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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_超灵的佑子【完结+番外】(277)

  乐妈妈微笑不语。

  她知道城中村的众人都没有恶意,她们只是纯粹的感慨而已。

  “对了,小汐家男人呢?他投资的医院这会弄的可风光了,连市长都很重视。”十张能不重视吗?城中村是奢靡的丰市最大的一块污斑,年轻的市长有些想要将这块污斑剔除,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先不说怎么发展,光是城中村这么多等着吃饭的口他就安排不好,丰市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一辈子在城中村仰望丰城中心街的普通人,哪里能掏的起那么昂贵的一笔钱。

  但是不剔除吧,你说好好的一座华丽的城堡边缘有几个帐篷,那反差可不是一般大,为此他可是头疼了好久。

  前些天得知雷氏集团的少总裁要为城中村盖一个三级程度的医院,市长差点被天上掉下来的这个大馅饼砸晕了,晕晕乎乎的让秘书跟雷氏人取得了联系,得到确切消息更是大力的支持,只要这个医院盖起来,就能带动整个城中村的发展,那他所谓的理想国度岂不是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实现吗?

  雷劲琛本身就是为了乐小汐建造的这所医院,而市长则是为了他的政绩,两人一拍即合,合作愉快!

  乐妈妈继续微笑着,心里却是一片愁云。

  所有人都看到乐小汐跟雷劲琛表面上的和睦深情,然而她却知道雷劲琛跟乐小汐出了问题,现在出现一个凌昊煜。

  想到这里乐妈妈就是一阵头痛,也不知道凌昊煜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竟然知道她的哥哥,知道那些被她深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隐秘的往事,但看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多岁,他到底是怎么做的?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乐妈妈一头雾水。

  被凌昊煜盯着的时候就像被毒蛇盯上一样,浑身冷冰冰的,难受的厉害,她完全相信,如果她真的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小汐,凌昊煜转头就会收拾了她,更可能会连雷到小汐。

  凌昊煜,就是一条毒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一时间乐妈妈神游天外。

  “安苏啊!”

  “安苏!”

  金婶子伸手推了她一下,乐妈妈惊醒,“啊?”

  “你怎么了?是不舒服吗?嗨,我们这伙人你也知道,话多,你要是不舒服就好好休息,我们就先走了。”

  乐妈妈连忙摆手,“不是不是,就是一时间走神了,你们坐,我在医院躺了这么多天可算是回到家了,好久没见到你们可是想的厉害。”

  闻言几人哈哈嘻嘻笑作了一团。

  乐妈妈刚回来,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乐小汐安顿好了乐妈妈转头就出去买菜和生活必需品,回来之后又忙着收拾房间,凌昊煜来了之后她又急急忙忙带着凌昊煜据说是回剧组去了,倒是方便了众人毫无顾忌的八卦。

  雷劲琛对城中村所作的贡献是大家亲眼看到的,自然对雷劲琛的岳母是各种羡慕嫉妒。

  不过城中村的人虽然是身在城中,却比城里人多了一份朴实,少了一份淡漠,若是一家有什么事,只要管顿饭,一村人都跟着忙活,虽然对乐小汐能找到那么优秀的男人羡慕,但却不使坏。

  城中村就跟老农村的生活模式差不多,一家里男人出去挣钱,家里女人持家,相当于专职家庭主妇,当然,可能小年轻里就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念的书多,想的也多,不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削尖了脑袋想要往做个真正的城里人,相比他们的父辈,也算是进步了吧。

  乐妈妈人缘好,刚出院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集中在一起跑她家了,一堆人把客厅站的满满当当的,没地方做就拿张报纸铺在地板上坐着,照样跟他们嘻嘻哈哈笑的开怀。

  众人正笑的起劲,敲门声突然响起,刚开始被众人的笑声掩盖没有听到,后来还是靠着门地方的小媳妇听见了,让大家噤声,“好像有敲门的声音?”

  小媳妇站起来贴着猫眼看了出去。

  乐妈妈笑着道:“是不是小汐啊,那孩子估计是忘记拿钥匙了吧?”

  小媳妇摇了摇头,“不是小汐,是个有钱的小姐,穿的可漂亮的。”

  “有钱的小姐?”乐妈妈一怔,刚想自己去看看,小媳妇已经顺手就开了门。

  咱他们的意识里大概没有对陌生人不要开门之类的说法,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平时没事也你到我家走走,我到你家串串的,根本没有那个防范意识。

  江雅珑皱着眉站在门口,嫌弃地瞥了一眼黑沉沉的防盗门。

  “你就是乐小汐的妈妈?”那语气、那表情怎么看怎么欠揍。

  开门的小媳妇顿时就不乐意了,“你是谁?”牛哄哄的表情看着就相当碍眼。

  江雅珑嗤笑一声,优雅地踏着步子走了进去,“你就是乐小汐妈妈乐安苏吧?啧啧……我今天来是想告诉您一声。”她斜着眼睨着乐妈妈,唇瓣轻轻动了动,吐出来的话却格外的磕碜,“管好你那个小贱的女儿,只要有我江雅珑在,她休想得到雷劲琛!”

  “……”众人懵逼,卧槽,这谁家放出来的疯狗啊!怎么跑到人家家门口狗吠!

  江雅珑?几个小媳妇挨着头窃窃私语,“是不是那个被林宸东退婚的女人?”小媳妇们虽然觉得她的声音特别低,但是那是在大嗓门的衬托下,现在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她的声音可就压不住了。

  “可不就是她,听说她还是小汐的闺蜜什么的呢?”

  江雅珑狠狠地瞪了过去,“谁是她闺蜜,我呸,我才不是那种恶心下三滥女人的闺蜜,别侮辱我!”江雅珑一向自视甚高,从来不屑跟个农村泼妇似得骂街,但她现在的理智完全被“雷劲琛真的喜欢乐小汐”这个惊天炸雷炸的一丝不存,只想狠狠的发泄自己的不满,让乐小汐知道她的厉害,哪里还能保持优雅的风范。

  杏眼瞪得老圆,眼中的嘲弄像潮水一般涌了出来,“她那样下贱的人,便是我家养的一条狗都比她高贵。”

  众人听不下去了,他们可不知道什么江雅珑,只知道雷boss是他们城中村的恩人、贵人,跟乐小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江雅珑是什么鬼?

  “你这女娃说话怎么这么难听,雷老板是小汐的未婚夫,是最般配的一对,你是谁啊,扎扎呼呼的跑出来就是丢人来的?”

  “还什么休想得到雷老板,小汐不用想就能得到,你是想着往上送人家都不要吧。”

  还有善良的大妈苦口婆心的劝她,“孩子,我的你的穿着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你要什么没有呢,怎么学那些坏孩子做小呢,你要知道,女人啊,这辈子还是找个老实人家嫁了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才好。”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Boss,快去参加奥运会

  若有人问江雅珑,你最讨厌的人是谁?

  江雅珑一定毫不犹豫回答:“乐小汐。”

  最恨的人?

  “乐小汐!”

  有种说法叫爱屋及乌,相对的就有恨屋及乌,江雅珑讨厌乐小汐、厌恶乐小汐,所以相对的就也讨厌、厌恶为乐小汐说话的人,厌恶跟她生在同一个村子的人,尤其这些人还颠颠的为乐小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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