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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森先生不说话_felsy【完结+番外】(22)

  “……”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手停住了。

  [你] 字并不难写,简单极了。

  但要写下去,总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他说不出那种怪异从何而来,却觉得他有点明白连恰那句“我也不知道我在紧张什么”了。

  因为他也不知道他在犹豫些什么,或者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忽然间低落下去了。

  蓝森微微张了张嘴,又赶紧合上,打消了一瞬间冒出来的那个极其幼稚的念头。

  ——虽然理论上能让这根笔自己写完最后一个字,可是要涉及到的限制太多了,很麻烦。

  他抿着嘴,面无表情地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检查一下,确认各个角度看都不出什么问题,安心地把蛋糕塞进冷藏柜。

  ——接下来,乔宇飞会拿着这个蛋糕去找连恰表白?会是哪种发展呢,皆大欢喜的团圆结局,还是被拒绝的bad end?如果是后者的话,精心做好的这个蛋糕大概就要浪费了。

  蓝森想了一会儿,意识到这件事和自己毫无关系,充其量他是负责做蛋糕的那个,功能就和爷爷家的烤箱差不多。

  “老板……老板!”

  有点着急的叫声拉回了他的思绪,他急忙转过头,冲着急的女生很歉意地微微颔首,带着点餐单快步走了过去。

  “刚才老板是不是发呆了?”

  “发呆侧颜也好美!”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啧啧啧啧……”

  “你这个啧啧啧啧怎么回事啊意味深长的?”

  耳朵里传来周围杂七杂八的窃窃私语,蓝森从中提取出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自己刚才在发呆。

  但他不是发呆,发呆是什么都不想,而他在很认真地思考一件和他无关的事情,花了时间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蓝森觉得神游大概是会传染的,他必须多加注意了。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乔宇飞来取蛋糕了。蓝森收回了那张领取凭证,从冷藏柜里把蛋糕拿出来给乔宇飞看。

  “不错不错!可以可以!比我想得还好!”乔宇飞大力夸奖,“难怪他们都说你家东西做得好,是不错!嘿嘿,这样就肯定没问题了……你没告诉连恰吧?”

  蓝森摇了摇头——连恰忙起来就过不来,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偶尔微博和朋友圈点个赞,以及连恰告诉他说晚上七点过来接他,他回了个“好”字。

  乔宇飞扭捏了一阵子,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歉:

  “……对不住啊,我上回没多想别的,我真没那个意思,你……你人挺好的,要换成我,你给我钱我也不给你做蛋糕,你也不娘娘腔,虽然不能说话,但肯定有妹子不介意这个,你以后要是想追女朋友了……我也可以帮帮你。”

  蓝森把蛋糕很小心地放进盒子里,封好了,系上红色丝带,打了漂亮的双蝴蝶结,顺便把一张叮嘱及时冷藏快速吃光的卡片别在盒子上。

  “反正你看,我马上就要有女朋友了。”乔宇飞嘿嘿笑起来,“成了也有你一份功!”

  蓝森摇了摇头——他打从心底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

  那是乔宇飞和连恰的事,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他只是负责做蛋糕的那个人。

  换句话说,如果真的喜欢,有没有蛋糕都无所谓,而如果确实不喜欢,那有没有蛋糕就更无所谓了。

  就像奶奶和他悄悄说,她就是喜欢看爷爷那一脸紧张的样子。

  ——那么,连恰喜欢乔宇飞吗?

  意识到困扰了自己一上午的问题核心是这个,蓝森对思绪的清晰感到满意。他确实不知道连恰喜不喜欢乔宇飞,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了。

  然后,等这个困惑解开了,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应该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多余而又不知所源的好奇心总是挺磨人的。

  第十四章(上)

  “今天晚上是新生循环赛的决赛。”连恰一边说,一边把耳旁一缕没拢起来的头发别到耳后去,“因为是决赛,而且对手是校队的新生,所以才给了最好的场地,观众也才会那么多。”

  说到最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笑:“我们算是沾校队的光啦。”

  蓝森本来盯着那缕一晃一晃的头发看,突然被别好了,他心里还有点遗憾。

  他没办法回答连恰,但连恰也不介意这个,只是一边带着他往学校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

  “规定打比赛必须穿正装,我倒是觉得还满有气氛的,就是西装裙走路有点不方便,高跟鞋也是,我买了跟最矮的那种。”

  “……”蓝森觉得自己有点不习惯这样正装的连恰,尤其是她还踩着高跟鞋,头发也梳了起来,这让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个“大人”。

  如果忽略不计那双属于孩子的眼睛。

  “我第一次打比赛之前可紧张了。”连恰前后摆着胳膊,使劲儿地往上仰头,蓝森觉得她可能是颈椎疼,“太紧张了,整个胃都缩成一团,想着对方肯定会把我打得一塌糊涂……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我把他们打得一塌糊涂了,嘿嘿。”

  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

  “说起来,蓝森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连恰把他从头看到脚,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绝对看不出来的。”

  蓝森摘了围裙,换了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半身套了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被他拉起来戴着遮住头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视线一扫,这就是个看起来有点颓废文气的大学生,没办法和蓝色森林散发着高岭之花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

  因为在走路,写字变得不方便,蓝森思量了一会儿,惜字如金地回答:“我以前穿这个。”

  幸好,连恰的思维跟得上:“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

  蓝森点头——只是他那时候不戴眼镜,也很少把帽子戴起来,帽子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跳而已。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头发,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觉得长发不方便,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子。

  “毕业了感觉完全不一样啊。”连恰拖长音感叹着,“我毕业了会不会也变成完全不一样的人呢?”

  蓝森摇了摇头——你不会。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他就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连恰就是连恰,他想象不到她会变成别的什么样子。

  “但是人都会变的。”连恰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和我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小时候我性格特别张扬,觉得自己是个天才,招摇到有点讨人厌的地步呢。”

  这倒是蓝森没想到的,他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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