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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森先生不说话_felsy【完结+番外】(29)

  “……”

  “会有那么一个人的。”连恰转了转头,脸颊贴着胳膊,眼睛正好望着蓝色森林里的碎花墙纸,“肯定会有啦,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等的,朋友就是这样嘛。”

  说出口之后,一瞬间心情好像轻松了很多。

  那种灼热的感觉被冷却了,扑通扑通跳得过分的心脏也安分下来,变得安全了,不用再担心过于任性地灼伤任何人了。

  从来不能自由开口的蓝森先生,很会做甜点的蓝森先生,看起来冷漠但其实很温柔的蓝森先生,有一点笨拙的蓝森先生。

  ——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获得最好的。

  喜欢蓝森先生的人快点出现吧。

  光是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她觉得开心了。

  牛奶与茶叶碰撞的香味飘了出来,一只手落在她头顶上,轻轻按了一下就离开了。

  “我没关系。”蓝森轻轻地说,语调听不出多少起伏,“我不介意。”

  谁说蓝森先生的话对她没用的。连恰想。

  明明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就让她暖得想哭。

  连恰直起身子坐好,看着蓝森从瓷质圆肚小茶壶里倒了杯香味扑鼻的奶茶出来,然后那杯奶茶被放到她面前。

  端起杯子小心地抿了一口,不算很甜,茶味和奶味都很突出,口感很好,滑溜溜暖融融的。

  [我爷爷安慰人的时候,喜欢给人煮奶茶。]

  “……”连恰眨了眨眼睛,“我看起来需要安慰吗?”

  蓝森淡定地点了点头,一脸理直气壮,看到连恰一脸疑惑的表情后,他觉得奶茶用来安慰人很有效,果然爷爷说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真理。

  连恰平常的表情总是很生动,可心情不好的时候,表情就会变得僵硬——像是当时在辩论台上,那副紧紧抿着嘴的样子。

  烤箱适时地“叮”了一声,蓝森迅速转身,凑到烤箱门前去看,评估了几秒钟之后,又调调时间,多烤了不到半分钟,然后关火,戴上手套,拉开烤箱门取出蛋糕。

  圆圆的蛋糕不大,大概刚够一人份吃,是个深棕色的巧克力蛋糕。

  “……?”连恰凑近看看,有点不解。

  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巧克力蛋糕,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放,甚至一点装饰都没有。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蓝森递过来一把勺子,又大又圆,扁扁的大银勺。

  连恰接过勺子,看看勺面,看看蓝森。

  蓝森很平静地回视。

  “……是用这个挖蛋糕吗?”晃晃勺子。

  点头。

  连恰像挖西瓜似的,用大银勺在蛋糕正中向下挖了一大勺,勺子戳进去的触感很不一样,里面不像是蛋糕,倒更像是某种流动着的东西——

  “啊!巧克力!!!”连恰惊喜地瞪大眼睛。

  被挖开了顶的蛋糕就像被打开盖子似的,里面盛着粘稠的巧克力酱,外层的蛋糕相当牢固,被这么挖了一勺子,没破也没塌下去,仍然保持着圆台状的造型。

  “好厉害,能烤成这样好厉害!感觉像喝热巧克力啊……啊!里面放东西了,杏仁?花生?好吃!哎,有点酒味,放了一点酒吗?也很好吃……蛋糕里面有核桃,核桃嵌进去了!对,核桃和巧克力是官配啊!”

  蓝森觉得这或许就是他格外喜欢给连恰做甜点的理由,或者说,他格外喜欢看连恰吃东西。

  他是个在厨房里喜欢讲究细节的人——多放的核桃仁,洒了一层的糖粉,切成五瓣再摆成花型的草莓——但那些细节很少有人能够发现,可连恰就是有这种本事,把他所有精心做的东西一点点都挖出来,像寻宝似的发出惊喜的赞叹。

  他喜欢这种感觉,给连恰做甜点是种享受,他总是收到对制作者而言最好的回报。

  连恰把整个蛋糕干干净净地吃完了,一点蛋糕屑都没剩下:“这个好好吃,为什么不放到菜单里呢?”

  [做起来太精细,很费精力,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

  “哎——这么厉害啊,但就算失败了我想也会挺好吃的,失败了会怎么样?会塌吗?”

  [塌掉,或是里面凝固。]

  “原来如比。”连恰点头,“那样的话就没办法让人挖一勺子吓一跳了,嘿嘿。”

  蓝森有点惊讶。

  这个蛋糕的原形其实就是巧克力熔浆蛋糕,只不过他的爷爷在熔浆里多加了酒味,又在外层蛋糕里嵌进了核桃仁;学会了烤这个蛋糕的蓝森,又在巧克力熔浆里加了核桃碎和花生碎,把熔浆做得流动性更强,再给蛋糕加了个饼底,防止熔浆从底下漏出去。

  只不过,祖孙两人不约而同地都选择让蛋糕继续保持朴素的外观。

  ——“当初你奶奶第一次吃这个蛋糕的时候,用勺子一挖挖下来一大块,里面的巧克力浆流出来,把她吓了一大跳呢,哈哈哈。”

  蓝森几乎没什么机会做这个蛋糕,现在他也终于体会到了让人吃惊的成就感。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个有点狡猾的小目的,被连恰一下子就发现了。

  连恰慢慢地吹着喝奶茶,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

  蓝森忽然拿了个杯子出来放在吧台上,往茶壶的方向推推。

  连恰拎着小茶壶愣了两秒,大彻大悟地给那个杯子倒上奶茶,八分满,然后恭恭敬敬地推回去:“来,蓝森先生,请。”

  蓝森喝完一杯奶茶,把盘子和杯子都洗干净,擦干手,抬手抽出簪子,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

  “?”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

  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

  “说起来,我能问问吗,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蓝森梳头发的手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一脸纠结着什么的表情,不过他没有纠结太久,很快把头发放开,披着一头长发开始给连恰写字。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嗯嗯,简单写就好,我会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的!”

  蓝森笑了一下,在纸上打了个勾。

  [刚上大学我是短发,大学理发店很差,不敢去,头发长得很快。]

  连恰深有同感:“是这样,我们学校理发店也不怎么好,好多人都抱怨说理发师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去剪头发。”

  [我本来想放假回家剪头发,可后来发现长发比短发要好看,就决定留着了。]

  “嗯……嗯?!”

  “?”

  “不……这是个好理由,真的,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理由!”换发型的初衷,多半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看,只不过第一次听见男性这么直接地说出口,连恰还是觉得挺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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