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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唇欲动:老公,你轻点_庐州晓月【完结】(94)

  等了半天,林子夏才答非所问道:“苏思儿,我一直挺想带你到一个地方去,你接下来有没有什么安排?”

  其实苏思儿今早上纠结了半天,看望完苏怡后,要不要回一趟老城区,去她以前住的破旧房子处瞧瞧,她自从背着生父逃离了那所旧址后,她便再没有回去过。可她总隐隐觉得,若是回去瞧瞧,说不定能有生父的一切线索,她派人找生父那么久,居然没有丝毫消息传回来,不得不让她疑惑。

  她一直隐觉不安,她生父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酒鬼,他是如何躲避到现在也不被人发觉的?

  她不找到他,就难以心安。

  想到此,她便开口说道:“我等下还有事情待办,我把你送到林氏门口,这样行吗?”

  林子夏没接话,手指点着玻璃窗,有一下没一下的,话锋一转问道:“我说苏思儿,你快要生日了吧。”

  苏思儿猛地一个转弯避让,堪堪躲过了乱闯红灯的行人,她无法抑制心中讶异:“你怎么会知道?”她的生日,和身份证上是不一样的,她被收养过后,穆凌便给她更改了户籍,重整了她过往的所有经历。

  “我当时说你应该是春暖花开诞生,你并未说不,还记得吗。”林子夏又露出那种淡笑,“现在是谷雨春末,我猜想你生日就在这一个月内了。”

  猜想的真是好准确。

  “嗯,不巧,生日上一周刚过完。”苏思儿如此答道。

  “这样啊。”林子夏看了看她,轻轻摇头,嘴角的弧度也不知道是在笑,还是不相信。

  苏思儿刚驶进一条公路,林子夏伸手向前指道:“左拐两回,有条胡同,在那里停下。”

  “好。”

  临近目的地时,苏思儿开得格外困难,因为这条胡同确实称得上是个正宗的胡同,道路窄窄,两旁熙熙攘攘摆满一排小吃摊,只留下些许空间。

  苏思儿实在无法再前进,于是将车靠路边一停,对林子夏道:“开不进去了。”

  “停在这里刚好。”林子夏向外看看,“苏思儿,你要不要下来跟我吃点东西。”他将头扭回来,“这里便是我想带你来的地方。”

  苏思儿一挑眉:“嗯?”

  “下来吧苏思儿。”他伸手拔了她的车钥匙,果断开门替她做决定。

  “知道吗,我曾有一回看见你和叶雪尘到一个胡同吃东西,那么脏乱的环境里,你反而更加开心,笑容明亮。那个时候,我便想,有机会应该带你来尝尝我儿时最常来的地方。”

  正文 第九十一章 胡同内的生日

  苏思儿一时有些微怔,看着林子夏,他的模样那么平静,眼神里的眸光却像潭水般深沉无波,他站在车外,半弯着腰身透过车窗看她。

  苏思儿偏了偏头,扫了眼近处热热闹闹的胡同,在空气的湿润下,长长一条的胡同显着烟雨朦胧的格调,墙面两排刷着颇为艳俗的红漆,偶有斑驳破落的漆面掉落,露出里面白灰的内壁,地面上虽不十分干净,但幸而路面平坦。

  苏思儿又转头看林子夏,他一脸的认真表情,只考虑了片刻,苏思儿便跨脚出了车门,“走吧。”

  苏思儿和林子夏这样的穿着打扮,又开着不菲的车子,一下子就引来了路边口的老伯阿婆的回头注视,苏思儿向老人家点头露了个善意的笑。

  和林子夏并排走着,进了胡同,苏思儿立马被熙攘的气氛所震住,过了起先的不适应,她便被周围感染了,在推推搡搡间人群中选择各种小吃。

  “你刚刚说你之前见过我和雪尘吃路边摊?”苏思儿不忘问清楚。

  林子夏点了下头,便在一处炸麻团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掏钱包。

  苏思儿皱眉想着,她和叶雪尘一同吃路边摊只有过一次,还是在和元昭刚刚合作的时候,去年的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关键是,那个时候,她还并未和林子夏见过面。

  她当时还没有和林子夏相识,对于林子夏的认知,还停留在报刊杂志上的介绍。

  可是林子夏现在却说,他在那时就看见了她和叶雪尘疯吃路边摊。

  这样的话……“你早在那时就认识了我?”

  林子夏看着店家双手灵活的炸着麻团,伸手递给苏思儿一个,才简短回道:“你我经历相似,杂志提及你时,我自然留意点,所以那回在小路上堵车我不经意看到你们俩个,便一眼认出了你。”

  苏思儿听完,看了看掌中烫手的芝麻圆团,低头小小咬上一口。

  烫热的金黄外皮酥脆油多,内里的熟面软而不黏,包裹着融化了的糖水和红豆,连她不甚喜欢甜腻的人,也觉得味道还算不错,有印象中的麻球感觉,苏思儿轻轻吹着团子,想等温凉后再接着入口。

  店家将新鲜出锅的麻团装进袋子,林子夏付钱拿着袋子,提在手上,却不像苏思儿一样吃起来。

  “我以前的家里面,有过生日吃麻团的习惯。”林子夏一边走着,手上的袋子随着他走路的速度而前后微晃荡,他说道,“到那一天,老辈人总要亲手下厨揉面炸团子,寿星过几十岁生日,就要吃上几个。”

  苏思儿听出林子夏话里的不妥来,他以前的家里……他说的应该不是林家,而是他没被召回林氏前的那些生活吧。

  觑了眼林子夏,他面容沉静。

  苏思儿拢了下头发道:“若过三十岁呢,总不能吃三十个团子?”

  “是按照十位数来吃,不足十岁的吃一个,二十岁吃两个,三十岁吃三个,五十七岁五十九岁都是吃五个,以此类推……只能多吃不能少。”林子夏讲起以前的事情来,颇有谈性。

  苏思儿低声说了句:“**十岁的老人家很可怜,要吃那么多,会撑着的吧。”

  林子夏停下脚步笑道:“哪有那么笨的下厨人,年龄越大的,给他们炸的麻团肯定就会越小,若是一百岁的老人,那他们的团子可能只有拇指盖大小,吃上十个不会有任何问题。”

  还有这样的风俗,她倒是第一次听说。

  看了看手中的麻团,苏思儿又是低头咬上一口。

  林子夏扬起袋子:“这一袋的麻团都是给你的,苏思儿,权当是给你补过上周的生日。”他微眯了下眼,又问,“你上周是星期几过的生日?”

  苏思儿脸不红眼不跳:“周二。”

  林子夏抿嘴又是那样想笑的样子!

  苏思儿接过麻团纸袋很是冷静的道了声:“谢谢你的礼物。”

  在胡同里慢慢逛着,遇到还算不错的小吃,他们便会停下步子尝上几口,当然都是林子夏付的钱,逛了半圈下来,手上的小吃袋子越来越多,都是他们买下来尝过两口后让带走的。

  看着林子夏熟门熟路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对周围糟糕的环境有所异议,苏思儿还是觉得难能可贵的。

  林子夏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见过的少爷公子们,都是极其爱面子的,以生活享受为追求,他们是断不会屈尊来到这种露天的,连平民化都不如的地方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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