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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系女友,汤圆少女追夫记_林南延【完结+番外】(26)

  “老白,这个交给你了啊。”

  然后他搂着我,痞笑道:“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两个小时吧。”老白笑起来如沐春风,哎呀,这种赏心悦目的小哥哥,正是叫人少女情怀泛滥啊。

  我们走出诊所,在大街上寻找食物,他挑剔的不得了,面条不吃,西餐不吃,麻辣烫也不吃。

  “我说你到底要吃什么啊,鸡排?鱿鱼?花甲?还是火锅啊?”

  “吃火锅吧。”他对我得意的扬起眉毛。

  我想揍他:“刚刚不就路过海底捞了嘛?!你怎么不说要吃?”

  “这样啊。”他笑的灿烂:“不就往回走走嘛,别闹情绪啊,我发现你最近情绪很不稳定啊,动不动就对我发脾气,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冷哼一声:“怎么?嫌弃我?嫌弃我不要和我过日子啊。以后不要和我一起吃饭了,我这个脾气差,情绪还不稳定,可千万别折煞您老人家。”

  他立刻扑上来,搭上我的肩膀:“这都过了这么久了,换人不好,我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

  说完我才意识到我们的两个对话多么惹人遐想……他也意识到,脸颊上都平添了几分红晕,哎呀,好可爱。

  我看着他变红的耳朵,有些尴尬的咳了两声,努力的岔开话题:“那个老白长得挺好看的啊。”

  “有吗?”他几乎是吼出声的。

  “有啊,我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啊,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不止是长相,更多的是一种气质。”

  我再转头几乎能从许医生脸上看出咬牙切齿四个字,他哼了一声:“能有我好看?当年我才是医学院的校草好不好?老白连系草都算不上。”

  “不是说了嘛,这是一种气质,你知道易烊千玺吧,易烊千玺也有那种气质,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赏心悦目。和长相没有关系好不好。”

  “……”他满是不服气的样子:“嚯,我就没有气质了吗?我就不如沐春风,不赏心悦目?”

  一连串的反问,孩子气和妒忌的酸水都快漫出来了。

  我戳戳他的腰,他很不爽我的模样,摆出一副臭脸:“干嘛?”

  “你生什么气啊。”我摸着自己的良心:“亲爱的小哥哥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你确实比老白,沈医生要好看,气质也不错,只是我们两个天天在一起,实在是有点审美疲劳。”

  我貌似是对他第二次说出审美疲劳这个词,上一次他可能没往心里去,可是这次……这次……这次……

  他的脸全臭了。

  正好到了海底捞,我拍着他的肩膀,赔笑道:“咱们去吃饭,去吃饭,去吃饭,别想那么多,别想那么多啊。”

  “哼。”

  “我请客,我请客。”

  “哼。”

  “别闹脾气,别闹脾气。全世界最帅的许医生。”

  “哼。”

  “吃肉,吃菜?”

  “哼。”

  “好,吃菜吧。”

  “吃肉!!”

  和许医生相处时间越久,我就越能感觉的到他的幼稚,都说男生的心里永远都住着一个小气的孩子,这个心里的孩子就算是老了,也不会从他们的心里消失,而且年月越大就越是变本加厉。

  眼看着他恶狠狠的把菜放进锅里面,再恶狠狠的瞪着我,然后在恶狠狠的吃下去。

  “我说你累不累啊。”我将锅里最后一片羊肉捞出来:“再瞪我,你就变丑了。”再加一句:“没有老白帅了。”

  他破怒为笑:“幼稚。”

  “你才幼稚。”

  我和他吃饭都算快,加上刚才两个人弄的有些不开心,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出门依旧艳阳高照,可见时间还早,他推了我的脑袋:“咱们两个现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不如我们进去把火锅汤喝掉吧。”

  “你智障啊。”

  “嗯,物以类聚。”

  我甩开手臂往前走,他追上来,搂住肩头:“一起走啊。”

  “吃冰淇淋吗?”我指着麦当劳的甜品站问他:“我想喝麦乐酷了。”

  “……能不能有点追求,我要吃麦旋风。”

  “麦乐酷第二杯半价。”

  “甜筒第二个也是半价。”他指着广告牌。

  我们只买了麦乐酷,走在去诊所的路上,他一个劲的看着手里的杯子:“现在连买个饮料都要第二杯半价,歧视单身吗?”

  “多少年前就歧视了。”

  高楼上的led屏幕正在显示他傻乎乎的笑了:“快到七夕了。”

  “七夕?”我抬头看去,正好看到他侧脸微微扬起的笑意和温柔的目光。

  这是谁说的。

  那个人正眺望远方……

  第34章 心理(下)

  “知道吗?七夕节又叫乞巧节,从前这个节日是给女儿家比赛绣工用的,不是什么情人节。”

  他点头:“我知道,可是女儿家展示自己的绣工不也是为了能让自己名声传播在外吗?这样才会有好人家去提亲啊。”

  我颇为欣赏:“嗯,有道理。”

  “七夕情人节基本上都会有派对,你会有什么派对参加吗?”

  我笑道:“我从初中开始就性格古怪,没有什么人愿意和我靠的很近,所以,我从来没有去过那种热闹的地方,额……怎么说呢。”

  “没有人叫我,我自己也不太喜欢去那种地方。”

  “你伶牙俐齿,长袖善舞,不像是那种喜欢独处的人,不过……和你认识这么久了,除了这个乐思之外,我从来都没有看你和别人一起玩过。”

  “初中之前我还是很欢腾的,孩子王一个,要说派对,我小时候倒是常常去,不过后来因为我太调皮,我妈就不太愿意带着我往那些富家太太家走,只带着我弟。”

  “是喜欢还是习惯?”他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

  “什么?”

  他若有所思的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喜欢孤单一个人,因为一个人能够让他们得到宁静,只是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得到爱,因为他自己不愿意付出爱,第二种是习惯,本来是热爱喧闹的人,在孤独的世界里面活久了,自然就不会再想回去热闹的世界。”

  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盈盈而笑:“我小时候看武侠剧常常就在想,那些武功尽失的大侠们在跌落山底,在山底待上十年那么久,为什么还要回到现世中去,十年啊,十年不能把一个人的心性全都改变吗?会不会也有些大侠觉得,这样的平静生活太好了,比起那些打打杀杀的日子,这样的宁静才是人间最珍贵的?然后就留在山底做一个农夫,你看陶渊明不也是如此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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