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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黄昏·欲望的枷锁_少知艾柠【完结】(7)

  “这两把为什么挂在这里?”两把在聚光灯下闪着光亮的刀挂在房间墙壁的正中央,正对着大门,李希柘奇怪自己进来时怎么没有看到。两把刀都已经出鞘,也就是悬挂着两把刀以及相应的刀鞘。他走到近前,抬头仰望着这两把刀,内心突然充满了一股敬仰与畏惧,感觉这两把刀像是神圣的天使悬浮在那里,赐予他以祝福。他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它们。

  “这两把刀是血色黄昏组织创始人所有的刀。它们悬挂在这里代表着权力与敬畏,两者的刀名即是‘权力’与‘敬畏’,相应的刀语是‘唯一的权力’与‘敬仰的畏惧’。”中年男人面带明显的严肃认真之色。“它们是组织的精神指引。”

  中年男人脸上的那种教徒似的信仰让李希柘愣怔了一会儿。“就像耶稣的十字架,是教众膜拜的对象,是不可亵渎的神圣之物?”

  “是的。”男子郑重其事的表情让李希柘的揶揄没有得逞。

  李希柘沉默地瞻仰了一会儿。“我喜欢这两把刀——”

  “很遗憾,你不能选它们。”中年男子自信满满的样子又回到了身上,“我们可以仿造这两把刀为你量身打造一把,但是你的刀名不能和‘权力’与‘敬畏’中的任何一个相同。”

  “如果我决定不加入你们了,会怎么样?”李希柘独有的单纯少年模样让男人笑出了声。

  “看过《古惑仔》没有?”

  “没有。”

  “没关系,我只要告诉你一个事实就行了。背叛是一种不容挑战的可耻行为。”

  “可我还没决定加入你们。”李希柘惊讶地注视着男人的脸。

  他肥厚的嘴唇上挂着戏谑。“你决定先来了解了解,‘了解’即是开始的第一步,走出了第一步便走过了一半。”

  “似乎有道理。”李希柘小孩儿似地说道:“我要两把这样的刀。”他转过身来与他对视,“有问题吗?”

  “有,”中年男人笑了出来,“就是得辛苦辛苦徐铁匠了。”

  李希柘拿出两把工刀——后来他才知道这种刀形的刀叫唐刀——然后缓缓抽出它们,昏暗的灯光在刀身上反射出李希柘脸上喜爱的表情。距离上一次工作已经过了半年,他和朋友们也分离了半年。

  他对组织里“不能自己拥有佩刀”这一项规定极为的不满。组织规定要求每次完成工作后,佩刀都得交还给组织统一保管,象征着“权力的统一”和“绝对的服从”,执行下一项工作之前,再由组织派人将佩刀送到手上。

  不知道有没有经常擦拭它们。李希柘拿出箱子里面的一块擦刀布,坐在单人床上,将两把刀横放在腿上,像抚摸一个爱人一般温柔地清洁它们的躯体。光亮的刀身沾染过十几个人的鲜血,他仿佛能嗅到淡淡的血腥味儿。

  李希柘在十六岁时就加入了血色黄昏,直到如今二十岁。这两把工刀帮助他完成了好几项重要工作,它们像是最亲密的朋友,但他内心感到愧疚,因为他一直不知道怎么给它们取一个满意合适的名字,再配上一条契合的刀语。

  刀名与刀语是血色黄昏自创始者流传下来的风气。刀名刻于刀身上,刀语则代表着持刀人的意志。就像“权力”的“唯一的权力”和“敬畏”的“敬仰的畏惧”,表明血色黄昏对所有下属成员持有唯一的权力,以及所有成员对最高权力必须怀有敬仰的畏惧。

  李希柘用工作所得的钱财私底下收集了一些军刀,但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远远不及这一白一黑的唐刀。兴许是没有见红的缘故。有时候他会冒出这种念头。这不是没可能,他在心底说服自己。

  3

  李希柘洗脸刷牙花了几分钟,再上了个厕所。他在杂货店工作快三个月了,重新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吃饭去哪家,超市在哪条街,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姑娘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他在心底已经形成了此时此地的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一家卖早饭的小摊前面,他买了一份豆浆、一笼包子和一根油条,坐在简陋的屋子里用约莫十分钟时间吃完,然后走了十分钟到达杂货店里面,换上工作服便开始工作。在杂货店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就只是站着观察顾客有没有偷东西,或者回答顾客们的蠢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关于价钱方面的询问,偶尔还会下苦力搬货物。到了中午,与其他店员轮换着去吃午饭,李希柘喜欢去对面那家小饭馆,每天换一样菜或者面条吃。下午继续他“观察与回答”的工作,到了晚上,打扫一下店里的清洁卫生,就可以关门回家了。

  这没趣的工作薪水也让人提不起兴趣,淡季月薪三千,旺季三千五。这点工资勉强够自己花销——房租七百,生活费一千,剩下的钱就花在□□需求上面。李希柘有点庆幸自己的□□不是太强,一个月四五次,差不多每星期一次,要是其余时间欲望来临,他就自己动手解决。但有时候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超出了预算,比如内裤破了,得买条内裤,还有香皂、牙膏、洗衣粉等各种生活必需品。

  今天李希柘照常去杂货店里工作,开始了一天无趣的日常。他每天都会遇见各式各样的顾客,会回答几乎一样的问题:“哎,这个多少钱啊?”明明价格就在上面,这些人好像瞎了一样看不见。有的人有眼睛,却已经看不见,有的人瞎了,却看得清清楚楚。总得让他浪费一下口舌,偶尔为了应付还得将就着用笑容去讨好这群混蛋。时间太难以磨蹭时,他也会和顾客聊上一两句,权当找一找聊天的快感。

  下午,阴沉沉的天注定会安排一场雨水与土地的相遇亲吻。上天的恩泽不仅仅是慷慨的施云布雨,更让李希柘邂逅了短暂的欢喜,印证了爱情的魔力。

  杂货店里人来人往的顾客使得李希柘的眼睛很是疲惫,他在脑子里偷偷想念上一次□□的经历,身体的反应清晰地告诉他,可耻又美妙的□□又来作乱了。但随即,爱情的降临即刻浇灭了他身体的原始本能,他才发觉,原来爱情的魅力竟然远远超过了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原始、最崇高的本能。

  那个姑娘叫谷雨或者古语。李希柘只知道两个字的音。姑娘的同伴在人群里叫了她一声,当她转过头来回应时,就在那一刻,李希柘恰好捕捉到了姑娘脸上让他足以沉沦迷醉的微笑。或许这称之为爱情的光芒第一次照耀在李希柘的身上,他满身金光闪烁,然后就变得越来越卑微渺小直到尘埃里漂浮。

  李希柘脑子里充满了全身的血液,心脏得不到氧气的供养在砰砰砰地大声抗议。他觉得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心境,但毫无疑问,这就是他的爱情了。但这刹那间产生的爱意不同于他与□□缠绵悱恻时的爱意,它超越了拙劣的感官和丰富的想象,是发自于灵魂的渴望,而非肉体上的快感欲望。

  姑娘用不经意的一个行为征服一个男人。这个拥有血技皇权的青年,这个杀手组织血色黄昏里的专职剥夺生命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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