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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定点_Asherah/asherahduan【上部完结+番外】(12)

  鸿睿回想比赛的流程,反问:“我记得那是决赛选手的特权。你觉得你能进入决赛?”

  “应该……能吧。”虽然声音听起来不太自信,但亚当觉得他如果不失误的话,应该还是能够进入前三名。

  “如果你进入前三名,我会给你个机会。但我要事先说明,那个机会可不是容易抓住的。”鸿睿没有说的是,他发现是误判之后就想过要把亚当挖到他自己手下。鸿睿计划明年要在骑士桥开一家新店。现任大厨格雷会去那家新店当主厨,亚当可以接替格雷成为Alimentum主厨马库斯的新徒弟。亚当学得很快,也许过个两三年就能成为Alimentum的新大厨。

  但是亚当自己有店,这只是鸿睿脑中流转的无数念头中的一个。而他面前正有一个机会将他的想法变成现实:如果亚当有意来Alimentum实习的话,也许他想要在实习后留下。毕竟Alimentum的工作还是比他开餐馆要轻松不少。

  亚当眨着眼睛,一下又一下,他几乎不敢相信他刚听到了什么。

  雨刮器一次又一次从雨痕里刮出亚当家门的轮廓。门突然被推开,泄出一角昏黄灯光。那个餐馆服务员卡拉披着长发,裹着粉色晨袍,手里撑伞正朝车头走来。她像是刚被头灯惊扰因此下床出来查看。鸿睿向亚当挥挥手,亚当立刻会意打开车门,迅速跳下车。

  卡拉垫脚将亚当遮入伞下,亚当低头将她拉怀中,仍然不忘回头对鸿睿说:“杜卡斯博士,我一定会进入决赛的!”

  白色车身利落地后退,掉头,驶入街灯照不到的黑暗。唯一可见的便是红色尾灯,车身渐行渐远,红点越来越小。雨水落在黑色地板上,点出一处处涟漪。亚当闭上眼,雨水旋转成漩涡,那红色的灯光化成一个模糊的小点,他一直看着,直至他开始怀疑那红点不过是视网膜的错觉。

  “我一定会走到那里。”亚当在心中默默地说。

  西蒙叫了史蒂夫的名字,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名额。

  亚当抬起头,正巧看到汀诺向着他微笑:“亚当,请为我走上前来,恭喜你进入决赛!”

  落选的选手都被带离房间,整个房间只剩下史蒂夫,斯科特,以及亚当自己三名决赛选手。亚当以为节目组想要为他们录一个庆祝的花絮,却看见顶级职业厨师比赛场地的双开门突然打开,两个男人走了进来。

  他听见了脚步声,也许他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声。

  领头那个男人看起来是四五十岁的样子,头发花白,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眼角因为微笑布满温柔的皱纹,看起来非常和善。他穿着白色的厨师服,左胸处绣着一个像是埃菲尔铁塔一样设计的大写A字,旁边是他的名字:马库斯。他身后跟着一个矮小的男人,他看起来三十出头,戴着玳瑁镜框老式眼镜,眉毛眼睛都生得颇为纤细。他穿着一模一样的厨师服,名字绣的是格雷。

  “我是马库斯,我旁边这位是格雷。”马库斯朝着西蒙和汀诺打了招呼之后,面对他们说。亚当抿着嘴,竭力让自己嘴唇保持在闭合状态,他怕自己嘴张得太大,心脏跳了出来捡不回去。那是Alimentum的主厨和大厨。鸿睿实践了他的承诺。

  “哦老天。”并不只有亚当一个人认出来这两个人。斯科特惊叹出声,而史蒂夫捂住了嘴。

  马库斯微笑着:“看来大家都认出我们来了。我们来的目的也很简单,你们三个人必须用我们选择的三样食材为主料做一道菜。让我们满意的那位厨师,就可以去Alimentum实习。但是不用太担心,即使我们不满意,你们也会被安排到其他的三星餐厅。这场加时赛绝不会影响你们最终的成绩,也不会被播出来,诸位尽可放心。当然,如果无意去Alimentum实习,现在就可以离开。”

  三个人都站在原地,谁也没有离开的打算。

  “很好。”那个矮小的厨师格雷开口了,他的声音阴柔尖锐,这让他的话语带着一种天然的嘲讽意味:“那么请各位回到各自灶台前。我来决定食材。”

  格雷在他们的灶台面前走了一圈,把他们之前的食材都打量了一遍。格雷看得很仔细,他从斯科特的食材里面挑出了那瓶法国红酒,又从亚当桌子上面拿出了多宝鱼,亚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松一口气,毕竟格雷取的主料来自自己,红酒和白鱼虽然不常见,但是亚当已经想好了搭配。三双眼睛同时盯着格雷的手,看他要从史蒂夫的桌子上拿什么。格雷的手指在牛柳和草莓之间徘徊,三个人的心被他的动作拉扯着。格雷的手指放了下去,提起来的时候,掂着一根带着骨髓的对半剖开的牛骨。

  什么?骨髓?三个人都瞪着格雷。格雷拿着干净的白毛巾擦干手指,漫不经心地说:“好啦,你们都看到了,三样主料就是,多宝鱼,牛骨髓,以及红酒。”

  亚当瞪着史蒂夫,像是在问,你今天为什么要用牛骨髓?牛骨髓和鱼是闻所未闻的搭配。牛骨髓味道浓厚风格粗犷,多宝鱼肉质鲜嫩甜美是高级食材,两者不论是性质上还是口味完全相反。而史蒂夫也瞪着亚当,像是在质问,你主菜为什么挑了多宝鱼?如果没有多宝鱼的话,牛骨髓和红酒简直就是绝配。斯科特看着两个人一脸悲愤,他们两个人贡献了主料,可从斯科特这里被挑出的是酱汁,斯科特可没在像其他两人一样在鱼和骨髓(*注一)上下过功夫。

  走到这里的三个人都是很有天分或者经验丰富的厨师,他们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红酒配骨髓固然是绝配,但牛骨髓不能单独成菜。红酒和鱼(*注二)虽然不是太常见的搭配,但是还是可以一试。但当这三个食材搅和到一起,简直就是灾难。任何有自尊的厨师都不会疯狂到挑战这三者的搭配。

  就连马库斯看到格雷挑出来的三样主料之后,都伸手按了按额头,显然也知道格雷这是刻意为难选手。

  “有问题吗?”格雷看着三个人笑的甜蜜,问完之后看向大门,意思很明显,“就算我们接受实习生,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入Alimentum的。如果有人要进我们店,那人就必须经历进我们店里都必须经历的考试。”说完格雷看了一眼在旁边默不作声的汀诺。汀诺耸耸肩,白了格雷一眼说:“是啊,我就是唯一一个没经过这个考试的人,哦,那是因为严格意义上讲我不是Alimentum的厨师,对吧?”

  汀诺不再理会格雷,他鼓励三位参赛者:“这场比赛不会影响你们的成绩,尽力就可以。你们有20分钟设计食谱,10分钟领取其他常规材料,90分钟烹饪时间。还有问题吗?”

  三个人都点头,表示明白。亚当并没有像其他两个人一样先设计食谱,他拿到牛骨之后,烧了一锅温热的盐水,并将剖好的牛骨髓浸泡在温水里。做完了这些后,他拿起纸笔,仔细思考接下来的步骤。

  红酒只能拿来做法式红酒酱汁(Marchand de Vin sauce)。骨髓味道重,只能拿来做点缀,那么鱼肉就成了主料。这么看起来,这道菜缺碳水化合物把所有的味道整合起来。薯条太硬,米饭太散,要口感柔软的碳水化合物,这才不会和鱼肉柔嫩的质地相冲突。土豆泥太常见。亚当想到了根芹。根芹带着微弱的芹菜清香,做成泥后既可以冲淡红酒和骨髓,却不会和鱼肉柔嫩的质地冲突。而洋根芹本身的奶油和果仁的气息也可以成为连接鱼肉和骨髓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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