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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定点_Asherah/asherahduan【上部完结+番外】(68)

  这是鸿睿与亚当共同度过蜜月一般的长假后,第一次分开一周各自回去工作。他们也会在睡前打电话,但更多的时候依赖短信交流。他们很少聊工作,短信内容甜蜜而绮丽,总是诉说着思念和琐事。鸿睿知道亚当是一个热情而体贴的情人,这让鸿睿差一点就忘了亚当同时还是一个极具天分的同行。

  亚当见鸿睿不说话,他舔了舔嘴唇,飞快地开口:“我其实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我就只加了一丁点糖,和麦芽酒,其他什么都没有加,我没有糟蹋你的高汤!我的想法是,如果不能浓缩麦芽酒,那我应该可以浓缩高汤。我可以利用麦芽酒里的液体来稀释高汤的浓度。麦芽酒的处理也不是很复杂。我把酒放置在室温下,等气泡走光以后便拿来兑浓缩过的高汤——稍微加热不要煮沸就可以上桌了。我想空口喝都不觉得苦的东西,拿来做菜,还兑了味道那么丰富的高汤,大家应该都尝不出来里面的苦味吧?至少我没尝出苦味……杜卡斯博士,还是……你仍然觉得苦?”

  即使是鸿睿,也没尝出一丁点的苦味。

  这就是鸿睿一直想要的酱汁,这就是他花了好几个礼拜所寻找的味道。鸿睿原本已经很接近了,他能看到成品的雏形,却始终停滞不前,不能将它带入最完美的状态。正在他苦闷得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亚当拿过他手中的凿子,揭开最后一层面纱。成品终于被展示在鸿睿面前,纤毫毕现。

  鸿睿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又尝了一口。在他吞咽时,像有电流窜过全身,堵滞已久的细胞为此刻骤然的舒畅颤栗不已。

  亚当是个天才,毫无疑问。

  然而更让鸿睿震惊的是,亚当所理解的风味,和鸿睿真正想要的酱汁风味,重合得丝丝入扣。

  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味蕾,也没有任何词汇可以精确地描述每一个人所品尝到的味道,描述理想的味道结构更是难上加难。

  鸿睿什么也没有对亚当说,而亚当洞悉了他。

  鸿睿盯着亚当。他的胸膛起伏,呼吸急促,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亚当一愣,站在原地掐断了自己的话。

  “你做到了!亚当。”鸿睿说,他起身将亚当按到自己的怀中,重重地亲吻亚当的右脸。

  亚当停滞了半秒后,他偏转头颅,胶住他们的嘴唇。

  他们啃咬着,牙齿撞上嘴唇,争夺彼此的呼吸——更像是一场搏斗。他们从没有哪一个亲吻如眼下这般热烈。亚当扯紧了鸿睿羊毛衫的布料,手指抠挖一般深陷在他的背部肌肉里。也许亚当会在他背上留下淤青指痕,但鸿睿毫不在乎。他以能拦腰截断亚当的力度,牢牢束着亚当的腰。他们碾压着彼此的衣物,胸腔,恨不得把肋骨折断好更靠近彼此。

  亚当的温度,力量,气味,亚当所带来的舒畅和震撼,渗入他每一个细胞之中。这一刻,鸿睿就像是坐上了火箭,直达天堂门前。

  他们谁也没听见汀诺叉子跌落到桌面的那一声响。

  *注一:鸽肉一开始是来自HB的Historic Heston,其中鸽肉的熟成,烟熏的的处理手段来自我很喜欢的餐馆Ledbury的做法。图片也是Ledbury家的,他们家的鸽腿,鸽肝,鸽心都串成了串,一口一个质感和味道,真是美的没边了。那串肉的枝还是甘草梗。

  PS:直达天堂是BK的一款香水,是木香,酒香,以及巧克力的气味。设计师BK出了不少香水,他本人最常用的是直达天堂,天堂之味,回归黑暗。我也是很喜欢回归黑暗的,但是名字和题材不完全搭配。香水在最后会出现的。直达天堂有三个部分,三个场景。我本来没有想到要分开发的,但是我卡在第二个场景上卡的特别厉害(其实第一个场景我也重写了7-8遍吧),所以想想还是先发出来。省的我灰心丧气没有动力继续写。

  Chapter 28 直达天堂(二)

  鸿睿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时,他在和亚当徒步。

  他记得亚当花了很多时间在计划路线上。鸿睿从未徒步过,亚当不知道鸿睿的体力极限。但亚当做了大量的研究,确保即使鸿睿体力不支,他们也能有一条风景漂亮的后备路线。

  亚当喜爱户外运动,他爬上过勃朗峰和阿空加瓜山,他背后的世界地图里还记录了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山峰和国家公园。亚当甚至也当过徒步的向导——他解释向导的报酬其实比帮厨要高得多,尤其是像他这样户外经验丰富,又能说多国语言的向导。他给客人推荐过不少装备,也为订制过线路,已经是非常熟络。

  即便如此,那是他们的第一次徒步。不管是装备和路线,亚当都准备的格外用心。

  鸿睿看着亚当给他挑外衣。在这之前鸿睿看过一些介绍,户外运动的装备挑始祖鸟总是没有错的。但亚当看也没看始祖鸟,而是拿起一件鸿睿从未听说过看起来像是北欧的品牌让他换上。亚当一面看鸿睿试衣服,一面解释:“很多人都觉得要Gore-Tex才专业,事实上那个布料透气性能并不好,移动摩擦的时候响动很大,你听力敏锐可能不会喜欢。我更推荐这个,这是英国制造的(*注一),布料又轻又安静,还防风防水,爬山时不会过热。你如果在雨中慢跑的话,也可以用的。”

  鸿睿一向很有主见,但他没有反对,买下了这件衣服。他们又一起去买了高帮登山鞋。亚当包办了剩下的所有装备,登山包,抓绒罩衣,速干裤子,帽子,甚至是袜子,护膝等小物件。亚当将鸿睿的装备打包得整整齐齐,等鸿睿下班之后他们就可以提着包一起离开。

  他们将乘飞机到格拉斯哥,在那里租车前往本尼维斯山峰,开始两天一夜的徒步旅行。

  七月的苏格兰高地天气晴朗。这个时节不再下雨,山尖的白雪也完全融化,是一个适合徒步的好季节。早上的空气仍然有些冷,鸿睿看见远处黄绿色的草甸里湿漉漉的,小路边长了几棵树,叶子的边缘挂着露珠。

  他呼出一口气,泛着白雾。

  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一路往上,手指冰冷,掌心火热。脚下细碎的石子发出沙沙的声响。走到更高一点地方的时候,风萦绕在他们的身边,哗哗作响。他们脖子上刚冒出一点汗意,就被冷风吹得干干净净。亚当停下来,替鸿睿戴好冲锋衣的帽子。

  “冷吗?要把抓绒内衬穿上吗?”亚当又问。鸿睿摇了摇头。

  鸿睿穿了一身崭新的行头,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面前的亚当穿着及膝短裤,像随随便便的罩了一件冲锋衣就跑了出来。那件暗红色的冲锋衣上还有不少划痕,连品牌的名字都有些模糊,看得出来有些年头。和亚当相比,鸿睿装备齐全得像是要去珠穆朗玛峰。

  但看得出来,亚当才是更有经验的那个。亚当的脚下像是踩了弹簧一般地在石头路上跨跃腾挪,步伐轻巧如履平地。鸿睿避开凸起的石头,小心爬升时,他就跟在一边。当鸿睿试着加快步伐后,亚当踩了几步,追赶上来。

  他们走得很快,在午饭前就爬上了山顶。他们找了块石头坐下来吃午饭。他们背靠着岩石,脚下不远处就是刀削一样的的崖壁,好好享受开阔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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