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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精_沐子笙【完结】(25)

  人要是能一下子长大就好了。

  顾即在三年级的时候迎来了新邻居林景衡,他的人生就像是秋叶飘零时意外落入了大树洞的怀抱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风席卷出来,但这片刻的眷顾已足以让他此生温暖。

  路过老槐树,春夏秋冬,白马过隙,楼前的老槐树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枯叶掉了又长,来年又生出了新芽。

  在这四季轮回里,老槐树的枝叶仿佛又抽长了些,像个守护神一直庇护着这小区内的家家户户。

  顾即觉得老槐树像是伞,遮风避雨,为他撑起了一方屏障,老槐树长得到底有没有个头呢,顾即不知道,但两年多的时光匆匆过去,顾即的个头终于有所长进,由瘦瘦小小的一个,变得挺拔了些。

  顾即一直觉得这得益于林景衡三两天就邀请自己去他家吃饭,其实他没有想到,自己能和林景衡维持这么久的友好相处——四年级他们分了班,可放学的时候,林景衡还是会在校门口等他。

  等到五年级他们又同班了,现在两个人都是六年三班,而一起回家的约定却从来没有变过。

  顾即也由一开始去林景衡家的拘谨变得熟络,至少现在看见林爸林妈不会畏畏缩缩,而能大大方方叫一声林叔叔林阿姨。

  可顾即在林景衡面前却觉得自己永远都说不利索话——林景衡这两年倒是没什么变化,还是不怎么和班级的人玩在一起,但是班里的人都很喜欢他,学习成绩永远名列前茅,是老师口中的三好学生,家长口中的旗帜标杆。

  若要说最大的变化就是林景衡的性格好像又变得冷淡了些,但这并不妨碍两个人相处——顾即觉得自己多说点也没什么的。

  当然,要说起让顾即身高有了突破性变化的功臣,甘小雨也应该有一份——这要得益于从两年前某个清晨的那杯牛奶,甘小雨真的说到做到,有时候甚至比顾即还要早些在家门口等着,然后凶巴巴的命令顾即把牛奶给喝了。

  顾即在甘小雨面前,一直都是秉承着能忍则忍的态度,毕竟甘嫂很多时候都救济过他,何况,喝牛奶这种事情,他求之不得,与其浪费,还不如入了他的肚子。

  自从亲眼目睹顾即被男人打的场景以后,甘小雨欺负顾即就收敛了许多,但时不时还是会刺一刺顾即,下课的时候和班里的男同学过来戏弄两句,放学因为有林景衡,他们倒是没有再堵过顾即的路。

  可是顾即还是不喜欢甘小雨,因为甘小雨随着年龄的长大,学到甘爸的陋习越来越多,这两年来就因为打架被叫了三次家长。

  要不是学校念在他年纪小,早就把他开除了。

  这些事情都与顾即无关,顾即这两年多来其实过得还算不错,男人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家里几乎变成了顾即一个人住,只有实在需要生活费的时候,顾即才会想起那个粗暴的男人。

  可能是因为顾即在家的时候也少了,两个人有时候一个月碰不到一次面,顾即曾在某个夜晚算过,这两年男人就只打过他五次,都是在家里,有时候用手脚,用时候用木棍打,打在手脚和背上,一片淤青,但穿长袖长裤就可以遮住。

  他没有和任何人说,有些事情只要自己慢慢消化就可以了,反正伤口总有一天会好,又哪里需要找人诉苦呢?

  还有两个月就是小升初了,顾即开始担心起,自己能不能和林景衡上同一个班。

  学校是不用担心的,他们这个小县城只有两个中学,一个离红秀路很远,骑自行车也要半个多小时,林景衡应该不会去那里上学。

  学费也不用担心,现在已经奉行九年义务教育了,课本和生活费这些年顾即都偷偷存了些,只要节省一点,足够他撑过初中三年。

  日子过得真开啊,应该很快就要长大了吧。

  顾即想着,一大早出门果真又看着像守门神一样站在自家门口的甘小雨,顾即条件反射的从脑海里蹦出一句话来——他的免费牛奶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有必要拉一下进度了,过几章开始写初中啦(?ì_í?)

  【甘小雨其实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被宠坏了的小霸王,他的形象大纲已经出来了,应该算是有点分量的角色】

  第18章 chapter18

  甘小雨这两年的个头窜得很快,小时候还长得虎头虎脑的,现在也跟棵小苗苗一样拔根了长,顾即有时候在想,牛奶都让自己喝了,甘小雨怎么还长这么快呢?

  像往常一样,甘小雨一见顾即,就像招小狗一样招顾即过来,顾即早已经不扭捏了,扯着书包走过去,很自然的接过甘小雨手中的玻璃杯。

  他后来想想,甘小雨会把牛奶给他,一方面是甘小雨真的不喜欢喝牛奶,一方面可能是甘小雨目睹暴行后对他产生了同情。

  再可恶的孩子,到底心底也存留点善良。

  顾即也不像第一次接过牛奶那般拘谨了,大口大口的把牛奶灌进去,做出个满足的小表情,说,“谢谢。”

  甘小雨撇撇嘴,把空了的玻璃杯夺过来,看动作是要回屋子,却又突然顿住脚步,盯着顾即看,顾即下意识摸了摸脸,疑惑的看着他。

  “哎,你准备读哪个学校啊?”甘小雨就是问人,也是恶声恶气的,听不出半分关心的意味。

  顾即愣了一下,随即反应他是在说哪所初中,犹犹豫豫的说,“可能去龙山二中吧。”

  尽管甘小雨对他的欺负有所收敛,但其实他私心是不太想和甘小雨同所学校的,人总是会下意识规避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一切人事物,对于顾即来说,甘小雨小霸王的形象已经深深烙印在心里。

  甘小雨瞪了眼,“什么叫做可能?”

  顾即吓得一缩,急忙回,“我去龙山二中。”

  甘小雨这才愤愤不平的拿着玻璃杯进屋子,顾即松了口气,他轻轻打了个饱嗝,拉着书包垂着的两条带子一蹦一跳下楼梯。

  中国式特色的黑白相间校服总是那么醒目,顾即听说龙山二中的校服和他身上的校服差不多,但是价钱上要贵很多,他甚至还在想,上初中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偷偷把小学校服上的学校名字剪掉,到市场找人印上龙山二中,这样就不用买新校服了,可以省不少钱。

  路过老槐树,顾即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两年过去,老槐树不萎靡反增长,枝叶茂盛,再过几个月就又要开花了。

  顾即最爱槐树的香味,满院子的清香,轻轻嗅一下,连空气都是香甜的,他还可以把散落在地面上的槐树收拾回家,拿热水滚一滚泡着喝,其实喝起来没什么滋味,但顾即就是喜欢。

  他看了看四周,还是清晨,楼区口没什么路人,于是走近老槐树,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这个大伙伴,“很快就要升初中了,你如果能听见我讲话,能不能保佑我和林景衡同一个班级啊,我不想一个人走路回家。”

  老槐树当然不会回答他,但被清风吹拂着的树叶又像听见了顾即的祈祷。

  他是一个寄托,是顾即在这些年来唯一一个可以分享自己喜悦悲伤的玩伴,尽管这个玩伴从来都不能对顾即的言语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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