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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繁华都会日记/闻香:繁华都会日记/繁华都会日记_手留余香【完结】(104)

  “兰姐,合作愉快。”

  “嗯,合作愉快。”

  握过手以后,李文浩便折回禁色酒吧。

  “阿源,把车钥匙给我。”

  我不知道沈悦兰想干什么,但我还是将车钥匙递给了她。

  随即,沈悦兰将车钥匙递给了小朵,并和小朵耳语了几句。

  点头以后,小朵往停车点那边走去。

  “阿源,走吧。正事已经办完,加上时间还早,所以我们可以一块散散步。”

  说话的同时,沈悦兰走到了我边上,还挽着我的胳膊。

  这画面,看上去还真的有点儿像是情侣。

  只可惜,我知道平时笑眯眯的沈悦兰比任何女人都来得冷血无情,所以我没有丝毫的开心。

  一块往前走了片刻,沈悦兰主动开口道:“去买一只冰糖葫芦给我,就在前面。”

  买给她以后,她便伸出舌头舔了两下,接着咬下一小块的果肉,开始轻轻嚼着。

  “你今天的表现挺好的,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沈悦兰道,“可惜后劲不足,所以我又有点儿失望。综合评分的话,我是给你打七十分,其中有十分是友情分,所以你今天的表现只能说是勉强及格。”

  “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要杀人?”忍不住笑出声的沈悦兰道,“拜托,我没有杀人,杀人的是李三爷的儿子。”

  “假如你不打算和李三爷抢生意,你也不会去联系李文浩,这样李三爷也就不会死了。”

  “阿源,我发觉你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的沈悦兰道,“只要他不肯和我们沈家合作,那这边的生意我们就没办法染指。但我们是必须染指这边的生意,所以在他不肯合作的前提下,我们只能另辟蹊径。加上他的生意每个月流水账都以千万为计数单位的,所以我们沈家是绝对不可能放过。既然他不合作,那他就必须得死了。后面我们了解到他们父子俩矛盾重重,所以就直接从他儿子那边下手了。”

  见我没有说话,依旧挽着我的胳膊的沈悦兰继续道:“对于今晚的事,你不能和任何人说,否则倒霉的就不只是你一个人了。”

  “兰姐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好言相劝罢了,”笑眯眯的沈悦兰道,“毕竟涉及到了命案,要是有人不小心说漏嘴,那岂不是会连累到我?虽说凭借沈家的关系,那点儿破事能随随便便摆平,但终究不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没办法,谁让我们沈家是守法公民呢。”

  听到沈悦兰说沈家是守法公民,我就一阵的恶心。

  叹了一口气后,我道:“兰姐,我觉得你是在利用我。”

  “麻烦说得具体一点。”

  “假如李文浩没有赶来,负责杀人的绝对就是我了。”

  “嗯,你的推断是正确的,要不然我也就不会给你那么好的刀具了。其实我和你说一个简单的道理。假如一个人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那这个人绝对是个废物。假如他还有利用价值,那他的人际关系肯定会很好。就好比你在国土资源局那边做一把手,那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得到某块地皮,肯定是会想尽办法和你搞好关系,甚至会送钱送女人给你。他们这就是在利用你啊,但你能得到好处,不是两全其美吗?而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服务员,有谁会理你?所以我告诉你,越多人想要利用你的话,那只能证明你的身份越高贵。就拿我来说,我是沈家大小姐,同时还掌管着多家公司,所以想利用我的人特别多。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反而觉得挺好的。他们想利用我的话,就必须阿谀奉承,就像奴隶一样。”

  听完沈悦兰这番辩解,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但有一点我已经确定,沈悦兰这次把我叫到深圳的目的就是经由我的手杀掉李三爷。

  假如这变成了事实,那我以后肯定会像个提线木偶,任由沈悦兰或者是沈家其他人摆布。

  这也意味着,如果我不想走上一条不归路的话,我必须和沈家划清界限才行。

  但关键是,沈悦兰对苏姐非常尊敬,所以苏姐应该也是沈家势力中的一份子,地位有可能比沈悦兰还来得高。

  所以要是我想和沈家划清界限,我就必须离开左岸会所,结束和苏姐的同居关系。

  可,我能做得到吗?

  人啊,一生中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利诱,有些利诱是真的没办法拒绝。

  就好比,我真的很喜欢在左岸会所当领班,更喜欢和苏姐过着那种掺杂着暧昧的同居生活。

  只是这样继续下去的话,我会不会深陷其中,被迫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深吸一口气后,我问道:“到底是什么生意?”

  ☆、第108章 好奇心害死猫

  “酒吧之类的生意。”

  见沈悦兰如此的轻描淡写,我道:“假如只是酒吧生意,那每个月的流水账不可能以千万为计数单位的。而且你之前明明和我说过,说是涉及到了声色场所,这点我可没有忘记。”

  “我只是说酒吧之类的生意,并没有说还包括哪些,”沈悦兰道,“阿源啊,你跟了苏苏这么久,你应该养成多做少问的好习惯才是。像我的话,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问这问那的了。埋头苦干的人活得更久,到处打听消息的人死得早。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嗯,想起来了,好奇心害死猫,想必你不想成为那只猫吧?”

  “知道了。”

  “知道就好,”将冰糖葫芦送到我嘴边以后,沈悦兰道,“吃一个,挺好吃的,有小时候的味道。”

  “你吃吧,我不想吃。”

  “别这么孩子气。”

  “不是孩子气,只是想起我以前看过的那一幕,我就对冰糖葫芦有种不好的印象。”

  “哦?你说说看。”

  “为了不影响到兰姐你的食欲,还是算了。”

  “关键你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笑眯眯的沈悦兰道,“要是你不说呀,我恐怕今晚都会缠着你,让你连觉都睡不安稳。”

  “行,那我就说了,”顿了顿后,我道,“我记得那是大二时候的事吧。有一天我和一个女同学在街上逛,然后看到了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大姐。她说她想吃冰糖葫芦,我说行啊。我们准备走过马路去买的时候,那个大姐却朝公共厕所走去,还直接抱着那个插着冰糖葫芦的东西走了进去。过了差不多五分钟吧,大姐又抱着那个东西走了出来,继续叫卖着冰糖葫芦。”

  我说完以后,我发觉沈悦兰直接不往前走了。

  看了看手里的冰糖葫芦,又看了看我以后,沈悦兰眉头皱了起来。

  忽而,沈悦兰松开了我的手,并朝一旁的垃圾桶走去。

  直接将还没有吃完的冰糖葫芦扔进垃圾桶后,用纸巾擦了擦嘴巴的沈悦兰道:“还真影响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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