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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王_鼓手K99【完结】(62)

  “我是谁?我想想……对了,你有没有看过‘小李飞刀’这部电视?主角李寻欢,飞刀百发百中……直到他死,也无人知晓,他竟然有个徒弟,那就是我——‘快刀’。呃,你不用对我说‘久仰大名’。”

  在对面的政府大楼里,一个男人对着电话说:“别跟我闲扯,你到底是谁?干脆一点,不然我报警了。”

  那人嘿嘿嘿嘿地笑了,甩了甩一头黄发,边笑边说:“你脚踏两只船,那两只船会不会觉得不高兴?踩在两条船上,比乘一只船更容易翻船,你怎么没有一点常识?”

  像是听到了什么关键字眼,王局屏气凝神,大气都不敢出。

  “沈南秋让我告诉你,你现在有两种选择。如果你想看见明天的太阳,那就看不到你最爱的亲人。相反,你如果不在了,你的亲人虽然会很伤心,但他们至少保全了性命。”

  站在电话前,如同一个木头人的王局经不住浑身颤抖起来。

  “没有罗成,你当不上局长。但没有沈南秋,你活不到现在。你害怕站错队,其实站错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一根墙头草,左右摇摆。就算沈南秋不杀你,罗成也会动手。你还不如……自我了断。”

  “如果你下不了手,我可以帮你。我就在你楼下,那个电话亭内。”

  他已经呆在这里三个月了。有个医生不断在身边转来转去,他的名字叫杰克。

  但这里一点都不像医院,反而像个密不透风的监狱。

  房里一片雪白,三面都是墙壁,没有窗户,唯一的一扇窄门之外,也站着从脚武装到牙齿的守卫。

  中央是一张床,床边是一把椅子,包括靠墙的桌面,每个棱角都被磨圆,所有的家具全用厚厚一层皮革包裹了起来,似乎怕他自杀,制造出一个无法流血的空间。

  一个曾经死过的人,是不会再次自杀的。如此大费周章,也未免也太可笑了一点。

  门打开了,叫做杰克的医生走了进来,按时检查他的身体,似乎已经成了例行公事。

  当他从箱子里取出器具时,坐在床边的曼天翔朝他开口:“我什么时候能出去?”

  “你度过了危险期,转到此地休养了一些时日,但受到□□损害的身体机能还需要多多测试,在没完全康复之前绝不能擅自离开,”见他板起脸,医生面露无奈,“没办法,这是市长的命令。组织也是为你好,你不要不听。”

  刑警不再说话,只是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

  本以为他想通了,不再纠结,可刚过去,病人就猛然伸出手臂,用肘弯内侧勒住他的脖子,用力将他拖拽着,直到身体贴住墙壁。

  “你他妈少骗我!你以为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这里绝不是任何一家医院!说,沈南秋在哪里?!你是不是在他手下做事?!”

  就在医生吓得不轻,大声呼救时,他对着的那扇门打开了。

  沈南秋一进来,就看见那个面容恐怖的人正靠着墙壁,将医生挟持在怀里,咬牙切齿地逼供。

  他管也没管,直接走向病人的床铺,拉开被子看了看,然后走到桌边,把包放在上面,打开包,从里面取出一件物品。

  这是九个月来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曼天翔脸上怨恨颇多。狠狠盯着他的眼睛恨不得在他身上挖个窟窿。

  他是那么想摆脱这个无情又恶毒的混蛋,然而刚从鬼门关回来,就被他无声无息地囚禁了。都这样了还不放过他,真是可恶!

  可对方进来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做,只是掏出个物件摆弄着,刑警不由探出头,这家伙在搞什么名堂呢?

  当他看清楚那人手中的东西是包卫生巾,刹那间就傻眼了,目光转到床单上,由于情绪激动变得苍白的脸也逐渐染满了不自然的血色——

  床单上沾着两滴鲜血。

  曼天翔下意识地松开手,抓住自己的裤子,医生趁他发愣的时候闪到远处,是走是留显得踌躇不定。

  “你先出去。”

  老板终于发话,杰克如获赦令,速度飞快地从门口消失。沈南秋这才拿着个棉条,朝正为此羞恼不已的男人走了过去。伸出手,就将他压在墙上,拔下他的裤子,动作干脆利落,不出三秒……

  曼天翔用力挣开他,拉好裤子,气得浑身发抖。心理师并不看他那喷火的双眼,只是将一杯冒着热气的红糖水放在桌面,又将剩余的棉条摆在了旁边。

  然后他像来时那般平静地走了出去,对等在门外勉强恢复镇定的医生说:“生理期,难免暴躁,不要介意。”

  门内的壮汉听见这句话,差点昏死过去……

  第二天,沈南秋又来了。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曼天翔缩在床上,离他远远的。

  这次进来,他手中端着个盆子。里面是满满一盆热水。

  他把热水放在床边,掀开被子,伸出手就抓住病人的脚。

  刑警自然不干,腿没命地蹬着,那人目光一凛,用了一份巧劲,就将他拉了过来,把脚放进了热水里。

  冰冷的双脚泡在热水里,身体回暖了起来,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曼天翔顿时有些发困,便停止了挣动,只搭着眼皮,瞧着面前诡异的情景。

  沈南秋并不说话,只是埋着头,半跪在地上,用手仔细地在脚上清洗。看来看去,刑警也没看懂,难道他进来,就是为了伺候自己?没有不良动机,他绝逼不信。

  但那人前来,真的只是为他洗脚似的,洗好之后还坐在床边,替他剪脚趾甲。对待每一根脚趾,都那么仔细,一边剪还一边清理指甲缝里的污垢,剪完之后又去捉他的手,给他剪手指甲,我操,不能不说,触!目!惊!心!

  如果换个人,可以说确实把他伺候得很舒坦,他很感谢,可对方是沈南秋,便觉得手脚跟虫爬似的,不光心理上排斥,生理上也很难受。特别是当他把水杯递过来时,他仅仅喝了一口,就差点吐了一地!

  而从头到尾,男人只是无言地看着他。待他平复下来,手脚缩进被子里,闭上了眼下了早就想下的逐客令,才听到他说了两个字。

  “说吧。”

  曼天翔像看一坨狗屎一样看了他一眼,可以说,他从来没用过这般伤人的眼色:“说什么?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

  话到这里,对方十有八九会夹着尾巴灰溜溜地离去。可恰恰相反,沈南秋不但没走,反而发难,竟狠狠一下将手中的玻璃杯跺向桌面,杯子四分五裂的同时,那只手鲜血四溅,有一滴还溅上了病人的脸。

  刑警就着那张沾着一滴血的脸,拧着脖颈,冷怒地朝他瞪了过去。

  “我叫你过来,为什麼不过来?!”

  “我辛辛苦苦跑来救你,你却用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究竟谁他妈是混蛋?!”

  那人声色俱厉,厉到哪种程度,就算是最强大的心智也扛不下去。

  曼天翔尽管有些不支,但也始终昂着头颅,极力避免处于弱势:“命是我自己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管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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