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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自恋_一五一十一【完结】(10)

  他突然心诧:“原来那个和他打打闹闹的顾琛已经成长成了一个男人,一个可以担负起一个家庭生活的男人”。

  由于要保护嗓子他给自己接了杯温水,开始打探整个屋子。客厅分为2半,阳光充足那边是很高很大的书架,满满当当的全是书,下面铺着厚厚的地毯,还有一座懒人沙发,沙发旁还散落着2本翻开的书。春日的阳光照着,很舒适安逸。这边就是会客的地方和餐桌。鞋柜分为2半,靠近门那边是顾琛的鞋子,里面是色彩丰富的女款,很明显好几双是情侣鞋,只不过女款的很短,应该35,36左右。

  他还没想过自己有了房子会怎么布置,但是看了顾琛这个倾尽所有资产买的房子,确实有一种归属感,让人安心又眷恋。

  还没等他打量完,顾琛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从厨房出来了。

  王昊轩挑眉,坏坏的对他说:“大兄弟,同居?”尾音向上。

  他边摘围腰边笑:“嗯,先吃点水果。”“我去叫她起来,她有点小小的起床气。”

  顿了顿,还是决定打一剂预防针:“嗯,你见过她的,等会儿别太惊讶,吃完饭再带你参观哈。”

  王昊轩把脑袋里储存的所有适龄的有男朋友没男朋友的女生都过了一遍,还是没猜出来,硬生生在脑子里脑补了一出跨年龄姐弟恋大戏,吓得自己赶紧摇摇头清醒过来。

  大约二十分钟后,顾琛下楼,脸上有明显的笑意。

  他说:“我去炒菜,大约20分钟后就可以吃饭了”。王昊轩抓心掏肺的想知道是谁,发挥不要脸技能死皮赖脸的缠着他问,他倒好,直接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给他。

  十五分钟后,王昊轩在饭桌上终于见到了这位仰慕已久的大人物,对面的两个人臭不要脸的穿着黑白情侣装,粉红色和淡蓝色的家居拖鞋。疯狂的虐他这条单身狗。

  这个女孩子,他确实见过,还好几次。

  第一次见是黄升的婚礼上,旁人对她的态度不得不让人重视这位秦家二小姐。她一如既往是把前面的浏海扎着向左偏的小啾啾,带着这个年龄还未脱尽的稚气,五官都很精致,但组合在一起却不艳丽,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左边脸颊上有一个梨涡。怎么说呢?看起来很舒服,但以他对顾琛的了解,一眼万年才是这位师哥的型,这款,绝对不应该是他喜欢的菜呀。

  还没等他回忆打量完,顾琛就开口介绍。

  “一一,这是王昊轩,我最好的兄弟。”

  “昊轩,你见过的,秦泠一”。

  本来还打算握个手,但人家貌似真没这个意思。“为了缓和气氛,王昊轩率先开口:“你好,王昊轩,顾琛他亲弟”。

  结果人家一开口,所谓的起床气他没有感受到,但一听他就知道这位不是个善茬。她说:“大兄弟你好,我是你亲嫂子”。

  后来回忆起来,这顿饭是他们三在一起吃得最安静的一顿饭了,因为熟了以后,两人是唇枪舌战,战火纷飞,顾琛在一旁做一个明目张胆不公平的裁判。

  但是怎么说呢?这位姑娘性格却与长相恰恰相反,B市这几年谁不知道秦川家秦二小姐喜欢玩,会玩,有资本玩。胆大记仇,瑕疵必报。跟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果然大哥的口味不一般。但王昊轩从小就特别会分场合,也只能坦然的吃这顿饭,只记着事后再跟这位大哥提个醒,秦家这样的家庭真的不是很适合。

  丝瓜炒鸡蛋,清炒小白菜,麻婆豆腐,白灼虾,酸菜鱼,拔丝香蕉,老鸭汤。很家常的六菜一汤,但却可以看出几人不同的口味。一向口齿伶俐的王昊轩没能在这顿饭中探出对面二人的八卦,却在吃饭过程真的让他把所有事后想说的话都淹在了肚子里。

  怎么说呢?顾琛这位自己吃虾都不剥的主,在挑鱼刺,然后把满满的一碗鱼肉放到了那位小祖宗面前。然后剥虾,拔香蕉做得不亦乐乎。硬生生的把闪光灯前霸气侧漏的气质展现出了宜室宜家的习惯。更重要的发现是这个瘦瘦的小姑娘饭量是真的大,丝毫不逊色于这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回忆总是短暂又让人失神,却又能在短短回首过往的片段中去咂摸里面的酸甜苦辣,要么甜得腻人,要么苦的发涩。

  ☆、第六章 红油抄手的过往

  网上有人评价:“顾琛每一次的机场秀都堪比春运现场。”人气可见一斑。这次是私人行程,官方从未公布,但顾琛一行人到机场的时候却还是有很多送机的粉丝。由于没有安保,迫不得已,一行人只好走贵宾通道。

  王昊轩和陈程这次是回家见家长的,然后就定下来,准备结婚事宜。王妈妈对这个出身书香世家的儿媳妇满意得不得了,对儿子早早结婚也是想着就开心得合不拢嘴。

  两家屋子自从两个孩子一起去B市后就搬离得很近了,方便孩子一起回来。哪家有什么好吃的,也是喊着一起。

  顾妈妈眼里的羡慕是个人都能看出来。王家小子这些年来对象没缺过,新闻里绯闻女友不说一大堆,好几个都被拍到了照片的。自家儿子除了□□年前有一个之外,分手后完全没有动静。

  心急自家儿子的感情状况,一直在念叨要陈程介绍。这位陈姑娘也是会讨长辈欢心的,说阿姨想做您儿媳妇的,可以从C市手拉手排到B市了。逗得两位妈妈笑得不行。

  晚上吃的是抄手。两家大人心疼孩子,包的肉鼓鼓的。一行人围着桌子包抄手,场面壮观。

  顾妈妈率先开口:“陈程,你吃过抄手不?这个应该算我们这里的特色,等下要多吃几个。”

  “在B市吃过外面的,没有吃过家里做的。”陈程边学着包,边乖巧的答道。

  “昊轩没给你做来吃过,这孩子。”王妈妈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妈,你是不是记错了,完完整整会做这个的是顾琛,不是我。”放下手里一个包好的抄手,然后继续:“我只会吃呀。”

  长辈们被这个小辈逗得笑都没停过。顾妈妈顺势接道:“应该是顾琛大二那年,你们周年演唱会之后,顾琛回到家,就要学做抄手,学了整整两天才把一整套搞透彻,晚上都在练习剁肉。临走还啥都没带,就带了3斤抄手皮,说怕B市没卖的。”说完又和王妈妈去讨论她们去看演唱会时发生的趣事了。

  大人记得,王昊轩也模模糊糊的记得。当时顾琛回去之后不久就参加了一个下饭综艺。随后就get了做饭这个技能。他那时还不知道顾琛和秦泠一的关系,随口调侃“家居好男人”,潜意识是以为姚芳安给顾琛的吸粉人设。

  那份抄手他在B市没有吃到,以为是顾琛要带给哪个工作人员的,也没多想。现在想想,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毕竟那位是嗜这个的主。

  C市虽然在开发了,但各方面的繁华都跟B市比不了。晚上10点从窗户望出去,只有微弱的几盏灯,还能看见天上稀疏的星星。顾琛不是嗜烟如命,回家除非必要的应酬也不抽烟,但今晚却想抽的不行。心里一顿一顿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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