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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枕大被/应长好_池问水【CP完结】(18)

  由于他是长子,后面又有文寿,故而他对于抱孩子这事是有经验的,调整了姿势后,关鸿名刚站在文寿身边,就听文寿抬头道:“大哥,小孩子真有意思!”

  关鸿名望着祖拉,心里还疑惑着,好端端的,怎么脑子里会冒出弟弟来?因此他只支吾着,喃喃道了声是。

  他不知为何,此刻心中仿佛骤然被谁给攥住了,这心绪奇特之极,关鸿名此生是头一回生出这样的无可奈何、却又按捺不住的感受。这手越攥越紧,越攥越用力,将关鸿名禁锢在了原地,甚至让他毫无来由地皱着眉头,不敢去看文寿的眼睛。

  关鸿名抱着祖拉,拉开座位坐下后,闷头想了想,好久才想出缘由来:天天跟着文寿,什么小姐太太都没有见过,倒也是只能想到他了。他心里有些好笑:他和文寿怎么成家?兄弟两个当一辈子老光棍吗?

  然而文寿对于大哥内心极其罕见的柔肠百转并不知情,在一旁吃得快活得要命,一边往关鸿名碗里夹菜,一边称赞道:“陶太太,好手艺,下次也教教我!”

  二人吃完晚饭,纵使祖拉再三挽留,也还是上楼去,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这房子在文寿看来相当不错,坐北朝南,意味着白日里不须开灯,自有阳光射进来,就会显得室内窗明几净,桌上铺的白红相间的桌布,要是放个面包篮在上头,就很有几分美式风情。美中不足,就是这房子恰好有两件卧室,文寿和关鸿名的房间相邻。他满以为自己能跟大哥接着同床共枕。

  关鸿名对这个房子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原以为家里就不错,现在看来简单些更好。”

  文寿洗完澡,坐在麂皮沙发上,打开一旁的昏黄落地灯,伸长了腿,惬意地长吁一口气:“大哥,好日子要来啦。”

  这话若是让几日后的文寿自个儿再听见了,简直是要扇自己一巴掌。

  何妈妈说大哥“照顾不好自己”,此言非虚。大少爷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哪里知道什么家务琐事。且每日还要往银行谋生,确实也没什么功夫做。

  文寿不日前惊奇地发现,大哥竟然不知道他的衣服是天天被何妈妈熨烫,才会如此平整。关大少爷以为这衣服放一晚上,褶皱就会自然消失。于是他去工作前,拿着西服愁眉苦脸地来找文寿,不知如何是好。文寿哭笑不得,赶紧找陶太太借了熨铁来,小心翼翼地帮大哥把衣服熨了。

  从此以后,帮关鸿名熨衣服也成了文寿的每日功课。关鸿名偶尔见他熨得辛苦,主动地提出要来帮忙,文寿寻思自己还得做饭——指望大哥会做饭,不如指望祖拉爬上灶台去做饭——就将熨铁给了他。谁知还没多久,文寿就已然闻见了糊味。文寿抓着锅铲,神色慌张地跑过来察看,开口只问:“大哥,烫到你没有?”

  关鸿名倒是没有大碍,只是这衣服死相难看,已被烫成了面窝。文寿看着这衣服,很是心痛,算道:“大哥,三百大洋,一下没了二百。”

  关鸿名自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预备将这衣服团起来丢掉:“也就三百罢了……”

  文寿拦住了他,将衣服拿过来,叹气道:“大哥,你又忘了吗?这不是在家里,不能大手大脚的。”

  关鸿名一愣,倒确实是警醒了。他觉得自己被弟弟教训了,并且教训得有理有据,不由得微微低下头:“那么……怎么办呢?”

  文寿头一次听大哥以如此妥协的语气讲话,心里有些惊奇。他看着这团烂衣服,倒也没什么主意,后来干脆将它剪碎了,制作成了昂贵的抹布和拖把。

  照顾关鸿名这件事情,文寿可称是痛并快乐着。他想:除了何妈妈,全天下独我一人知道,大哥做生意伶俐,在家却笨拙到了极点。这种奇妙的感情支撑着文寿任劳任怨地帮关鸿名打点上下,似乎他多做一些,也就多靠近关鸿名一些。

  他也是头一次这么照顾人,要学的太多,幸而文寿还未开学,以此便有时间就要去找陶太太问东问西。请教得多了,陶太太也会情不自禁地感叹:“你比我这个做太太的还要忙呢!”

  文寿一笑,急急忙忙地又要回去:“陶太太,衣服泡久了,我得走了。”

  要说关鸿名唯一在何处派得上用场,无非是文寿和关鸿名一同去购物时,他能迅疾地心算出账目,再给出划算的建议来。加之身强体壮,很能一口气多搬运些东西回去。

  文寿对于大哥的这个长处是很欣喜的——他自个儿算术不行,一塌糊涂;力气不足,举轻若重。二人合起来,算是取长补短了。

  是日,两人强强联手,在当地一间不小的百货中晃荡。

  “大哥,这么些个西蓝花,吃到猴年马月去了?”文寿看着篮中的东西,不禁与关鸿名商议起来。

  “你做的好吃,我吃得快,不久的。”关鸿名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文寿不由得一笑,拿肩膀撞了一下大哥:“我都快成老妈子了!”

  谈笑间,文寿忽听身后传来一低沉笑声,喊他道:“文寿?”

  他一扭头,见到身后此人面孔,面上挂着灿烂微笑,心里大叫一声不好:“啊,雷蒙。”他上前和此人亲密拥抱了,便后退一步介绍道:“这是我大哥。关鸿名。”

  接着对大哥开口,用的是中国话:“大哥,我大学里的同学,三……大哥就叫他雷蒙吧,他听不懂,没事儿。”

  雷蒙何许人也,该名人士学名三条雷蒙,顾名思义,是个美日串种。

  他是文寿大学的同班同学,户籍乃是美国人氏,家底殷实,正了八经的洋公子。此人与文寿一般高,只是更匀称些。这脸看起来完全是个洋人脸,鼻梁高耸,眼窝深邃,眼睛里一汪碧水,但这肤色略呈麦色,头发不黄不黑,显出了一些亚洲特色。

  文寿怕他,也不是没有缘由。此人算是文寿的损友,个性乖张,语不惊人死不休,文寿怕他脑子缺筋,往外瞎抖落。

  “啊,关先生,幸会。”雷蒙率先向关鸿名伸出了手。他耳听关鸿名久矣,毕竟文寿时不时地就要提起他在国内还有位“英俊潇洒、十全十美”的大哥。关鸿名将手握了过去,一开口也是一嘴流利洋文:“舍弟承蒙关照了。”

  雷蒙盯着他看,平心而论,觉得这位大哥虽然英俊,然而面貌严肃,没有自己来得风流倜傥。

  他松了手,朝着文寿:“你这次回来得这么早,我以为得等到二月。”

  文寿随口道:“我家里有事儿,回不回还得跟你报备一声?”说罢便拿起一盒牛奶:“哎,大哥,是不是喜欢喝这个牌子?”

  然而关鸿名打完招呼后就被后排的牛肉吸引了注意力,没有搭理他。

  雷蒙听了这个语气高昂,内容欠揍的洋文,感到一阵熟悉:文寿回趟国,一点儿没变。他于是笑起来:“既然时间这么好,不如圣诞来我家里开个派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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