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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洋过海来爱你:一撞成婚/我在苏黎世等你_凌沐【完结+番外】(313)

  “其实不全是这样。”

  “那还有什么?”

  我视线睨向他,满满的疑惑。

  “传说恋人只要沿着乌尤尼盐湖走一圈,三生三世都不会忘记对方。”

  气氛突然变得很好,我却很不合适宜的调侃:“上次是谁说的来着,下辈子要跟我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他没好气的瞪我一眼,“别给了阳光就灿烂,我说的是三生三世不会忘记对方,不是三世三世永不分离……”

  “好啊你,既然不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记得对方?我才不要记得你。”

  “就算你不记得我,我也会记得你的。”

  我顿时心花怒放,表面上却得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我都不记得你了,你还记得我干吗?”

  “我怎么能忘记你,我得时时刻刻记着你的恶行,记着你怎么虐待我,我才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能重蹈覆辙啊……”

  “慕——煜——城——”

  我大吼一声,他拨腿就跑,沿着乌尤尼盐湖跑起来,我拼了命的追,边追边威胁他:“现在停下来我还可以原谅你,被我追到你就死定了!!”

  他丝毫不受我威胁,因为他知道,我是不可能追上他的。

  渐渐的,我体力不支了,颓废的一屁股坐到地上,耷拉着脑袋重重喘息,以为慕煜城早跑远了,却赫然发现一双锃亮的皮鞋向我走来。

  他并没有丢下我,而是一脸戏谑的蹲到我面前,向我伸出一只手。

  我生气的扭过头,不接受他的帮助。

  他突然打横将我抱起来,吻着我的唇说:“笨蛋,今天是愚人节,所以我说的话都是假的。”

  “都是假的??”

  “也不全是假的,除了那句重蹈覆辙是假的,其它的都是真的。”

  “那下辈子……”

  “非你不娶。”他的眼神比那湖水还要温柔:“以我三世柔情,许你一世温暖。”

  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我想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蹒跚漫步,夕阳西下,白头到老,相濡以沫。

  第148章 番外之:假如爱有天意

  六月,骄阳似火,走在巴黎的街头,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许嵩的《断桥残雪》,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她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她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她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她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她说:“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她很固执。我只好说:“霍凌东。”

  吃完了拉面,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这个送给你吧?”

  我摇摇头:“谢谢,不用了。”

  她追着我出了面馆,可怜兮兮的说:“你就收留它吧,这猫可是稀有品种,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着我也是一样。”

  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饶的缠着我,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无奈之下,我只好如实说:“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样居无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话。

  “真的,我没骗你。”

  我径直朝前走,她却跟在了我身后,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

  乘了三辆公交车,四班地铁,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伫立在九楼的窗前,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时尚之都,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竟诧异的发现,酒店的门外,橙红色的路灯下,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

  我讶异极了,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短暂的惊讶了片刻,我转身奔了出去。

  一口气奔到楼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

  她抬起头,咧嘴一笑:“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遗憾的说:“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应该住哪里?”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应该清楚,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环起手,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

  “怕呀,所以我经常挪地方,这不是没地方住了,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既然你住的这么好,那就收留它吧,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

  我没好气的笑笑:“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明天就会离开,下一站要去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

  她低下了头,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办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我点头,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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