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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情人_北不静【完结+番外】(73)

  白致亚心中一动,低声问:“她要做什么?”

  隔着一辆车,白太太在那边问:“那是锋山府的孩子?你们说什么呢?白致亚,你现在有什么都不跟妈妈说。”

  阿岚行了个礼,飞奔了回去。林积没长翅膀,也飞不了,但白致亚想问的问题,她也想知道,所以格外心慌,总觉得要出事,一路跑得颊上生出热汗,在走廊尽头远远站住了,扶住膝盖叫道:“大小姐!”

  她听说林积拒绝用吗啡,有时疼起来只靠硬熬,所以见林积坐在走道边的长椅上,还以为她腰疼,连忙跑过去。但林积面色很好,甚至比之前还稍微添了一点红润,叠着长腿,气定神闲地把手里的一叠报告放进手袋,又摸出烟来,“白秘书走了?”

  阿岚点点头,林积便带她下楼,也不坐车,走了一截路,把一排房子指给她看,“你挑。”

  她吓了一大跳,连忙摆手,“这怎么能行?”

  林积说:“那你是如何打算?我将来就在这里挑一间住,你不陪我也就罢了,还要把我一个人丢下不成?”

  阿岚只好跟着她进去看房子。那间房子宽敞明亮,有个很大的天井,做活的老伯搬进两张洒满白漆点的椅子,林积便坐下去,很认真地抽起了那支烟。

  阿岚小声说:“大小姐,戒了吧。”

  林积“嗯”了一声,“最后一支。”

  明明是哄她玩,但一支烟抽得十分郑重,一副真的要戒烟的样子。

  阿岚陪她坐了许久,终于问道:“锋山府这就散了?”

  “这就散了。”

  阿岚突然觉得难过极了,突然说:“三少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林积随口笑道:“你记得他是什么样就好。”

  天光从天井边缘洒下,地缝里已经钻出了青青的草茬。林积把烟头捻灭,又说:“陪我去趟洋行?”

  过几天就是清明,城里十分热闹,洋行路边的卖货郎挑着担子卖红头绳、水钻耳环、花花绿绿的绢花,都是过时的东西。林积下车走了几步,又有些好奇,回头看了好几眼,阿岚说:“大小姐怎么了?”

  林积从手袋里摸出零钱,溜了回去,竟然有些鬼鬼祟祟地在小马扎上坐下。满脸皱纹的货郎在她薄薄的耳垂上点了两个小点,警告道:“会疼,小姐别乱动。”

  林积攥着手点点头。货郎随即拿出酒淬火烤过的针来,手起针落,便是一个耳洞,见她果然一缩,又把她的头摆正,穿了另一个。

  货郎放开她,端详一阵,取过首饰盒,“小姐挑一副银耳环?纯银,童叟无欺。”

  林积把钱放下,“我不戴。”

  她大步向前,春风吹过她的裤脚,笔直裤线被风吹乱,波波折折,如同云上谪仙。阿岚追上去,“不戴?不戴会长起来的。”

  林积拐进洋行,声调慵懒,“那不就正好再打一次。”

  洋行的职员见是她,便去库中把小柜的钥匙交给她。林积拿了东西,回到大臻,合上办公室里的浴室门,又打开花洒,让水声哗哗响起,这才揪住袋底一抖,一个装朱古力糖的金纸盒子滚了出来。

  林积一看就失笑,因为这糖早已过时了,盒子也埋汰得很,活像装银票的老物件,难怪在洋行里存了这么多年,都没人有兴趣打开看看。

  盒盖被她揭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十六颗朱古力糖,用金箔糖纸裹着,她一颗一颗打开掰碎,其中一颗难掰得多,捻开来,只见里面是一个装丸药的圆盒,里面盛着两枚戒指,鸽血红钻赫赫清艳。林积找了一根细细的银链子,把两枚戒指都挂在颈中。

  林碧初留给她的东西不多,这是最贵重的一样。那时春明班名声大噪,她也发了财,第一件事就是买了颗鸽血红钻,做了两枚戒指给他们,十分嘚瑟,“将来你们结婚用,你给新娘子,你给新姑爷,也算是传家宝了。小姨不偏心吧?”

  关霄那时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本来在高高兴兴地吃糖看小说,拿了这么贵重的东西,竟然气哼哼地上楼换了运动服和无袖毛衣,鼻孔喷着气拉庞希尔打球去了。林碧初诧异极了,问林积道:“他怎么了?”

  林积说:“我怎么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承诺接下来全是糖纸打的刀【……

  ☆、当春潜入夜

  人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林积本就不是什么光采正直的人,为这种事折腰并不稀罕。徐允丞带着陈雁杯从国外寄回的特产来过几次,顺便把第二天下午特别委员会解散拍合影的事通知给她,“这照片拍完,便是新光景了。”

  林积正忙着批货单,拨冗抬头问道:“陈雁杯的电话我总是打不通。”

  “那边技术落后。等她回来,叫她陪你打牌,只可惜是二缺二。”

  林积笑道:“徐先生和李经理都不会打,我看就很好,哪里二缺二。”

  徐允丞见她面上淡淡的,便想起除了利益干系之外,关霄曾经对她诸多为难,心里一块多疑的小石头更是分崩离析地轻松起来,等到明天那场合影一结束,眼前这个人就可以尘埃落定。大臻楼下响起了轻快欢脱的曲子,他在酒窖里选了一支白玫瑰露,挽着风衣下楼。

  天气暖和了起来,再也用不着穿厚厚的风衣,路边的行人也不再瑟缩着神情笼手走路,春天快要结束,夏天快要到来,整座城市重新跨进了温暖和煦的体面。

  徐允丞心情很好,他的宅子在摄山南麓,是从前一个西印度大使的府邸,花园里种满红玫瑰,两个花匠日夜照料,已经开了不少。他吹着口哨上楼,示意脸上有个痦子的看守打开卧室门上的锁。

  门里照旧是浓烈的香水气味,一个女人正对镜涂口红,闻声微笑着回头,露出一张过于苍白的面容,“徐允丞,九点了。”

  她连开灯都想不起来,却记得他说过今晚九点到家。屋里窗帘密密掩着,只有顶上的通风口漏下一点月光,打在套住她脚腕的铁索上,莹亮得冷如刀锋。那口红自然是涂坏了,他把她拽在怀中,仔仔细细地将唇上鲜红的脂膏擦净,又把蛋糕喂给她,“饿了没有?”

  陈雁杯在他怀中非常乖巧,任由摆弄,那双曾经被无数画报勾勒过的眼瞳明亮如春雨洗过,稚拙新奇,好像此生除他之外没有见过别人。

  那种神情让人心安。徐允丞从小在家备受欺凌,西南边地的祠堂常被小说家写得像鬼屋或者地狱,但事实上常常是灯火通明,烛火跃动,人脸上每一个细微狰狞的表情都被放大,他在那里面跪得多了,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自知绝不会看错人,他喜欢的这个人一定会永远留在身边。

  哪怕是疯了,也没有关系。

  白玫瑰露甜腻轻柔,酒瓶做得像一种花瓶,橄榄枝似的金标缠绕一圈,正面是金字。陈雁杯喝到一半就趴在他膝头,手指点着那些字,任由他的手在自己腰间揉按,看到那两行字,突然笑出了声,笑声酣然,念了出来,“玫瑰花放香如海,恰似红豆寄相思……徐允丞,这酒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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