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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财如命_春溪笛晓【完结】(144)

  “郑先生送来的,说是他家乡的老茶, 您若是喜欢一会儿可以带一些回去。”乔照温声道。

  自从那个雨夜分别之后,方晨雨就没再见到郑鸿钧。乍然听到乔照提起“郑先生”, 方晨雨怔了一下,说:“郑叔叔他常常过来吗?”

  “也不算经常,就是雨天的时候会过来喝喝茶。”乔照说, “他说喝了我挺多茶,所以才送我他家乡的老茶。听说他最近投资回家乡的茶业,弄了个大茶园和大茶厂,光这两项就快把他家乡的经济盘活了。”郑鸿钧开着全国最大的连锁超市, 要想推广某样产品实在再方便不过。

  “挺好的。”哪怕上次见面时有些小疙瘩,方晨雨听到这些事时还是觉得很开心。

  乔照点头。每个人的命格不是恒定的,会因为自身的际遇而改变,像郑鸿钧这种天生煞星的命格虽然可怕,但也不能因此就断定他肯定会作恶。目前接触下来,乔照觉得郑鸿钧不是坏人。

  要是他对方晨雨别再抱有别的心思就更好了。

  今天天气明媚,多宝居一开业就有客人上门,学徒们忙碌得很。方晨雨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跟着何老去玉石展那边。乔照收拾好茶具,离开茶室,到起居室那边借着昏黄的灯光看书。

  方晨雨之所以对玉石展这么好奇,除了想开开眼界之外还有对长生莲子的愧疚。上次莲花印记好不容易亮起一瓣,又被她用来救关峻爸爸了。虽然方晨雨不后悔,但也想好好补偿一下它。玉石展上拍卖的玉石很多会卖出天价,方晨雨现在还买不起,不过玉石展上到场的人多,说不定会有类似乔师兄那样被鬼怪缠身的——喂玉石喂不起,喂肉包子点鬼怪顺便帮人排忧解难总没有问题的!

  肉包子和方晨雨意识相通,它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但能理解方晨雨在想什么。得知方晨雨要到人很多的地方去碰运气,肉包子非常雀跃,上蹦下跳的,表示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方晨雨现在已经知道别人看不见肉包子,放心地让肉包子坐在她肩膀上走进玉石展展会。

  何老衣着平常,相貌也平平,走入展会也没几个人认出他来。他领着方晨雨在展会间穿行,不时驻足给方晨雨讲解一些特别的玉或者翡翠。方晨雨有心琢磨玉石珠宝设计,听何老一路抖干货,不由先放下碰运气的心思认真听了起来。

  一老一少走走停停,一个教一个学,丝毫不受周围人影响。约莫是大半个小时后,刘老找了过来,笑呵呵地拉着何老到一边说话:“来都来了,老何帮我个忙吧。”

  “什么忙?”何老眼皮耷拉着,不太想理会刘老。

  “这不是人多嘛,我就想弄点震撼的。等会儿有一车缅甸老坑料送过来,你给我挑一块,就一块。”刘老殷切地道,“我现场切开,让他们开开眼,把气氛炒热。”

  何老看了眼刘老,见这小老头儿脸上堆着笑,不耐烦地说:“成,就一块。”他老了,早年积攒的名声总会散去,认得他的人会越来越少。刘老不一样,刘老在这一行的基础扎扎实实,人脉广,基业大,有他看照着何老才放心让方晨雨入玉石这个坑。

  方晨雨不知道何老与刘老这番无言的交流,听到何老答应之后两眼一亮。上次何老带她去赌石市场,她一心想着杨铁头,紧张得不得了,都没心情多看几眼!

  何老身体不大好,答应刘老之后也不往别处走了,站在原处看着往来的玉石爱好者。这几年南边的玉石市场炒起来了,许多外行人跟风涌入,带来了不少真金白银。被这次玉石展吸引而来的还有不少外国客人,个个都高鼻广目的,看着很不一样。

  何老知道方晨雨爱热闹,摆摆手说:“我走不动了,你自己到处看看吧,等会儿开始了你再过来。”

  方晨雨本来要陪着何老,肩膀上的肉包子却忽然炸了,指引方晨雨看向南边。

  方晨雨转头看去,只见那是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约莫五十来岁。他看起来相貌普通,身上却有种天生让人亲近和信任的气质。方晨雨心里打了个突,让肉包子回到莲花印记里。莲花印记仿佛和肉包子有共鸣般烫了起来,她再抬头看去,却意外见到个熟悉的身影——郑鸿钧。

  郑鸿钧拄着手杖,脸上带着斯文的笑容,彬彬有礼地朝中年人伸出空着的一只手:“好久不见了,金先生。”

  那金先生目光本来落在方晨雨身上,被郑鸿钧这么一招呼,便转开了目光。他也笑了起来:“是小郑啊,很久不见。听说你回家乡投资了,对嘛,人不能忘本,有钱了就该衣锦还乡造福家乡。”

  “金先生对玉石也有兴趣?”郑鸿钧客气地寒暄。

  “也不算有兴趣,不过这两年玉石市场炒得很热,我也来凑凑热闹。”金先生也很客气。他应对完郑鸿钧再转头一看,发现那青春俏丽的少女已经不见了,不由有些惋惜。那么漂亮的女孩儿,哭泣起来一定更加美丽。金先生含笑看向郑鸿钧,“自从父亲去世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了,若不是你刚才上来和我打招呼,我还以为人走茶凉得这么快……”

  郑鸿钧面色不变:“金先生哪里的话。我和人约好了,得先过去谈事情,下次有机会再聊。”

  金先生颔首。

  郑鸿钧走到金先生看不见的地方,掏出手绢擦拭自己并没有沾上什么的手。他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不是他能选择的,他幼年能过什么样的生活也不是他能选择的,当初的他也不算是排斥,甚至还游刃有余、如鱼得水。他看向自己修长的五指,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这双手脏到极点?即便他已经带着底下的人洗白上岸,如那家伙所说的那样衣锦还乡,过去依然如影随形。

  郑鸿钧想到刚才看见的一幕。

  金先生的目光落到了方晨雨身上。他很清楚那个道貌岸然、衣冠楚楚的金先生骨子里是怎么样的人,甚至还隐隐知道他手上沾染着多少无辜少女的性命,被这样的人注意到绝对不是幸运的事。郑鸿钧扔掉手绢,太阳穴隐隐作痛,在心里评估着金家目前的产业与目前依附的对象。

  解决这一家人也在他与段斯年的合作范围,只不过因为金家的根子不在南华省,他和段斯年都默契地把这个计划往后放。段斯年那人和他也是半斤八两,只要不动到自己头上的绝不会多管闲事,哪怕明知道对方干过多少腌臜事都一样。

  郑鸿钧正要去转身去找人,方晨雨的声音就在他耳边响起:“郑叔叔。”

  郑鸿钧转头看向方晨雨。

  方晨雨的眼睛乌亮乌亮,纯粹又漂亮,是那些家伙最喜欢毁掉的类型。

  郑鸿钧说:“你和何老一起过来的?”

  “对。”方晨雨觑着郑鸿钧的脸色,说,“郑叔叔,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方晨雨本来在考虑要不要和郑鸿钧打招呼,犹豫过后还是坦然地过来和郑鸿钧问好。她很尊敬也很佩服郑鸿钧,并不想因为那个猜测而彻底疏远郑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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