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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不要脸_流年忆月【完结】(9)

  刀疤将宫绛的人生劈成了两半,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在16岁前,他不知道他爹是谁,也不知道长得什么人模狗样,对父亲唯一的概念就是个畜。生——一个欺骗无辜花季少女的移动精。子库。

  哦,这无辜花季少女指的是很多人,他妈只是其中一个。

  他妈也不是个东西,年纪轻轻学什么不好,非要学当时那什么流行玩意……哦,对“非主流”,剪染一个杀马特发型,穿得这破洞那缺口,蹬着一双粗高跟,成天跟一帮来历不明的小社会瞎混,被他外公外婆打了很多次,还控制不住逆反心理,就被外公外婆拉清关系,江湖不见。

  造型奇特必然引人注意,结果就这么被畜。生盯上了,听说那畜。生貌比潘安、家财万贯,总之要什么有什么,就是没良心,他妈书读得少,初中刚上,脑子就糊涂了,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等人家玩腻,转移精。子库存地时,才幡然醒悟,哦艹,那畜。生是个种马。

  于是就有了他。

  他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有大师曾经给他算过命格,说他有三次生死之劫,都是在成年前。那时候他始终贯彻唯物主义信念,没有相信,后来后知后觉回想起来,还真他妈算对了。

  第一次是他还窝在他妈肚子里吸收营养时,听说他妈挺着肚子,捏了一嗓子的鬼哭狼嚎跑去找他爹,要负责,畜。生爹直接送了他妈一脚,他妈就跟皮球似的滚下了楼梯,以为他就这么没了,谁知道他争气,死撑着一口气,活了。第二次他妈在厕所里生下了他,他妈的混账本质激活了,拧开了便池开关,准备让他在人体排出的精华中登上极乐,结果被人发现了他响亮的哭声,他又活了。第三次,就是17岁那场事关生死的事件了。

  他妈知道他命大,死不掉,就变着法地想让他死,饿他,他哭得惊天地泣鬼神,把邻居都引来了,吃上了邻居家的热牛奶,没死成,打他,他又嚎啕大哭,引来热心的邻居同胞,又没死成。后来他还真感谢自己威震八方的哭声,响亮、大气、豪迈,真对得起男子汉大丈夫的头衔。

  幸好,他外公外婆得知了他的存在,看他长得机灵,还是个带把的,长大了可以干农活,就把他捡了回去。他外公外婆也不是东西,成天把他当奴隶使唤,指使他搬比他块头还大的米袋,拖比他还高的桌椅等等,在他童年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要么是外公的皮带,要么就是外婆的扫帚,那都是教训他的工具,抽到他身上,立竿见影地青了一大块,然后他妈就恶狠狠地用长指甲戳他脑门,用操蛋的语气骂他活该、欠揍、该死。

  到他六岁的时候,他妈残害了一枚有志男青年,哦,就是嫁人了。继父是老实的乡下人,没文化,就是农活干得勤快,讨得岳父母开心。

  自从继父来了以后,他地狱般的苦日子暂时告了段落,他的重活都被继父揽了过去,他妈也总算有点妈的样子,给他买东西吃,牵着他的手出去晃荡,骄傲地展示他的满分成绩单,向邻居夸他有多聪明。

  活了六年,他总算知道家是什么味道了。

  他八岁那年,家里添了新成员——他弟弟。

  弟弟跟他继父贼像,脸皱成一团,干巴巴的缺乏水分,偏偏身体又跟膨胀的海绵似的,胖得圆滚滚的。干瘪的脸蛋配球状体,说“难看”都是美化了。

  但这也碍不住弟弟在家里人的宝贝地位。

  有弟弟后,他的地位一落千丈。用农村的话说,他是个连老爹是人是狗都不知的野孩子,而他弟弟是血缘纯正无污染无杂质的一脉单传——哦对,继父的几个兄弟都翘辫子了,就剩下继父一个男丁。

  一脉单传,多么珍贵的词汇,在农村的文化环境里,他弟弟可是像大地主一样地位高,惹不得、骂不得,生怕嘣出一个脏字就把弟弟玷。污了。

  弟弟被宠了上天,他则回到猪狗不如的地狱生活。

  继父不揽重活了,说什么要花时间照顾他弟弟,于是犁耙、米袋、锅碗瓢盆什么生活工作用具都往他瘦弱的身上压,干不完就连水都不给喝。他有时饿惨了,只能刨农地里的土挖蚯蚓,挖虫,见到什么活的生物就用火一烧,就着自来水硬塞进肚里。

  九十年代的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很差,脏污的水过滤一遍那是良心了,缺良心的直接把河沟里不知有多少细菌的水引入,就当是原生态无添加防腐剂的自来水了。

  他一肚子细菌水下去,小小年纪,未经多年地沟油锤炼的胃哪里受得了,疼得肠子都要断了。可是,疼也得喝,他要活下去。

  他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人生哲理,脑海里只固执地回响着一句话:生得体面,死得光荣。

  他生得不体面,却不能死得不光荣,至少他得活到生得体面的阶层才行。

  后来他的胃居然适应了那些细菌,和谐而诡异的共处了,还生出了抗体,吃什么垃圾都没事。他再一次身体力行地验证了生命的强大。

  到了他十岁,他实在受不了精神和肉体折磨,逃出了这个家,顺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玩意,用他的话说,这不是偷,是理所应当地拿,他是家里的一份子,对家里的财产有处分权利。

  然后他彻底遗忘那些人。渣的名字,开始了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他上学日子不长,常偷偷借邻居的课本自学,流浪时也常钻进图书馆,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上一天,图书馆管理员的姐姐心疼他,经常给他送吃喝的,还给他开小门,让他进来,他至今都记得他吃过最美味的早餐,来自于小姐姐为他煮的皮蛋瘦肉粥。他人生中仅有不多的学识,就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

  之后图书管理员姐姐调走了,换来一个蛮横的大汉,嫌弃他一身脏污,两指嫌弃地一捏,就把他丢了出去。

  他反抗过,挣扎过,哀求过,也敌不过大汉的蛮力。这时候,他意识到力量是个可以横行霸道的好东西。

  他有谋划地进了黑。道社会,凭借多年被打出来的钢筋铁骨,练就了一手无人能敌的身手,硬生生闯出了一条血路,以不符合他年龄的成熟与稳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这时候,他16岁了。

  他学会了抽烟和喝酒,学会了用暴。力手段让不服他的人跪在他脚下磕头,也学会了在黑暗的泥淖里,靠逃避危险的本能和灵敏的身体反应,躲开一次次砍来的刀。

  他命大,福气也大,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没一次砍中,人家以伤疤多为荣,他以无疤为耀,他洗脑般给手下弟兄灌输一种观念:刀口舔别人的血才是英雄,舔自己的血那他妈是废物。

  手下弟兄真信了他的话,多学了一项保命技能,在火拼的时候,先保命再砍人,结果这么歪打正着,保留了实力,组织愈发壮大,到他离开的时候,组织达到了巅峰时期。

  可惜他离开后,就失了主心骨,溃不成军,没多久就散了。当然,那时候,这肮脏混乱的世界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他被亲人接走了。不是他的混账妈,也不是他的畜。生爹,是他人生中的第二缕阳光——他爷爷。第一缕阳光给了图书馆管理员,多亏她,他才能在人生中最绝望的时候,学会了善良,也是在最需要书籍丰富情感时,学到了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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