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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虔至深_叶遍华/华泱【CP完结】(16)

  他语气平静,眼神隐隐有着愧疚与无奈,以及掩饰得极好的厌烦。他是最好的演员,接受过世界顶尖的表现派训练,演戏是他的本能,大脑给出一个指令便能表达出最精准、最适宜的情感,也从来没有什么是他想掩饰,却掩饰不下来的。

  赵文彦忽然解开安全带,紧紧抱住他。

  “你干什么?”

  他的力气出奇地大。这种被钳制的,无力反抗的滋味让他想起了以前的事,他几乎是不假思索便大吼道:“你疯了吗?”

  他闻到了衬衫上的酒味,心中忽然有些惊慌:他记得,赵文彦酒精过敏,从来不碰酒。

  “你喝酒了吗?”沈乔质问道,声音有些发颤,“说话!”

  赵文彦没有回答他。他仍然保持着拥抱的姿势,直直注视着沈乔。平时冷漠清定的目光此刻隐隐有着涣散与癫狂,映衬着苍白过分的脸色愈发可怖:

  “你放得下,我舍不得。”

  第十三章 :

  后来几天他和沈乔的关系也没有什么特殊进展,沈乔每天早出晚归,他白天又在上课。细细数来其实没见几面。

  但他低估了沈乔在学院里的名声------不论是从知名度,还是从响亮度上。这直接导致了几天后一场说不上纠纷,但的确不太愉快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十月三日的课。

  他来攻读的是大三的课程,但学院为了统筹时间将大二大三的影视鉴赏课安排在了同一时间段,在阶梯教室上课。上课时赵文彦按照自己的习惯找了个中间靠后的边角位置,不显眼,听课也算方便。

  他之前上课时身边一般没有人,是不是种族歧视赵文彦也懒得在意------同文同种也有阶级地域之别,比起费劲揣摩别人的心思,他更情愿一个人清清静静。

  但今天例外。

  他刚坐下没多久,旁边便坐了个白人男同学,听口音是美国人:“ Can I sit here?”

  赵文彦一愣,旋即道:“Yes.”

  男同学极其自然地坐了下去:“Thanks.I’m Tom·Hodge。。”

  临开课时,赵文彦忽然看到沈乔从门口走进来。他背着一个斜挎包,一只耳朵挂着耳机,黑发黑眼又带着点少爷贵气的他,看上去和一群金发碧眼的白人格格不入。

  几乎是他出现的一瞬间,教室里就响起了一阵阵口哨与嘘声。沈乔视若无睹,眼中甚至连半分嘲弄都懒得添加,走上楼梯扫视着周围的人。看到赵文彦和他旁边的汤姆时,原本有些懒散的脸孔骤然浮现出一丝不加掩饰的惊讶,像是在震惊眼前的场面。

  他停在他们身边,定定注视着他们。那目光看得赵文彦心下发堵,整个人都有些如坐针毡。

  “这里有人了,霍布斯。”汤姆提醒道。他嘴角挂着善意的笑容,笑容也得体,但沈乔脸上明显有一丝淡淡的嫌恶。

  “知道了。”沈乔说,他的英语有明显的英国口音,抑扬顿挫格外优雅,但认识这么多天,这还是他第一次听沈乔用这种矜贵而冷淡的口气对人说话。他看了赵文彦一眼,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轻轻摇摇头没有开口,自己径直坐到了后排。

  因为有了沈乔这个插曲,本就提不起兴趣的课堂在他眼中更加难熬,好巧不巧他今天还忘了带词典,打磨时间也没有机会。

  “你认识霍布斯吗?”汤姆忽然开口。

  “我们是室友。”赵文彦有些惊异汤姆突然的搭话,直觉告诉他汤姆显然是想引出一个话题,索性先给他递了一个台阶,“怎么,有事吗?”

  “当然有。”汤姆大大方方接过了台阶,“他居然来上了影视鉴赏。”

  “不上课他考试怎么办?”

  “全学院只有他不用担心考试。”汤姆口气中有一丝短促的嘲讽,“他的期末考试都是院长亲自出题和评等级,从来没有人知道他到底考的是什么。”

  “……”这种操作令赵文彦目瞪口呆,只得无奈道,“院长对他真是厚爱。”

  “的确。”汤姆同情地说,“他是个怪人,跟他做室友可是件不幸的事。”

  赵文彦没有接话。

  说得确实是事实,他也的确这么认为,但别人当着他的面这么说他室友,他心里涌起的并不是观念被认同的愉悦,而更像一种被评头论足的尴尬。

  沈乔再怎么说也是他的室友与同胞,他怎么想是他的事,但旁人这么说他却又看不过去:

  “我们相处得很好,而且Joe是个好人。”

  周末赵文彦终于有了时间,可以去完成耽搁已久的口语补习大业。

  霍启渝之后给他发了一次邮件,大意是他跟原来的室友闹了点不愉快就搬了家,他要找他时注意地址。

  赵文彦望着那个名叫“曼哈顿切尔西区东21街560号(1)”的地址,无语凝噎。

  他忽然很好奇霍启渝这些年到底做的是什么事,临时搬个家都能搬去曼哈顿。

  “如果我不在,你也可以找我的新房东。他叫黎萧,从小就来美国住的香港人。”

  但很不幸的是,这一天霍启渝不在,黎萧也不在。

  赵文彦有些失落,正准备打道回府。走在别墅区的人行道上,一辆红色的兰博基尼停在他旁边。

  他没留意继续往前走,车里的人却高声喊道:“文彦!”

  他脚步一顿,震惊地转过身。兰博基尼的驾驶座上是一个一脸严肃的英国司机,而副驾驶座上,沈乔透过玻璃盯着他,同样满脸震惊。

  赵文彦望着茶几上刚泡好的锡兰红茶,仍然觉得这一切如梦似幻。

  他本该在二哥家里,跟他或他的房东练口语。却不幸收到了一张他和他房东都有事出门的纸条,然后被偶遇的沈乔拉进了紧靠着二哥家的他家里。

  沈乔家是典型的英伦风格,只是时不时混搭着现代科技设备与中国元素,一看就是主人而非设计师的主意。品味堪忧的主人一边喝着茶一边兴致勃勃地问:“你朋友是谁啊?我从来没看到那里有人住过。”

  红茶边放着方糖与牛奶,赵文彦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直接喝:“我在国内的朋友,现在在领事馆工作。”

  “他是总领事吗?这里就算是房租也不便宜。”

  “……不是。”就算是总领事也租不起这里的房子。赵文彦再次好奇霍启渝为什么会住这里。

  “有空能让我们见下面吗?”沈乔一边喝着茶,一边问道,“我很想认识他。”

  “……为什么?”他这才发现沈乔也喝的纯红茶,心中微微讶异。

  “他是中国人。”

  “你对中国人很好奇?”赵文彦隐约觉得有些不快。

  “是。”沈乔的眼神忽然郑重起来,口气也前所未有地认真,“我是中国人,可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家乡是什么样子。”他目光微微低垂,“我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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