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请你一枪崩了我_门徒同学【CP完结】(14)

  傻七说赖叔,蛇国到处查身份证,我他妈身份证照片比人家死刑犯都凶神恶煞,我去那能过几天啊。你让我往北面,那北面是什么地方,是边牙,是恐怖分子聚集地——“我还是老实留狼国吧,我恋家。”

  赖叔左右说不动,又喷出一口烟。

  傻七本以为赖叔真什么都不懂,正准备说那你给我去买个盒饭吧,我肚子好饿,你要担心我安全,就别让我叫外卖了。

  但他话还没说出口,赖叔就突然看向他,压低声音,冷不丁地道——“昨晚我瞅着跟你进去那人了,他和外面那伙人一前一后走的,你自己心里有数。”

  傻七听罢,应了一声。

  临走前赖叔又丢了张新卡给他,让他把旧卡换了,免得旧卡也被追踪,那今晚都没得好过。

  “枪不要离身,这几天别去酒吧喝酒找乐子。”赖叔拍了一把傻七脑袋,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张张嘴,叹了口气。

  送走赖叔,傻七有点孤单。自从他从监狱出来后,因为被介绍去干这活早,也不敢交什么朋友,算来算去,也就酒吧老板、赖叔和屁叔。

  他拉开窗帘一条缝,看着楼下的血桐。其实有时候他还有点怀念在监狱的日子,毕竟那时候人多,每天吹个牛`逼打个群架都不缺伴。

  他原先也不叫傻七,他有自己的姓名,进了监狱后成了编号,但编号叫起来麻烦,大家又见着他迟钝,久而久之就叫他傻七。

  或许也是因为傻人有傻福,他在监狱的朋友还不少。

  监狱日子无聊,大把时间不懂干什么。所以狱警经常指派他们做些又费力又没屁用的事,比如刷厕所,串链子,再或者上彩釉。那些工厂做不完的活就交给他们来搞,一个茅坑几串手链或两三个瓶子能耗掉一整天。

  那是一种充实的无聊,可即便如此,也比他现在空虚的无聊好得多。毕竟无聊就会回想,而回想,总会燃起莫可名状的愤怒。

  (22)

  傻七记得在监狱里设有一个单独的小房间,那小房间是专门惩罚惹事的犯人的。

  要惹是生非又管教不听了,便丢进去半天或一天甚至更久,那惩罚力度十足,比挨上十几仗警棍都猛。

  小房间只有一个猫着腰才能进去的门,没有窗,高度大概一米五,勉强转身,人站不直,进去了只能蜷缩着,屎尿屁全在里头怄着。

  门一关,便乌漆嘛黑,真个是伸手不见五指。

  傻七曾经进去过一次,那是因为他和同个宿舍的人干了几架,第一次把吃饭的盘子扣人脑袋上,第二次把扫把桶人肚子上,第三次则是打断了那人的肋骨,让对方到医疗所待了一周,出来便换了监舍。

  为什么打架,傻七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其实在监狱里打架很正常,当你被迫待在一个狭小的区域,每天重复着一样的工作时,人很容易产生狂躁的情绪。

  何况他们那区关的都是暴力犯罪,不是那些政治犯或经济犯之类的文明人,两三句不对口,动起手来是家常便饭。

  但即便如此,那感觉也比关禁闭好多了。

  如果说在监狱里待久了,一分钟犹如一个小时,那待在小黑屋里,一分钟就被拉得无限长,长得看不见尽头一样。

  黑漆漆的房间里没有声音,没有光线,刚进去的时候能听见换气孔有一点点轻微的噪音,可过不了多久,噪音就和耳鸣混在了一起。

  傻七无法形容那半天他是怎么过来的。

  他数着自己的心跳,又捶着墙壁,然后他蜷缩起来,再试着站起。他仿佛被囚禁在另外的维度里,与他所认知的世界彻底斩断了关系。

  虽然只在里面待了半天,可他觉着他过了一生。

  那是一种无边无际的空虚,以至于他连反思都不需要,到了最后的一个小时里,他觉着只要让他出去,他什么错都愿意认。

  他从愤怒到平静,从平静到崩溃,从崩溃到歇斯底里,然后再从歇斯底里又变回愤怒。过往的一幕幕从他脑子里飞闪而过,仿佛从高楼坠下时的走马灯。

  可这马灯走不完啊,走了一圈又一圈,还他妈在反复播放,播到他想死,却又死不了。

  他的时间和外面的时间是不对等的,所以当那门打开,他见着门缝里射进的光线时,好像看到了天堂。

  自那以后他就乖了,突然顿悟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的真理。

  他也见到其他不知天高地厚的人被关进去比他更长的时间,而他十分确定,这样的囚禁能给他们带来永生难忘的印象。

  所以折磨人最好的办法,是断绝他们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正如傻七自己待在这个房间里的感受。

  他的思维将会奔跑起来,跑到连他自己都控制不到的区域。他又想起了那棵血桐,它的树影打在斑驳的石墙上。

  听闻狼国刚独立时,那面石墙是拿来处决犯人的。那时候政治清洗严重,每天要处决的人数都数不完。有时候今天一张名单,明天下来又是一张名单。名单上洋洋洒洒几十人,谁也不想去知道真相,只想尽快结束。

  于是那些不知今天有罪明天是否还有罪的人便被急匆匆地赶到墙根,犯人在前面站成一排,后面便有一排的士兵。

  枪响之际,鲜血便喷洒在石墙上,和血桐的树影混在一起。

  (23)

  傻七真听了赖叔的话,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这样摸摸索索过了半个月。

  这期间他强忍着自己的酒瘾和赌瘾,硬是没出去找乐子。

  可半个月之后他忍不住了,八爪鱼没法联系他,屁叔和赖叔也没再打他电话。每天他就在狼国小旅馆里睡,醒来就打开电视看。

  这类不要身份证的小旅馆好一点的会有电视,差一点的就一台收音机,还要时不时拍两下才能发出点声音。

  傻七觉得很寂寞,让他想撸一发快活管都找不到由头。

  所以这一天晚上他天人交战了一会,最终觉着不行了,花花草草都要晒晒太阳呢,他这再窝着就要发霉了。

  那天趁着天色刚亮时他下去买了个早餐,正巧听闻北区晚上有集会。这一听,让他来了精神。

  狼国一到晚上,只有三个地方是热闹的。

  一是地下拳场,但先前说过,拳场最热闹的是开春之际,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即便是后半场也没什么有意思的玩意,属于淡季。

  二是小酒馆,狼国人嗜酒如命,世界著名的廉价高度火马酒的原产地就是狼国。大冷天的喝一瓶火马酒再吃几口血狼肉,晚上能在床上驰骋到天边。

  而第三,则是北区的集会场。集会场依山傍水,乃贫民窟风水宝地。山前一块大空地,山后一片山毛榉,翻山越岭,后头便是与邻国相交的一片水域。

  由于天时地利人和,山后的水域能走货,山上的树能藏货,空地附近便建了一圈的平房,基本上黑市的枪、药,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都在那附近出。

  这也是警察不怎么会靠近的地方,毕竟这些人或许硬碰硬不行,毕竟谁家都掏得出几杆机枪和一箱子子弹,但讲道理还是可以的。道理是什么,就是金额的分配。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大家和气生财。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