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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_墨宝非宝【完结+番外】(4)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Pullman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jiāo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huáng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xing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第三章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糙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cháo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xing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jiāo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xing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xing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xué,“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qíng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ròu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ròu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取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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