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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_饶雪漫【3部完结】(61)

  我马卓从来就不是吃素的,更不打算轻易原谅他。这一杯谁,是敬他有种傍款节。

  他确实没想到我会那样做,看着自己水淋淋的裤子佩服地说:“这招狠,别人当我尿裤子呢。”

  我扭转头去,不打算理他。同时慢慢嗫饮着剩下的小半杯柠檬水,为了延长时间,每一口水我几乎只是沾沾嘴唇。

  他又来那套:“我数一二三,你不转头我来狠招了哈!”

  我才不给他机会,立马转头看着他。他没料到我出此狠招,一十半会不知道该如何对付我,想了好变天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搂住我,说出一句ròu麻无比的话来:"老子没有一天不想你."

  我终于被他的甜言蜜语短暂的驯服,不再反抗。在他的臂弯里抬头时,正好看到我刚才在他脖子上留下的咬痕。他的脖子不算细,青筋粗而明显。所以我细小的牙齿形成的小坑dòng,就仿佛蚂蚁的dòngxué一般细细密密地排列在他的喉结上方。那些坑dòng起码有两厘米深。在左右两颗虎牙的缺口处,紫色的血液都快渗出来了,像一个含义隐晦的文身。

  我看到了我的复仇,也看到我的爱。

  只是不知道他是否明白?

  那时候,我不知道正镇万劫不复的爱qíng是什么样。但我好象预感到此后我们之间的爱恨qíng仇,都会比此时更加惨烈。所以,我缩了缩脖子,再也没敢看那伤疤。

  那天huáng昏,我关了手机,跑到外面,用公用电话给阿南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要和颜舒舒一起去看电影,所以晚些回家。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撒谎,但这次显得格外不熟练,磕磕巴巴半天才讲清楚一句话。好在他在忙,好象并不在意,更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他晚上正好有事,也不能回家吃饭,这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回到那个小包间的时候我听到他在电话,不知道和谁,反正语气不好。见我进去,他把电话关掉,塞到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对我说:“晚上请你吃‘算了’最有名的麻辣牛蛙饭。”

  “好。”我说。

  “我们来点酒,庆祝一下?”

  我说:“我千杯不醉的,没劲。”

  “好吧,”他没再坚持,也没挑战我自大的宣言,只说,“少年儿童不喝,我喝!”

  不知道是不是特别开心的缘故,那天他真的喝多了。酒过半旬后他站起身来,拉着我一直往外走,从那个小包厢一直走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大厅里。这时已经晚上八点多钟,舞台上的乐队开始了表演,一个女歌手刚刚唱完一首歌,音乐暂停,我的耳朵才终于舒服了一些些。他让我等在那里,跑过去跟乐队说啥。

  没过一会儿,他走到舞台中央,带着醉意说:“我来唱一首歌,舞台处女秀,献给我的女朋友——马小卓。”

  说完,他的眼睛朝着我看过来,那眼神太炙烈,我不由自主的捂住自己的双眼,退到人群后面去。四周灯火很暗,我剁在一个胖子的身后,才觉得稍微不那么紧张,可是却能很明确地听到我自己雷鸣般鼓动的心跳。这时,他已经开唱了,站在我前边的胖子很快宪法我是这首歌的“女主角”,竟然和他身边另一个男生一起架着我,像抬轿子一样把我高高地抬起,这样一来,我就再也逃避不了他像箭一样she过来的目光。

  这个时候,他正唱到高cháo,他唱得并不好,那么深qíng的一首歌,被他唱得声嘶力竭,搞笑之余,我却听到他心里狂爱的讯息:红尘自有痴qíng者,摸笑痴qíng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问世界qíng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我长到十六岁,生命中没有一天比这一天更加疯狂。

  我就这样被两个陌生人架着,尴尬地屹立在小酒吧中央,双手捏住鼻子,拼命拼命忍,才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他的歌声仍在继续,在我的央求中,陌生人终于把我放下来。他们不忘祝福我:“你是个幸福的小妞。”我笑,正在思考当他走下来的时候我是应该表扬他还是“讥讽”他的时候,我身后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他就像个小丑,不是吗?”

  我转头,看到那个在华星遇到的叫晶姐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台上的歌声忽然中断,只见他从上面跳下来,飞奔到我身边,拉住我说:“走。”

  “等等,”女人伸出手拦住他说:“跟我走,今晚的事我就不计较。”

  他并不理,而是拉着我一直朝外走去。我们走到酒吧的外面,那个女人一直跟过来,搁着一米多远的距离,她朝他喊道:“你别后悔!”

  尽管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但这出cha播的戏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感动的眼泪还在眼眶里徘徊,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所以不用想就知道我当时的神qíng一定傻偷了。我回头呆呆地看着她,他用力拽了一把我:“走啊,看什么看!”

  走显然是不够的。他完全是逃命的态度,没走几步,他就一把拦腰抱起我,把我搭在他肩上,飞快地横穿马路。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发疯,但很快我明白他是来真的。我从来没有逃过命,所以吓得不轻,已经叫不出声了。身子是软的,手臂无法自控地甩来甩去,视线只有他快步前进的双脚。我能听见后面传来车子的引擎巨大的轰鸣声,于是扭着头脖子回头看,虽然这个动作费力万分再加上我的脑中血液倒流,但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一阵眩目的近光灯照过我的瞳孔之后,一辆红色的MINICOOPER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般朝我们直冲过来.他头都没回,脚下已经敏感地朝上跨了一大步,然后把我仍下来,我看着地面,才发现我已经站在花坛上了。

  车子直接撞上了花坛的一棵树,满书的树叶被震落了三分之二。

  我惊魂未定,头晕目眩。

  “cao。”他骂,然后迅速放下我,我好不容易稳住脚站定,他已经跳下花坛,走到车那边,打开车门,扯着那个被撞傻的女人的头发。把她拖下来,左右开弓就是两大耳光。

  这一切行云流水的动作让我简直看待了过去。

  然后他放开她,回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说:“走吧。”

  想想于安朵,再想想这个叫晶姐的,看来他真是有把女人bī疯的本事。

  当然希望我不是其中的一个。

  想要有活路,战胜地,对我而言,这是必须。

  (11)

  高二的那个秋天,我好像总是睡不醒。

  上午的时间,我往往都是在半梦半醒之间,倒了下去,整个人稍许醒过来一点,等到夜幕降临之后,一颗心才好像真的活了过来。

  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可以放肆的给他发短信,不必像上课的时候把手机翻盖一直翻开,放在两个课桌之间的一个小小的布兜的夹带里,一整天的余光都停留在黑暗的屏幕上,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它亮起。

  熄灯前,还可以躲在阳台上,装作背英语书的样子,偷偷的给他打电话。万一有人来了,就大声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迅速的挂掉。

  在天中,其实有很多像我这样心怀秘密的女生。她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双目发光,脚步轻盈。即使是有痛苦,也是一种乐在其中的享受。因成绩尚可却不爱说话,我算是其中隐匿的较好的一个,就连对我一向关怀备至的肖哲,也暂时没看出任何端倪。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开始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体内彷佛有一种迅猛的生长因素,慢慢成长出一个新的我来,直至将过去的那个我完全覆盖吞食。令我每天都有跃跃yù试的渴望,每天都又天地换新颜的错觉。

  周末的时候,天气转凉。放学后我回到宿舍放好东西,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去。我走到学校大门边上的时候还故意回头看了一眼,没看到肖哲。近日来,这个动作已成为我的习惯,他常常因此笑话我如果生错了年代,简直够资格做一个优秀的地下党。我用百米冲刺班的速度朝着“算了”的方向跑去。直到看到他靠着那可曾被宝马装过的树,嘴里叼着一根烟冲着我微笑。

  我走过去,取下他的烟,替他灭掉。

  然后他往前走,然后我跟着他。

  他多半不会再带我去“算了”。但我并不关心他会带我去哪里,能见上面,哪怕就是一句话也不说,跟在他后面绕过几条街,彷佛也是一件顶顶幸福的事。

  和那些校内的“地下qíng侣”不同,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一周见过两次。除了周末,我们通常是周三的下午或者周五的中午见,具体地点都是短信或者电话确定。有时候他明明确定了一个地方,到了那一天又临时修改地点,我就不得不更换策略。

  总不是次次都能有借口溜出校门,所以,有的时候,她会偷偷跑进学校里来。他穿着不知道哪里借来的校服,我们往往在校门旁边的小卖部里互相淡漠地望一眼,然后到假山后面去呆一会儿,或者去花蕾剧场的拐角装模作样地吵一会儿嘴,再听他跟我说甜言蜜语。比如——“我逛遍天中,找不到一个女生比马小卓更惊艳。”

  我总是穿着灰扑扑的校服,旧球鞋,背个黑书包。头发长了,也没时间修剪。但他夸我美,我就觉得自己特别不一样了似的。那天他给我带来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一副红色的娃娃手套。

  “走在街上一眼瞄到,觉得特别适合你,就买下来了。”他说,“天冷了,用得着。”

  我接过来,听见晚自习的铃声已经远远的传过来。

  “去吧。”他说。“这个周末带你去个好地方。”

  不要乱花钱。“我拿着手套低着头说。”

  他用力拍我脑袋一下,拍的我生疼生疼。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特别不安的话,他说:“放心吧,不是偷的。”

  我想去捂他的嘴,告诉他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但他已经转身,大踏步地走远。我没有把握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其实我对他扑朔迷离的脾气没有做到了如指掌。

  我带着红手套跑进教室,肖哲递给我一个花型的小透明袋,黑黑的笑着说:“试试我的新发明,不cha电暖水袋,看看好使不好使,我准备去申请专利,然后jiāo给颜舒舒去卖。”

  “谢谢。”我说。

  他提醒我:“手套取了啊,带着怎么试?”

  “哦。”我说。

  “你有心事?”他问我。

  “没。”我赶紧笑笑说,“中午没睡好,有点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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