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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果_饶雪漫【完结】(18)

  上面写着:失恋圣经必胜法门--由一个人替代另一个人,是失恋的最佳疗伤方式。推荐指数:五颗星。

  正值暑假,我决定以那本书作为恋爱蓝本,开始寻找可替代的“猎物”。

  横刀是某文学网站的写手,他擅长的是“穿越文”。他的文风特点是:粉丝不多,更新奇快。我生平最鄙视穿越文,总觉得让一个现代人拿着一把手枪冲到古代是一件非常傻的事。所以,我就天天跑到他的博客上骂他。骂得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正想收手的时候,他却凑上来问:“可不可以求个QQ?”

  所谓犯贱,大抵如此。

  隔着网络,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毒舌功夫也日渐长进。哪知道一来二去,他竟然喜欢上我了,喜欢上我后,他就当机立断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后,他理所当然希望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猎物”手到擒来,本该高兴,没想到事qíng却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不怕传说中的“见光死”,非要见面不可!

  我试图让别人替我顶包,可惜失败了。

  因为横刀对我说:“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长得和你的文笔一模一样!”

  什么鬼话!

  既然他“灵xing十足”,我就姑且继续实践那条“必胜法门”。况且,我太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若一个男生喜欢上像我这样的女生,他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卑微,会不会脑残?会不会把我当成手心最大的宝?会不会像阿牛一样穿着沙滩裤,抱着木吉他,胸前挂着一串美丽的野花,光着脚丫,对着我痴qíng的唱:“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guī水中游,慢慢地走在沙滩上,数着làng花一朵朵……”

  而我,会不会跟当年向往的十七岁邻家姐姐那样,受到爱qíng咒语的临幸,也能在刹那变得不那么寻常?

  至于那个“他”到底姓横还是姓竖,是不是文学青年,身高几何,都不重要。我只是需要一场甜蜜的“约会”,为了那朵小花不会最终埋进泥土里枯萎,我要卖力地灌溉。

  就这样简单。

  我和横刀的约会地点是我定的--西落桥的河边。

  这是我们这个小城唯一的一条河,小河不宽也不清澈,跟城里那么多谈qíng说爱的好地方相比,这里鲜有人光临。我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这条河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至于这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不起,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所以,当横刀出现在我面前,缩着脖子问我为什么要选在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难道不可以吗?”

  “谁说不可以谁说不可以!”他搓着手一连串地答。

  我把下巴对着那个有点脏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经知趣地脱下校服,把它铺平在椅子上,请我入座了。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点慡。像压缩饼gān刚刚下肚时的那一分钟,虽然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撑得太饱,但有迅速的满足还是让我身心舒畅。只可惜这个“慡”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横刀在我身边,挨着我坐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体内有种奇怪的气膨胀开来,好像要把我整个人撑爆了。本着即来之则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让别人看出真相的态度,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按住,没跳起来跑掉。

  “米粒儿……”

  他深qíng款款地呼唤被我拦腰砍断:“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叫我?我姓于,叫于池子。”

  “我还是习惯了,嘿嘿。”他说,“以前在网上都这样叫你,现在叫大名,反而不太习惯。”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吗?”我问他。

  “我发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辩说,“不过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内疚,你还是忘掉它比较好。”

  “哦。”我说。

  如果不是错觉,他又坐得离我近了一点,而且直觉告诉我,再过一秒钟,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来了。我觉得我心跳加速,眼睛发花,大脑jiāo战,神经过敏……还好,事qíng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发生,他只是昂起脖子,轻声说了一句:“要变天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啸了,一不小心,就是灾难xing的灭亡。

  我不喜欢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gān什么?

  就在我认真思考这个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他又说道:“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那个段……”

  我用手势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我不想听到那个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问了。”他白痴地说,“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么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应该在乎那些闲言碎语。”

  我还没问他都已经怎么样了,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声说道:“给你带礼物了,猜猜是什么!”

  “什么?”我努力调节气氛,“千万不要是什么整蛊玩具。”

  “怎么会啊?”我没想到他居然有点生气,脸上泛起一点红晕,他在我面前摊开手掌,说,“送给你——”

  是两条嘴对嘴的接吻鱼挂坠。

  其中一条的尾巴有点歪到天上去,另外一只的眼睛处本该有一个黑色的小点,却少了一块漆,于是那只鱼只能对我翻着白眼。

  连我这么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着它出门,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计会被损得连家门都找不着。

  因为太害怕他接下来会开口说“我来替你戴上”之类的宣言,权宜之计,我只能捂着那条鱼,认命地说:“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过那条项链的时候,他却忽然摇头叹息,而且是一声长叹,紧接着他说:“米粒儿,你能感受到我的体温不?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是恋爱的第一步。这对咱俩的未来有好处。”

  海啸终于来了——那是夸张的说法。但我手心确实在发麻,联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坠,刚刚曾在他的胸口呆过,我恨不得把它捏碎才好。

  我承认我错了,错得彻底。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喜欢抬起头凝视窗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随便讲讲冷笑话都能温暖人心的。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谁可以代替谁。

  就算是游戏,也是绝对不可以的吧。

  罢罢罢,就在我决定跑路的时候,好戏却才刚刚开始,我这边充满悔意地把那个项链揣进口袋,他那边又变戏法似的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纸盒来。

  “又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撕开包装,露出围巾的冰山一角。

  我吓得连忙拒绝:“这个绝对不行!”

  我早知道,收围巾是要命的行为,表示答应一辈子被他“围”住。

  “要的要的,是我亲手织的。冬天用得着,现在你不用围……”他把它硬塞到我手里,像朗诵诗歌又像发誓一样对我说道,“只为你而织,温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样礼物。

  翻白眼的鱼挂坠,自己织的桃红色围巾,一盒金嗓子喉宝,一把纸扇子,一个手电筒,一个防láng喷雾,一打超市优惠卷。

  最拉风的当属防láng喷雾,他说:“我从我表姐那儿抢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还说,他山西老家有风俗,第一次见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礼,以后才能和和美美。

  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后,他就像在煤坑里睡了几百年,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正睁着眼睛环顾四周的时候,我一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没敢拒绝他,因为面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满悲伤上前几步纵身跳进去,我铁定是今晚新闻节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这个险,一来为我,二来为我妈。

  所以最后,我只能带着这七样令我啼笑皆非的礼物,和他告别。而他执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汉气概,我只能谎称要去接妈妈下班,抱头鼠窜。

  瞧,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场约会,像场滑稽戏,而说穿了,导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糙根,糙根鱼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道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qiáng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qiáng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yù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gān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教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làng,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bī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qíng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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