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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之城_皎皎【完结】(28)

  作为一只长得膘肥体壮的苏牧,哈利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只的狗了,穿过客厅时那仰头漫步桀骜不驯的样子,和它家表兄láng大哥简直一模一样。它嘴微张,锋利的牙寒光凛冽,这足够让我心惊ròu跳了,可它居然在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抬起头斜睨我,锐利的眼芒吓得我几乎浑身冷汗,动也不能动;我还没缓过劲,它忽然冲我汪汪汪地叫了几声。

  ——没错。那声音真是冲我来的,因为发出声音的时候,它正怨恨地看着我。之前我在进出沈家时和躺在花园里晒太阳的哈利有过眼神接触,那时候它看我的眼神可没这么凶狠,反而有点可怜巴巴的讨好之意,即便是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它也会冲我摇摇尾巴。至于叫声,我一次也没听过。

  我猜,这是因为物似主人的缘故。沈钦言不爱说话,哈利也是一条十分安静的狗,很少叫唤。沈钦言说它最长的沉默时间是三个月。即便在遛狗途中,偶尔和别的狗发生争斗,它也只是凭着巨大的体形和锋利的牙齿吓跑对方,根本不用叫。

  有实力的人,不需要用虚张声势的叫嚷来吸引注意力。沉默是最好的武器,对狗来说也是一样。

  沈钦言把缰绳jiāo到了安露手里,安露躬下身,拍拍它的头,“哈利,跟我去见波特。”

  哈利收回看我时那愤愤的眼神,看向了安露,然后偏了偏头,有点狗腿地蹭了蹭安露的手心——那似乎是小狗小猫最喜欢地撒娇动作,难以想象发生在这样一只大狗身上。

  就算我现在双腿打战,也觉得自己还是要问个明白,“波特?”

  “波特是我养的那只苏牧,”安露说,“和哈利是一母同胞。”

  我的视线停在沈钦言的另一只手上。他拿了个大大的帆布包,大抵是因为东西塞得太满,拉链没有完全拉拢,我看到了哈利的食盆衣角。不难想象那包里是什么,必然是哈利惯用的坐垫毯子之类……

  “咦?”我终于有点明白这屋子里正在发生一出离别的故事,“沈钦言,你要把哈利送走?”

  安露弯腰从茶几上那汽车钥匙,勾在小指头上,牵着哈利往门口走去,“暂时接去我那里住一阵子,顺便给我家寂寞的小波特做伴。”

  沈钦言安抚地拍拍我的肩膀,就像安慰小孩那样。

  “阿梨,一会儿再跟你解释,我先把安露送走。”

  他掂了掂手里的挎包,出了客厅。

  怎么能让他因为我就把养了好几年的哈利送走呢?我记得他是非常喜欢这只大狗的。我坐立不安,内疚感从脚背浮起来,在蔓延到头顶之前,我站起来冲出了客厅,直奔前院。

  出去的时候沈钦言正打开跑车的后备厢把挎包放进去,而那只金色的哈利已经坐在了安露敞篷跑车的副驾驶座上。它在阳光下显得皮光油亮,威风凛凛。它抖了抖毛,那威风的样子哪里是狗,简直可以去冒充狮子了。

  “你真的要送走它吗?”我扯了扯沈钦言的衣袖,“那什么时候接它回来?”

  沈钦言把后备厢关上,对我露出个“你放心”的笑容,“过段时间吧。”

  安露冲我一乐,右手从方向盘上抬起来冲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等到你想要接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

  然后这次疾驰而去,留下一抹潇洒的红色。

  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愧疚感。沈钦言对哈利有很深的感qíng,因为那是条忠心耿耿的大狗。

  因为我怕狗的原因,他在我面前,完全不谈和它相关地一切,我有时候来他家,也只是远远地看到哈利的影子,甚至连狗毛都瞧不到一根。

  但男友是知名人士的好处,就是他不想告诉你的事qíng,总有人帮你想到帮你询问。

  沈钦言绝对是个热爱宠物的人,我前阵子搜索过他的相关新闻,说他在宠物医院做过义工,捐过款——这些还可以说是宣传的策略;但还有一件事qíng,是好几年前又一次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谈起的。那时候他还住在室内买下的第一套公寓里,有天晚上,公寓楼遭了贼,是哈利敏锐出击,将贼制服。

  因为我的缘故将哈利送走,我觉得很愧疚,吃饭的时候我雄纠纠气昂昂地开口,“我觉得自己不怕狗了。”

  沈钦言一脸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道:“不用逞qiáng。”

  我泄了气,垂头丧气地吃着碗里地饭,“我可以克服怕狗这个心理问题。”

  “没关系,只是怕狗而已,世界上很多人都怕,我不希望你改变,”沈钦言的手搭上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哈利在安露那里,你可以放心。”

  我想起哈利对安露的亲昵,心里有点不舒服。

  “哈利好像很喜欢安小姐。”

  沈钦言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哈利就是从安家抱来的。”

  我的脸上一定出现了一个“惊”字。

  “当时安家的苏牧同时生了两只小狗,分别是哈利和波特。我和她一人养了一只。”

  我内心复杂地小声嘀咕:“原来如此……”他俩的感qíng还真是好,连狗都一人一只,要说之前没有发展出一点什么,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虽说是安家的狗,但是,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那毕竟是你从小养到大的狗呢,肯定是有感qíng的。”

  “养育、生育……养狗没有到养孩子的分上。”沈钦言揉着眉心重复了两句,像是不明白这个话题为什么变得沉重起来,“阿梨,你肯为了我说出‘不怕狗’这种话,我非常高兴。但是我不希望你改变自己,做你自己就好。”

  第十四章甜蜜生活

  我和沈钦言的“恋爱过程”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我本以为我们开始了一段恋爱,或者说是恋爱地前奏,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看的电影小说不多,但很多qíng况下,男女主人公在暧昧的阶段是最为困难和纠结的,等到他们在深qíng一吻表明心意后,前路就变得宽阔笔直,毫无困难了,故事也就可以剧终了。至于男女主人公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那不是故事的重点,欢迎读者观众们放心大胆地构思一切làng漫的桥段吧。

  可是,确定关系的第二周他就因为我的原因送走了亲手养大的哈利。

  我因此心怀内疚,那天晚上在沈钦言家吃饭的时候,总觉得寂寞了许多。晚上回家后,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到某人气很高的论坛发帖征求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相同的qíng况的人很多,回复特别热烈,五花八门。

  ——我女友敢叫我把狗送走,我就马上把她送走。女朋友可以换,亲手养大的苏牧怎么能送走?苏牧不知道多可爱啊。

  ——楼主的男朋友真是脾气好,这么好的男人居然都被你遇到了!没天理啊。

  ——楼主你也太没有爱心了吧!还谈什么在一起生活,这点宽容也不给你男朋友啊?

  ——楼上的看清楚,楼主有心理yīn影,从小就怕狗。

  ——心理yīn影怎么了?又不是绝症,可以克服的。

  ——我以前也很讨厌狗,说不出的讨厌。我曾经因为女朋友想帮助流làng狗而跟她分手,但现在我也变成了狗狗,变得体谅他人,没个周末还去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怕狗恐惧症很容易克服。楼主,你男朋友很为你考虑,是个好男人,你也多为他考虑一下吧。

  ——楼主,我也是养狗的人,我想说的是,养狗真的让我们学会很多。人生有很多困难让你觉得难以逾越,但经历过再看,贵在当时的坚持。坚持能让你充满信心和勇气,能让你被置之死地时发现原来还有绝妙的逃生之计。

  ……

  我抿着嘴刷着回帖,最后回了一条:谢谢大家的意见,我会去看心理医生,再把狗狗接回来的。

  怎么才能找到一个靠谱的心里医生呢?

  我在网站上搜了本市心理医生的主页,总觉得网上的信息太虚无缥缈,有些拿不定主意,于是给乔希宁挂了个电话。乔希宁刚刚入行的时候,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患上了焦虑症,就去看了心理医生,效果很不错,直到现在他还会定期去见医生。

  “哦?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啦?”他一张嘴就没好话。

  当他助理的时候差不多天天见,到了现在也快有两个月不见了。看新闻说,他现在在筹备新专辑,忙得很。

  我把用意一说,他大惊,“你终于打算克服你的大狗恐惧症了?吃错什么药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说,“你怎么总拿老眼光看我呢?”

  他笑起来,“好好。”他给了我心里医生的号码后,忽然说,“对了,既然你打电话来了,有件事我倒是想告诉你……”

  “什么?”

  “你从我这辞职后,有个人跟我打听你去了哪里,”他放低了声音,带着神神秘秘的qiáng调,“不过啊,亦涵提醒我了,我没告诉他,敷衍过去了。”

  “谁打听我?”我很诧异,我在乔希宁身边一直都是透明小角色,完全不认为自己能让某个人记住。

  “沈钦言。”

  我沉默了一瞬间,好在智商qíng商都及时跟上,停顿片刻后立刻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qíng?他——为什么打听我?”

  “大概是你辞职后过了半个月吧,我们从岛上回来后,有一天导演临时通知我们要在摄影棚补拍镜头……”

  据乔希宁说,当时事qíng是这个样子的。

  他当时拍完了补拍的镜头,因为等宋亦涵的缘故,坐在片场的角落里。沈钦言也出现在了片场——他记得补拍的镜头是没有沈钦言的。正在吃惊的时候沈钦言走过来并且问他:“你之前的那位助理杜梨现在在哪里?”

  要知道沈钦言从不在片场和他谈与电影无关的事qíng,乔希宁愣了愣回答说:“阿梨两周前已经辞职了。”

  沈钦言似乎愣住了,问乔希宁:“为什么?”

  乔希宁当时彻底惊讶了,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回答了诸如“因为她之前当我助理不过是因为好奇,现在觉得不好玩就不做了”“堂堂名校的计算机博士怎么可能长期当我的助理,当了三个月我已经赚到了”之类的话。

  沈钦言继续问:“杜梨找到了新工作?”

  乔希宁点头说:“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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