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_皎皎【完结】(100)

  “我知道你在乎这件事,”郑宪文揉了揉眉心,“你那时候太小了。我比你大了六岁。我大学要毕业的时候你才上高中,你成年的时候,我恰好出国。”

  孟缇想,他大概以为她在抱怨吧。

  “我不是在抱怨,”孟缇微微笑了,“我们差距很大,确实不适合谈恋爱,而且我那么胖也不好看,是吧?”

  “没有的事qíng。阿缇,我从来不觉得你难看。”

  这件事他说的应该是实话。郑宪文大概是真的不在乎她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来不是作为一个异xing出现在他的心里。

  读书的时候,每到假期,不论他去哪里玩,都会带上她的,而且也从来不避讳把她介绍给他的所有同学。例如大一那次晚会,散场后每个人都围着郑宪文,她想混在人群中偷偷溜走,郑宪文却叫住了她,搂着她的肩膀介绍她给每个人认识。

  孟缇静静地想着这些往事,问出了曾经纠缠她若gān年的问题,“那你那时候喜欢我吗?或者说,至少有一点喜欢吗?”

  “有的,”孟宪文捧住她的脸,跟她额头相抵,“不然我怎么会吻你!”

  孟缇低语,“……原来你真的记得。”

  “虽然我当时喝醉了,但不至于连吻你都不记得。我很混账。”

  “可第二天我跟你表白,你却拒绝我。”

  郑宪文放开她,言简意赅地回答,“我不但混账,而且蠢。”

  客厅里光线很暗,两人坐在角落处的钢琴前,就更暗了。

  “蠢到连自己的感qíng都分不清楚。”郑宪文的眸子在暗处闪着光,“我知道,我在很多人心中的形象,大概都不太好,接近花花公子这类吧。若声后来就说我,女朋友换得太勤是因为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感qíng。你跟我表白的时候,我还没有想明白。阿缇,一直以来,从小到大这十几年,我在你面前,总感觉愧疚和自责。你又那么崇拜我、喜欢我,我只能加倍地对你好,恶xing循环一样。更何况你那时候马上要高考,我也即将出国。”

  孟缇点了点头。

  “我在美国那几年,其实也没想清楚。每天要做的事qíng那么多,我又想快点学成了回来。老师要求十分严格,我真是全世界跑,一年三百六十天,我有两百五十天都在各个地方。你问问你嫂子就知道了,真是累得要掉了半条命。

  “直到回来见到你。你终于长大了。我跟自己说,不要着急,慢慢来。这次和之前都不一样,我们都有很多的时间。可事qíng不知不觉已经变了,看着赵初年接近你,我心里真是难受。我不希望你接近他,可你已经是大人,不用再听我的话。我对你的影响力已经快消失了。”

  孟缇nüè待自己的唇,都咬白了,“然后你发现我是他的妹妹……”

  “孟伯伯和孟伯母让你别回国的时候,我起初虽然不愿意,随后也很高兴。我希望你跟赵初年离得越远越好。我已经计划好,等手里的案子一结束就去美国。我在美国的很多朋友都在大的建筑设计公司,找份工作很容易。”

  孟缇想,难怪他那时候不怎么劝她回去。

  郑宪文俯身在她额头上一吻,“阿缇,有什么事qíng就尽管问吧。”

  “没有什么了。你给我弹曲子听吧。”

  高高低低缠绵的琴声又响了一会儿,是梁祝的《化蝶》。涟漪在孟缇的心口dàng漾而过,她看着郑宪文那双手就像蝴蝶一样在键盘上跳跃,鬼使神差地开了口。

  “其实,我这两天下午都去赵家了,他们留我吃了顿晚饭。”

  琴声戛然而止。

  “嗯。”

  他看起来毫不意外,甚至都微笑了。孟缇吃惊,“你知道?”

  “赵律和一接走你,就打电话跟我说了这件事。”

  “那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揭穿我的谎话?”

  “你跟我的距离已经很远了,再拆穿这种事qíng,不是更远了吗?”郑宪文笑起来,“我很高兴你跟我说实话。”

  孟缇瞪着眼睛看他,却在看到他纵容的笑脸后,有点无奈和辛酸。

  “赵老先生让我回赵家去,我也答应了。”孟缇说,“我后天就搬去赵家。”

  郑宪文沉吟,“是让你认祖归宗?这也难怪。”

  “为什么?”他的理解让孟缇觉得不可思议。

  郑宪文揉了揉太阳xué,头很痛的样子,“你在北疆这一年,赵家给我打了不少电话。有两次还是赵老先生亲自打的,跟我了解你的qíng况。”

  孟缇微微蹙起眉头,她有些不明白。

  “阿缇,我舍不得你走。但如果你觉得去赵家比在我这里qiáng,那你就搬过去吧。”郑宪文接着说,“有人照顾总比你一个人撑着好多了。不论怎么样,血缘关系都在那里,我会经常去看你。只有一件事——”

  孟缇听着。

  郑宪文用手指勾勒了一下她的轮廓,收敛了笑容,才开口,“我很了解孟缇,她跟着我长大,她非常单纯善良,很容易轻信人。我也跟赵知予打过jiāo道,我认识的赵知予虽然不满六岁,却是我见过的最聪慧的孩子。她受过不少苦,很有目的xing也很坚决,非常有毅力,会不声不响计划很多事qíng。以我对她的了解,我觉得她现在可能在计划着一些外人难以想象的事qíng。所以,你记住提醒她,不要做危险的事。”

  第四十九章赵家

  孟缇起了个大早去买火车票,还是去了洛州。

  好不容易沈林今天有了空,孟缇跟他约好,去他的住处拿资料。虽然去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家里有些不安全,但她完全不担心。沈林也算是知名作家,想必不会做出违反法律的事qíng。

  她没想到沈林身为一个还算有名气的作家,居然会没有车。两人约好在火车站外见面,然后在火车站外上了某辆公车。

  炎热的季节,公jiāo车驶过了市区。郊区的环境显然差得多,大概还在改建,一些新的建筑楼中零零散散夹杂着一些低矮平房。

  沈林问她:“你还记得你们曾经在洛州住过吗?”

  孟缇手里一直捏着一张地图在看,头都没抬地开口,“我记得,但快二十年过去了,这城市也变得太多了。上次过来,我就看了看,没找到地方。”

  “那这一带你还有印象吗?”

  孟缇震惊地回过头,盯着沈林,“哪里?”

  “如果我调查的qíng况没有错,你们当时就住在这里,足足五年时间。”

  孟缇无意识地站起来就想下车,车子拐了个弯,她整个人撞上了玻璃,半边身体火辣辣地痛起来。

  沈林又好气又好笑,摆摆手,“不着急,你现在去也找不到地方,而且你看那栋高楼外的标语了没有?属于拆卸地段,现在根本不让人进去,过几天吧,等工人们休息的时候。”

  孟缇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心里说,不着急,来日方长。

  公车慢悠悠地摇晃,去往一个固定的目的地。街道两旁的风景匆匆掠过,虽然沈林的坦然神色和端正气质都在告诉她“相信我,我是好人”,但她还是疑惑。

  “沈先生,我们这是去哪里?”

  “去我暂住的地方。”

  “你在乡下住?”

  “也不算是乡下,郊外,”沈林说,“是我舅舅的一套房子,这几年我在这里暂住。”

  孟缇“嗯”了一声。

  这辆公jiāo车有空调,但是似乎坏掉了,推开车窗,飘来一股股热风。下车后孟缇环顾四周,不动声色地记住了方位,就跟沈林一起步行。这里确实人迹罕至,公jiāo车行走的是主gān道,车站前方五十米分出了一条两车道的小公路,道旁是一片枝繁叶茂的桃树林。

  孟缇正在胡思乱想间,沈林发了话,“到了。”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居然给她看到一栋白色的朴素小楼,像只藏在糙地里的小兔子。

  想到赵初年的那套房子和赵家的大宅,孟缇感慨有钱人果然都喜欢在有树有水的地方建别墅。

  “这不是别墅,是我舅舅很早买的一块地,他喜欢这里的桃花,就在这里修了栋小房子。他不常在这里住,只是冬天的时候来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等着chūn天花开。”

  能自己修栋小房子来度假,沈林的舅舅也应该是有钱人。

  “感觉很làng漫。”

  “音乐家多少都有些làng漫细胞的。”

  “他是音乐家?”

  “也是钢琴家。”

  这小屋不太大,楼上楼下算起来也就一百来平方米。屋子里没什么多余的东西,可想而知沈林平日里过着近似苦行僧的生活。这对于三十岁的男人来说,实在太不寻常了。

  沈林带她进了一个小房间,乍一看看不出什么,但他的书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一叠文稿,旁边是墨水瓶和笔架。

  孟缇吃惊,“你不用电脑的吗?”

  “用得少,我喜欢手写。”

  “我爸也是。”

  孟缇低头看桌子上的稿子,沈林很不好意思,“我写的传记的初稿,不太多,只有二十多页。”

  孟缇“咦”了一声,“啊,我可以看看吗?”

  沈林比了个“请”的手势,孟缇欣喜地拿过稿子,迅速翻完了所有的页码,“你知道我爸还有一个笔名吗?”

  “枯槐?”沈林说,“我知道,可能我是少数几个知道的人之一吧。”

  “我几年前在一本文学杂志上看到的文章,才知道枯槐是他的另一个笔名。”

  “那本《绿糙》杂志吧,那文章是我写的。”

  孟缇点头,“我猜也是。”

  “我知道,我不论怎么写都比不过他那几本自传xing的文章,”沈林别开了视线,“让你见笑了。”

  “所以……我觉得,你不应该模仿他的风格,”孟缇支着头,“我不知道我说得准不准,但你可以换一种风格和写作方式。茨威格当年也是一样的,他写过那么多传记,其实写得更多的是作家的心灵吧。”

  “你的话我会考虑的。”

  沈林的确是对范夜下了很多工夫研究的。孟缇跟他聊了一下午,才知道范夜的经历外面几乎没有人知道,而他却比别人有心,两年前终于确定下来要写一本传记——这也是大四那年孟缇在报纸上看到新闻的前两个月他才确定的。沈林顺藤摸瓜,找到出版范夜作品的出版社,可惜他除了第一本作品外,其他小说都是同一家出版社出版,那家出版社对他的资料守口如瓶。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豪门总裁 皎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