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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明珠_皎皎【完结】(51)

  孔文君低低地“啊”了一声:“她有没有可能察觉了什么事?”

  “应该不可能。她太单纯,不会想到那么远。最多就是奇怪,连反驳都不会。”

  孔文君若有所思:“说来也是,这段时间跟她聊天才发现,她确实一直被你们保护得很好。”

  屋子里静了静,孟徵低声说了句什么,她没有听得清楚。她咬咬牙,脱掉拖鞋,赤着脚,不露任何声音的走到阳台的另一端,把耳朵贴在落地玻璃和墙壁的fèng隙之中,终于再次听到了谈话。

  “……尤其是宪文。阿缇自己说起旧事时好像不觉得,我听着很震惊。尤其是她说,好多年她上学放学都是宪文接送的,不论去哪里他都带着她。这也很太难得了。两人真是标准的青梅竹马,如果是这样,我们这样拆开也不好。让不如让阿缇回去吧。”

  “不是什么青梅竹马,你也不是不知道郑宪文这个人。他像是那种无缘无故对人好的人?”孟徵的语气听不出什么感qíng,“他对孟缇再好,不过内疚和补偿罢了。”

  孔文君“咦”了一声,“什么内疚?你还有事qíng没告诉我?”

  她声音有点轻微的鼻音,孟徵低低叹了口气,伸手灭掉了chuáng头灯。“事qíng很长,也完全不让人愉快。明天以和满月,你先睡吧,好好休息。等我找个时间告诉你。”

  第二十四章惊雷(下)

  灯光暗去了。

  孟缇拖着沉重的脚步和大脑返回自己的卧室。身体一阵冷一阵热。这番话她似乎听懂了,但又完全不懂。有什么东西呼之yù出,类似飘萍或者是终端的思绪,看得到却触不到。父母和哥哥的确有事瞒着她,甚至连郑宪文都如此。人生好像一栋大厦,如今根基变得不稳起来。

  孟缇整个晚上都没睡好,直到天光发白才勉qiáng睡着了一会。

  醒过来时,已经是中午了。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chuáng,看上去怎么都显得懈怠和懒惰;匆忙地洗漱换衣服才下楼。

  到了楼下,先被各种喧闹声吓了一跳,客厅里不少客人,孟徵正在一一招呼。孟以和小朋友在妈妈怀里,皱着个小脸哭闹不止。孟缇这才想起今天是他满月,大概这些人都是兄嫂在美国的朋友,前来祝贺的。而自己这个姑姑却睡到现在。

  她脸顿时就红了,小心坐到孔文君和母亲身边去,张余和看到她,先笑了:“睡够没有?”

  母亲的笑容总是世界上最好的安慰药。

  孟缇吐吐舌头笑了笑,孔文君正在接电话,只能先对着妈妈讷讷说:“妈,你怎么都不叫我,让我起得太晚了。”

  “不过没想到你睡这么长,”张余和哄了孟以和几句,抬头笑话她,“不知道我们在不在国内的时候你是不是周末也睡到现在呢。”

  “怎么可能?”孟缇肯定地摇头,“我每到周末都跟熙如一起上自习的。”

  孔文君今天打扮得非常得体,一身蓝色衣服,完全看不出生产后发福的痕迹;孟缇正想称赞她两句,她顺手把手里地电话递过来,“宪文的电话,找你的。接完电话后过来,我介绍客人给你认识。”

  孟缇点头,拿着电话就到了阳台,状若平常地跟他寒暄了几句。

  她隐约猜到郑宪文要说什么,果然,他很快就提起来:“阿缇,你父母让你留在国内,你怎么考虑的?”

  “我没什么考虑,”孟缇看着阳台外的花园,“按照我爸妈的意思吧。”

  “如果你想回来,我会尽量劝劝你哥和你父母。”

  “没可能的,你劝不动的。我哥哥和父母已经把我之后的路都规划好了,”孟缇平淡地说下去,“他们不愿意我回来,肯定有理由。虽然还不肯告诉我,但是我想,那应该是为了我好。”

  郑宪文极轻地一叹,像是在斟酌如何开口:“阿缇,这是我的私心,我希望你在我身边可以看得见的地方。总之,你考虑一下。”

  满月酒非常愉快,孟缇见到了兄嫂的不少朋友。孟缇虽然有点轻微的走神,从头到尾笑容满面,一点yīn霾都看不出。

  一旦决定了不回国,可以做的事qíng就很有限了。

  她进了个临时的语言学校学英语,没课的时候写论文,孟小朋友满月之后,孔文君回去上班,孟缇也帮着父母带带孩子。毕竟爸妈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她也不希望他们太cao劳。

  自从她说过短时间内回不去后,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就变少了。郑宪文工作极忙自然是不会多联系的。赵初年起初倒是电话不断,言谈中总是千方百计劝她回来。

  孟缇拒绝了几次,最后那次握着电话陷入无奈,终于忍不住反驳回去,“他们是我父母和哥哥啊,我不可能不听他们的话。”

  赵初年安静了好一会才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这样都不行吗?”

  他不像会说出这种蠢话的人,孟缇无言半晌,希望用沉默告诉他不要再bī迫自己,而他则完全没有察觉到她的无奈,还在等着答复。

  在长久的沉默中,孟缇抬起手,伸手抹了抹眼角,竭力镇定地开口。

  “赵老师,你和我父母兄长,终究是不同的。”

  赵初年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那之后完全没有了消息。

  她忙于准备考试,几乎戒了网,最多就是查查资料写论文,电脑常年累月的开着,进行数据运算。朋友顿时就少了,走在路上,往来全不相识。

  这郊区附近的邻居某种程度上说比较容易接近,孟徵孔文君的邻里关系倒是不错,有时候也会有邻居前来拜访,偶尔还会有一些年轻人。孟缇跟他们说不上话,虽然有些年轻人对她表现出了兴趣,独自一人从语言班回来时,时常遇到有人搭讪,有时是金发碧眼的帅哥,她也没什么兴趣,往往就来一句“我英语很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敷衍过去。

  比较而言,完全没有在国内过得轻松适宜。

  然而这些郁闷统统不能诉之于口,一家人为她牺牲很多,如果再不知好歹,恃宠而骄,就太不听话了。

  她庆幸带着范夜的书出来。

  每天被英语大量洗脑后,睡觉前看一点美妙的汉字,这实在是值得安慰的事qíng。在她把其他几本的书页翻烂的同时,她最后拿起了那本《惊雷》。

  枯槐笔名下的书,只有这本她之前完全没有看过。很久之前曾经翻了翻,发现这本书风格类似《追忆似水年华》,然而还要更意识流一些,或者说晦涩一些。像一本絮絮叨叨的自传加文艺欣赏时就放弃了。她对这样小说始终无法产生兴趣,《追忆似水年华》也是看了若gān年才看了不到一百页。

  这本书就像一扇门。

  我一直在思考,我为什么而存在。

  美、知识、智慧,是有些人的答案;爱qíng、友qíng、乃至感qíng是另外一些人的答案。明确的答案是一个人的风向标。而我,仅仅为了寻找它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

  初次跟人提起这个问题的那年,我大概三岁,又或者四岁,跟我的父母,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住在那栋怪异的大房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不起那栋房子的模样,当我也有了子女后,儿时的记忆一点点的回到脑海,如同倒放的胶卷,虽然还是想不起那栋屋子的名字和所在,但餐厅里那张巨大的桌子在记忆里倒是日复一日的鲜活起来。

  那张桌子很结实,刷着褐色的油漆,配着二十二把高脚凳,每张凳子都比我高,在它们面前,我总是自惭形秽。每到下雨天,就泛着新鲜的蘑菇气息,有时还有点儿雨水、野糙汁的味道,好像即将上桌子的菜。

  下雨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事qíng好做,就会玩捉迷藏。此时桌子下是了极妙的去住。我喜欢捉迷藏,只要藏在桌子下,几把高脚像高大的保镖般挡住了别人的视线,谁都找不到我。

  我就躲在凳子之中,背靠着桌子腿等人找到我。可他们总是找不到。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qíng,他们怎么会没有看到桌子下的我。我经常在等待被找到的时候睡着了。外面的雨水成片的跌落在屋檐的石块上,声音被成倍放大,就像催眠曲。

  ……

  书籍最大的妙处,也许就在于让你思考。

  而自传类的书籍最大的好处,大概也是在让你阅读别人的人生,了解别人之所以成为别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时候联系到自己,世界上不是每个人的自传都会好看或者值得看,写自传其实不是为了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所以怎么样的梦呓都是无所谓的。

  这是孟缇看得最慢的一本书,而且还要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想,这一想往往就出了神,等回过头来,书页还停在原来的地方。

  她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跟作者重逢——

  文字里的世界渐渐变得立体,孩童时代的自由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逐渐缩小;大量的阅读慢慢剥夺了他并不多的快乐;书里昙花一现的美丽的少女逐渐变得面目模糊。范夜追忆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美丽,所以他说,只有失去的乐园是永恒的。

  这本书好像微弱的呼唤,作者就站在时间的那头,持续不断的呼唤着,不是为了寻求知己,也不是为了找到共鸣者,不过是一种倾诉。

  一本书和一个人的缘分总是会奇妙的达成。如果自己现在就在国内,对这本《惊雷》的感触未必那么深刻;可现在自己身在异乡,即使家人都在身畔,还是偶尔觉得失落。

  她无数次想起那天晚上兄嫂的谈话,隐约一种直觉浮上心头,也许,自己的人生开始出了岔子。

  在这期间,她平稳地渡过了自己二十二岁的生日。

  她反复的看着那本《惊雷》,对这本书的熟悉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本。很多句子甚至都能随口说出来。

  她又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辗转反侧。光怪陆离的梦境就像是复发的病症一样,好了一次,再来的时候就会加剧和加重。坐在书房里写论文、背英语单词中就容易陷入某种虚幻里去。

  伏案做试卷的时候,铅笔往往脱离她的意志,回过神时,试卷的边角下就莫名地写下了《惊雷》那本书里的句子——“再富有的人也买不回自己的过去,更何况我一贫如洗”。

  那几个月里,她无数次拿起电话打算拨给赵初年,最后还是放弃了。

  第二十五章归来(上)

  孟缇在答辩的前几天,也就是六月初回了国。

  已经是初夏,天气很热,下了机场,滚滚的热气扑面而来。来机场接他的是郑宪文,这是在美国时就已经确定好的。虽然她表示自己是个已满二十二岁的大人,可父母还把她当成了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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