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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_宁蒙【完结+番外】(21)

  钟意连珠pào似的说完,就迫不及待的离开牌桌,急冲冲的扑进厨房里,楞了一下,才找了一只又大又圆的脐橙,她顺手从刀架里挑了把水果刀,捏着橙子蹲下来对准放在矮几上的果盘,手指不自觉的在橙子丰厚的皮上掐出一个深深的指甲印,刀切下去,她只觉得指尖一辣,血汩汩的流了出来,而橙子喷出淡淡的水雾,扑进她眼睛里,一时酸涩难当。

  江哲麟自有一套办法去摆平舆论。只是那天晚上回来后,他面沉如水,点着一支烟站在阳台上,隔着袅袅的烟雾和弧形玻璃窗注视着她,他身后是大片大片璀璨的星子,照得他整个人都熠熠生辉,辽远又陌生。

  何似在人间。

  看着这副剪影,钟意埋在枕头里想,她是有一点点喜欢江哲麟的。

  但这一点点喜欢不足以消化他的家庭,背景以及其它带给她沉重的压力。

  眼前闪过报社里众人讥诮的眼神,江思妍柔和却暗含挑衅的眼神,江启之时不时的冷眼相对,谢天在公共场合中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亲密……一时间所有qíng景都杂糅在一起,像是可怕的怪物从黑暗中探出身,恶狠狠的向她扑过来。钟意闭了闭眼睛,尖细的虎牙深深嵌入粉色的唇瓣里,脸埋进手里,疲惫不堪的眼泪渗出来,即使在柔软温暖的被褥中,她还是忍不住浑身发抖。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相处还算正常,只是江哲麟讲甜言蜜语的次数锐减,他偶尔会抱抱她,搔搔她的发心,埋在她圆圆的肩窝处不说话。

  钟意现在连鸵鸟的级别都已经通关,直接晋升为乌guī,缩在自己的壳子里一动不动,生怕江哲麟又拖着她和江思妍两口子胜利会师。

  工作方面却意外的顺利起来,她的一组照片甚至入围了业内颇具名气的摄影展,烦躁不安的心因为新的忙碌又充实起来。

  中午她从外边回来,刚好碰到小她两届的两个小学妹,黑葡萄似的眼睛充满崇拜:“哇塞,师姐你好厉害。”

  钟意笑笑:“哪有。你们也要加油啊。”

  两个孩子点头如捣蒜,钟意觉得心里暖暖的。

  工作了一会儿,觉得口gān舌燥,便端着保温杯去了茶水间,两个小女生的窃窃私语从里间传了出来:

  “什么叫做‘你们也要加油啊’,不就是嫁了个好老公,不然能轮得上她?真把她拽得。”

  “说起来咱们学姐真是不简单,她和咱们大老板,就是那个齐喧,也过从甚密呢……”

  钟意只觉得浑身发冷,头重脚轻的回到了自己的格子间,狭仄的空间像是要把她拆骨入腹的shòu。

  浑浑噩噩的挨到午休,她突然格外眷恋两个人的小巢,心血来cháo的打的回去,开锁上了二楼,左手第二间便是书房,书架一直顶到天花板,满满的都是书,

  江哲麟藏书极多,文史哲理化生涉猎很广,他总标榜自己作为风险投资者,博闻qiáng识那是必须的。

  钟意第一次看到满满一排的佛经时,觉得好笑极了:“哟,您老还信佛?”

  江哲麟敛眸:“没有底线的人才没有信仰。”

  钟意好笑:“那你的底线是什么?”

  江哲麟拥着她的肩膀笑一笑:“我的底线,就是你。”

  钟意伸手去够波若蜜多经,不小心带翻了另一本书。

  那是一本极厚的影集,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书页飞速翻过,最后定格在一页上,那张照片被放得极大,画面质量依旧完美得让人咂舌,钟意不可置信的张大眼睛:这是四年前万圣节的照片,她赶去美国探望谢天,两人画着小丑的妆容正窝在照片中央笑得开心。郑思然把下巴搁在钟意的肩膀上,穿着极bào露的黑丝网袜,警服领口开得极低,夺人眼球的制服诱惑。而在最角落上,垂着头点烟的那个男人,赫然就是江哲麟。

  第 18 章

  B大东门口有家风评颇为不错的印度餐厅,异域风qíng的歌声低旋,四面都是金色的墙壁,从天花板上垂挂下来的帷幔上镌着盘根错节的印度文,一点熏香的味道若有似无,空气中充斥着各种香料混合奶油的香气,单是闻闻,钟意就觉得饱得不行。

  无奈钟琴很喜欢这家餐馆,拼命撺掇着她点上招牌的咖喱拌饭。钟意对着面前看不出颜色的米粒不由的叹了口气,先用勺子画了个十字,接着勾了个五角星,当她兴致勃勃的想要雕个笑脸出来的时候,一直在胡吃海塞的钟琴从食物里抬起头来,嘴角还腻着一点儿印度酸奶:“钟意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在减肥,皇帝不急你这个太监急个P啊!”

  钟琴抬手摸了摸滚圆的小腹,钟意都减肥了,她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

  呜呜呜。

  钟意闻言愣了一下,接着摇头:“我才懒得像某些人,一年能成功减肥几百次,啧啧,几百次啊。”

  钟琴被戳到痛处,瞬间出气多进气少:“你、你、你……想当年姐也有骨瘦如柴,不盈一握的时候!”

  钟意兴趣缺缺的敷衍道:“请问您最轻多少磅?”

  钟琴闻言那个得瑟啊,眉飞色舞的伸出两个手指头微微一晃:“六斤四两!”

  钟意好不容易才忍住一口酸辣汁喷到钟琴脸上的冲动,连出生时候的体重都好意思来显摆,这人脸皮厚得都能媲美江大boss了。

  一想到江哲麟那张脸,钟意的太阳xué又突突的跳了起来,她放下金光闪闪的勺子搁在一边,支着下巴歪头看着钟琴:“姐,你觉得我美么?”

  钟琴狠狠的倒抽一口冷气,划手为剑一刀劈在钟意的眉心:“食物中毒了吧你,凤姐俯身了吧你,急急如律令,撤!”

  钟意不为所动的继续追问:“那我有啥惊世骇俗的天赋没?比方说出口成章,七步成诗那种?”

  钟琴捏着下巴,忽然在手心重重一敲:“有了!如果喜欢给人当老妈子也算天赋的话,地球上的确不盛产你这种变态。”

  钟意默:“喂……我说正经的。”接着又垂死挣扎的看着钟琴:“照你这么说,我脾气一定很好咯?”

  “啊呸。”钟琴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一根兰花指差点戳到钟意的脸上,“脾气倔,一根筋,爱钻牛角尖——你这叫脾气好?”

  想想也是。钟意抱着头万分苦恼:“那江哲麟到底看上我什么?”

  钟琴这辈子最大的苦楚就是活了二十几年,居然还没有终结初恋,见自己的妹妹用这种明媚忧伤的口气感叹自己的狗屎运,气不打哪处来,恶狠狠的说:“因为他够瞎——我不管我不管,钟意你把我的玻璃心戳错了,今天休想我付一个子儿!”

  “你本来就没想付好吧?”

  “钟、意!”

  跟钟琴cha科打诨了一阵,胸口的憋闷感却丝毫没有减轻,颇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两个人携手在江滨大道上晃着。正巧路过一家鞋店,晶莹的玻璃后摆着琳琅满目的夏季新款,顶上缀着剔透闪亮的水晶灯,清雅的光芒洒下来,把整个橱窗都照得如同梦境一般。

  钟意正有满腔的烦闷无处发泄,血拼yù望呈指数级增长,此刻直接决堤,二话不说便拖着钟琴往店里走。

  钟意试了一双浅嘴鱼口鞋,又挑了双运动款的单鞋,眼睛在两双鞋上瞟来瞟去,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钟琴一向对她的品位意见很大,这次也不例外,钟琴掐着下巴一脸不赞同:“那双鱼口的多好啊,要款式有款式,要气质有气质,这颜色这剪裁还特别显脚小,穿出去绝对大杀四方。”

  钟意弯腰褪下鞋子:“这双鞋不合脚。后跟又太高,我们报社的那群男人身高已经够悲催了,我穿上这鞋都快一米八了,他们还活不活?”

  钟琴不以为然:“好看就行了呗,你管那么多?”

  钟意叹了口气,指尖在鞋面泪珠般晶莹的碎钻上轻轻滑过,盈盈的水光在她眼底一闪而过:“钟琴,其实这男人吧,分两种。有种男人,就像这双高跟鞋,看起来很美,工艺复杂,价格昂贵。咱们要是觉得不合脚想把他踹了,就成了别人眼里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混球。可惜,就算对方是水晶鞋,咱们要不是灰姑娘,就算削断脚跟鲜血淋漓,一切都是白搭。另一种男人,跟这双单鞋似的,外观保险,内在温暖,不用担心会磕掉这颗钻石那颗玛瑙,也不用时不时的送回店里保养,下雨天能穿,爬山也能穿,绝对物超所值。”

  钟琴看怪物似的打量着钟意:“发烧了吧你。就买双鞋的事儿,你居然给我上起来政治课,欺负姐没男人是吧?你也别水晶鞋运动鞋的跟我绕。我跟你说,小江不是你所说的水晶鞋,谢天更不可能是那双运动鞋。妹妹啊,你和小江结婚都两年了,脑子怎么就拐不过弯儿来呢?你那牛脾气我还不知道,当初你要是一点儿都不喜欢小江,又怎么可能嫁给他?怪不得一个个都说,女人最念念不忘的是伤她最深的男人,快别犯*贱了,看得我眼睛疼。”

  可是,当初,想当初,她是不愿意的。

  面对完全会错意的钟琴,钟意只觉得如梗在喉,一个字都吐不出,手指在柔软的小牛皮上掐出了细碎的花纹,她抬起手把两双鞋递给店员,声音嗡嗡的响:“对不起,这两双鞋我都不太满意,真是麻烦您了。”

  和钟琴告别之后时辰尚早,那个所谓的“家”,钟意是不想回了,漫无目的在附近转着圈,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与B大一街之隔的T大,她的母校。

  学校变化并不大,梧桐枝疏朗,绿叶茂盛,两树之间拉着一条横幅,上面漆着一行大字“到西藏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横幅下是莘莘学子青chūn洋溢的脸庞,相映成辉的画面,像把尖锐的锥子,直直刺进钟意的心脏。

  她仰着头,盯着那条横幅看了许久,想当年,她曾经信誓旦旦的要做战地记者,甚至很认真的和谢天讨论过这个问题。谢天表现得颇为宽容大度,态度比钟父还要开明。钟意至今记得谢天温润的声音,他伸手捏捏她的脸,微笑:“有什么办法,那是你的事业。”

  而江哲麟,却总把她的工作当成儿戏。开水间的对话再次出现在脑海里,钟意觉得像是有把锯条在脑仁里来来回回,钝钝的发疼。

  再往里走,钟意看见中心广场上搭了个简易舞台,有学生正在上面表演,歌声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还卖力的舞动着——原来是歌手大赛的海选。

  记忆翻涌上来,谢天沉静的歌声,隔着雨水清淡的吻,无数手机屏汇成的光海,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久、那么久之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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