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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哔哔哔_朴正欢【完结】(23)


“邻居?”吴显贵狐疑,别墅区住的人本来就不多,还有个专门的微信群,相互都认识,这人却面生:“刚搬来的吗?”
吕梁解释:“我不住别墅区,是小区高层那边的住户,平时总遇到向杰出来遛狗,听说狗丢了,我和马克也是有些缘分的……”
“他主动帮我找狗。”向杰打断吕涛的话。
吕梁看看向杰脸色不好,只得闭嘴,一副好脾气的样子站一边对吴显贵笑笑。
吴显贵我艹!笑屁笑,好像向杰是他家里人似的,意思像在说:抱歉我老婆就是这样脾气不好。
把向杰拉到自己身边,说:“找狗就打电话叫我,别麻烦别人。”
向杰还在为他们吵架的事生气,甩开手说:“你还是吃面去吧,别饿着你老人家。”
吴显贵把枣糕递给他:“给你吃这个,可香了,你闻闻。”
向杰看一眼,正要接,吕梁cha话:“真的很香,不过刚刚和向杰一人吃了一个慕斯蛋糕,我自己做的,你要吃吗?家里还有。”
靠!
吴显贵脸上已经挂不住了,沉着脸说:“不用,小杰也会做。”
转身拎着枣糕,背着手向公园外走,走了几步又回头朝向杰严厉道:“杵着gān嘛?狗又不在这儿!走!”
向杰没再多话,紧跑两步跟上,虽然两人吵架,但当着外人他还是会给吴显贵留几分面子。
“别找了,我还是回家温书吧,你明天去帮我打印些马克的照片,等我考完回来一起发寻狗启示。”
“明天周六,店里会很忙,我叫个保安过来帮你发传单吧。”吴显贵说。
向杰不满:“我发现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马克?是你把狗弄丢的,现在就叫个保安来帮我找,好像马克是我一个人养的一样。”
本来就是你要养的,吴显贵心里嘀咕,不过不敢说出口,而且说实话,马克真的非常乖顺懂事,送到狗学校学了几个月之后,回家连拖鞋都能为他送过来。他还经常用它垫脚,毛茸茸、热呼呼的,踩起来别提多舒服。
“那我总不能公司不管了,就给你找狗吧?咱家吃什么?”
“你爱管不管!我看你就是嫌弃我们一人一狗在家吃闲饭,现在马克没了,你心里指不定多开心,根本不愿意找回来,gān脆连我一起赶走就满意了!”
“你讲点理好不好,它自己走脱了绳子走丢的,怎么就变成我赶走你们一人一狗了?”
“那你今天早晨说了什么?失忆了吗?”
“我说了什么?”吴显贵茫然。
“说你要把马克丢了,有没有这事儿?”
吴显贵一愣,还以为向杰把这事忘了,没想到记得门儿清:
“我哪有说?”他打算抵死不认账。
“当然有,你以前就经常指着它鼻子说要把它丢了!”
“不可能!”吴显贵冷汗,这事他还真gān过,马克小时候喜欢坐他拖鞋上,端端正正面对它坐好,ròu嘟嘟的特别可爱,不过吴显贵不会逗小狗,一人一狗四只眼睛对视半晌,他便手指指着小狗说:别瞪我,总有一天我得把你丢喽!
马克脑袋一偏,大眼睛水汪汪的认真看着吴显贵的手指。
连吴显贵这种糙汗子看了都觉得很萌,以后只要向杰不在旁边,他就指着马克逗它,说要丢了它。
这是他和马克的秘密,难道向杰通狗语,听马克说的?
“哼!你就是成心的!”向杰一眼就看出吴显贵心虚,他一心虚就梗着脖子说不可能。
两人气鼓鼓回到家,吴显贵看眼手里的枣糕,问正要上楼的向杰:“枣糕还吃吗?”
“不吃,已经不饿了。”向杰转身上楼。
作者有话要说:  很快就要为祖国庆生了,预祝玩得开心!
我就是那个被冤枉关进小黑屋,依然坚qiáng在黑暗中努力码字的欢欢!

☆、第3章

吴显贵把枣糕甩在茶几上,打开电视,电视里又是那个九星连珠的新闻。
他倒沙发上按着遥控器,又低眼看了下枣糕,又看眼电视,再低眼看枣糕。
“慕斯蛋糕?洋西屁!能有枣糕健康吗?全是反式脂肪酸!崇洋媚外的家伙!”
他拿起枣糕,揪下一块放嘴里:“这多香,吃什么慕斯蛋糕,简直忘了本,还学洋人自己做……嗯?”
吴显贵咽下枣糕,感觉哪里不对。
自己做的慕斯蛋糕,带到公园去,和向杰巧遇,正好向杰没吃饭,两人一人吃了一个?
有这么巧?
吴显贵再没文化,小时候也是在旧书摊上买过两本掉了封皮的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也不含糊。
按常理应该是,向杰出门找狗,遇到小区的吕梁,他主动提出帮忙,向杰想先出去吃东西,于是知道对方没吃饭的吕梁主动邀请向杰去他家吃慕斯蛋糕。
等等!去他家……
是的,吕梁做了蛋糕不可能带在身上满小区溜达。
想到这里,吴显贵像吃了耗子屎一样难受,急忙上楼推开书房门劈头就问:
“你去吕梁他家了?”
向杰抬头,莫名其妙:“什么?”
“你刚刚去他家吃的慕斯蛋糕,是吗?”
向杰皱眉:“没有,他送过来的,好了出去,别打搅我。”
吴显贵:“哦。”关门转身下楼,边走边想。
吕梁做了慕斯蛋糕,知道向杰没吃饭,所以送过来,一人一个吃了,然后一起出去找狗……
等等!还是有哪里不对……
吴显贵停住脚步。
那个洋西屁主动送蛋糕给向杰吃,几个意思,嗯?
他怎么知道向杰在家?怎么正好我不在家他就来了?
吴显贵推理能力突飞猛进。
他已经开始幻想吕梁一进门便高兴的抱着向杰热吻,两人乘着他不在家的当口偷qíng的场景。
他从楼道仔细察地面,一直地毯式搜索到大门口,希望能在光洁如镜面般的地砖上找到蛛丝马迹。
一无所获。
不过,吴显贵想,以向杰的xing格,那么心细如尘的人,家里被他打扫得一点不像家,像人民大会堂。打扫个偷qíng现场也是易如反掌的事。
转身又噔噔噔跑到楼上推门:
“他为什么专挑我不在家的时候给你送蛋糕?”
向杰恼了,把笔一丢。
“吴显贵!你是不是想整事儿!”
吴显贵看到丢在脚下的笔,更生气。
说好的不摔东西,今天摔两波了都!
“怎么?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吗?想发火来掩盖什么吗?”
“我掩盖什么?我需要掩盖什么!你为什么见到吕梁后一直故意找茬?你是不是特别希望我和他有什么,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把我赶走,反正马克已经先被你处理掉了!”
“怎么又说这事儿?我都说了不是故意的,哎,你别转移话题,现在在说吕梁送蛋糕的事,我不在家他的蛋糕就送来了,你怎么解释?”
这种时候,往往有理由,向杰也不想解释了,一股气上头,就想抽他男人,如果打得过肯定早动手了。
“我不需要解释,不就吃了一个蛋糕吗,我告诉你,明天我去他家吧蛋糕都吃了,你的枣糕留着长毛吧!”
“你敢!信不信我让你现在就把枣糕给我都吃了……”
吧啦吧啦吧啦吧啦……
以上省略五千字吵架内容。
两人从枣糕吵到吴显贵的臭袜子,吵到向杰重考研究生就是虚荣心作祟,吴显贵以前土得掉渣,向杰经常堕落到一觉睡到第三天早晨。
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来,互相伤害吧!
最后,向杰反锁卧室,自己睡了。
吴显贵抱着沙发靠垫,在书房的休闲榻上躺着失眠。
连续吵了两次架,而且愈演愈烈。
“哎……”吴显贵重重叹息。
笔还在地上,吴显贵起身捡起,走到书桌前并未放下,而是端详这支普通的签字笔。
他喜欢向杰有文化、教养好,可要是再继续读研究生,再一个不小心,考上博士学位,那他们差距就太大了点儿。
本科生对高中生,这种差距他觉得还能接受。
要不然,自己也报个成人大学拿个文凭?
算了,汽修厂那么忙,每天几十号人等着他开工,月底等着他发工资,哪有这时间啊……
放下笔转身,正看到墙上挂着的锦旗:
“见义勇为,当代英勇”
几个金字,右下角烫着他和向杰的名字。
这锦旗对他们两来说意义非凡,不仅是他们两人的骄傲,同时也是他们两人爱qíng路程的开始。
吴显贵回忆起当年他们勇斗劫匪的qíng景,这可能是他目前为止做过最英勇的事,也成为他人生中值得一提的骄傲。
锦旗经过七年时间,颜色已不如当年一般鲜艳,但含金量丝毫不减。
吴显贵关了台灯躺回榻上,借着窗外的光亮看着那锦旗。
“哎……”又一次重重叹息:“这日子怎么这么不消停!糙!”

☆、第4章

隔天一早,向杰便开车出门了。
吴显贵睡得腰酸背痛,到客厅发现桌上做好的早餐,碟子里还有半个他昨晚掐了一角的枣糕,另外半个显然是向杰吃了。
心里顿时一暖,怎么说还是一家人,吵完架还给自己准备早餐,枣糕也吃了,自己昨晚小肚jī肠和他吵,还把话说那么难听,真是不应该。
最重要的是,他把男朋友的心肝宝贝弄丢了,他该有多伤心,今天还得一大早去考试。
心里想着补救,于是匆匆把早餐吃了,赶紧出门去打印马克的照片,让打字店的给弄了个寻狗启示,印了几十份,拿着去小公园亲自发去了。
那几个遛鸟的老头,拿着传单说:“你们家狗还没找着?”
“嗯,您费心帮忙多留意留意。”
“悬啊!听说丢了狗的,百分之九十都找不回来。”
“……”要不是听你们几个瞎砍,狗也不会丢好吗。
另一个说:“老王头儿家那狗上次说丢了,后来怎么找着的?”
“报警呀!”
吴显贵问:“警察能帮忙找狗吗?”
“能呀,他儿子是警察,你说能不能帮忙找?哈哈哈!”
吴显贵:“……”
那个又说:“那狗根本不是找着的,是他儿子后来重新买了一只差不多的,骗他说找着了。”
“老王头儿这都能被骗?”
“当然不能了,亲手养大的狗,能认不出来吗?他背着儿子说,别给儿子添麻烦了,找不回来就这样吧。”
“啧啧啧,明白人儿!”
吴显贵不想再听他们几个闲聊,说了声受累了各位,便走到旁边继续发传单。
路边停了辆小轿车,车主正自己擦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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