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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_司溟【完结+番外】(166)

  老半天,沈陆嘉才郁闷地冒出一句:“我真后悔,当初在你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伍媚伏在他胸膛,低声笑起来,但是却有泪花溅在了他洁白的衬衣上。

  行动派的沈陆嘉果然很快从秦亦峥手里买了一套小户型,又联系了专业人士,按照芭蕾舞比赛场地的标准铺上了专用地胶。墙壁四面安装好镜子和金属杆。调配好了音响设施。然后把钥匙交到了伍媚的掌心里。

  接到钥匙的那一刻,伍媚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觉得掌心里搁着的不是冰冷的钥匙,而是沈陆嘉对她的一颗滚烫的真心。眼底瞬时有了湿意,她抹了抹眼睛,提着挎包便钻进了卫生间里。

  沈陆嘉只当她迫不及待想要试验一下这间练功房,然而当卫生间的门打开时,他愣住了。

  伍媚居然换上了雪白的芭蕾舞裙,紧身的吊带衬得她的锁骨美丽如同直身白玉簪,多层的乳白色丝绸绉褶构成的裙摆使得本就纤细的腰肢愈发盈盈一握,还有脚上那双珠光粉的足尖鞋,光滑的缎带在脚背上交叉出一个很漂亮的十字。

  将光碟放进音响里,如水的音乐里,伍媚缓步走到地板中央。

  “这支舞,我只为你而跳。”朝沈陆嘉微微一笑,伍媚缓缓伏身,玉臂从身前划过半圆,一点一点起身,像一只刚刚醒来的天鹅,矜持而优雅。

  音乐逐渐欢快,一阵柔韧的颤动,从伍媚的肩膀一直传递到她的指尖,仿佛承受不住露水重量的娇柔兰花。眼神时而顾盼流连,时而哀愁凝睇,这样的她,美得不像活在人间。音乐越发激越,她忽然朝沈陆嘉粲然一笑,凌空一个大跳,如同矫捷的乳燕,裙摆随着舞蹈像千瓣重莲次第开放,沈陆嘉只觉目眩神迷,恍如站在樱花树下,一阵春风,兜头盖脸地都是花瓣,沦陷在万顷香雪海里,拂了一身还乱。

  足尖踮起,她在欢乐地打着旋儿,那修长的脖颈,凸起的蝴蝶骨,微凹的脊椎,这时的她又成了奥林匹斯山上女神,神圣不可侵犯。沈陆嘉安静地看着,他并不懂芭蕾,但是看着她在那里认真跳舞的样子,他只觉得胸腔里激荡的满满都是柔情和骄傲,那是他的爱人,是他的妻子。

  恍恍惚惚忆起了初遇她的那次,她在吉他的伴奏里跳着一支弗拉明戈,红裙如火,那时候他们是陌生人;而现在,钢琴旋律叮咚作响,她素裙如雪,只在为他而跳。还有幼时被父母带着去看乌克兰的芭蕾舞剧团的演出,演出结束后母亲打趣的话语此刻依稀回响在耳畔——“陆嘉,以后妈妈给你找一个跳芭蕾舞的小媳妇儿,好不好?”自己回答的是什么?“我要自己找。”沈陆嘉不禁微微笑起来。他终究找到了她。

  就像伯努利提出的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很大时,随机事件A出现的频率,总是稳定地在某个数值P附近摆动。所有的偶然里都藏着必然。譬如,他们偶然相遇,必然相爱。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鸩之媚》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一路的陪伴,爱你们,我们有缘再见

  番外

  伍媚和沈陆嘉的婚礼,顾倾城是和阮正义一块儿去的。她知道自己虽不算是“不速之客”,但大概也没有几个人真心希望她去。

  可是她偏偏来了,因为她不喜欢委屈自己叫别人称心如意。

  老远她便看见了她名义上的女儿,伍媚。她穿着雪白的婚纱,乌发笼在洁白的头纱里,美得有几分缥缈的味道。

  顾倾城不由想起了刚“捡到”她的那个时候,乞儿似的少女,却有一双寒星一般的眼睛。拜这双动人的眼睛所赐,她高抬贵手救了她。

  像蜕皮的蛇一样,这个原名晏夷光的少女一层层蜕得形体毕露。只可惜她像大部分美少女一般,美得平庸。顾倾城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大概是太无聊了,所以才费了那么多心思,把她整个人当成汝窑名瓷一般,从里到外,一寸寸,一分分地抚摸擦拭遍了。直到她深藏于骨子里的艳色再也压抑不住,可以单枪匹马在巴黎的上流交际圈子里闯出名号来。

  据说,做女儿的大多都会重复母亲的老路,比如她自己。她想,或许这个“女儿”一辈子也就和自己一样了,可是在蔺川兜了一圈,她竟然嫁了,还嫁给了自己这一生唯一愧对的男人的独子。

  顾倾城又看见了沈叙,他黑瘦了许多,不复当年的白皙俊雅。那个喜欢不将白衬衫的下摆扎在裤子里的青年,那个埋头算题时喜欢将嘴角抿得紧紧的青年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她招惹他,一半是为了他手里的数据,还有一半,并不是因为他的妻子得罪了她。而是因为,他和她心底的那个人,有着极相似的侧影。

  顾倾城被突如其来的记忆打倒了,她转头朝身畔的阮正义勉强一笑:“我突然觉得有点累,我们回酒店吧。”

  阮正义对她总是千依百顺的,当下二话不说,便挽着顾倾城的手臂出了“流光”的大厅。

  身后隐隐约约传来欢快的钢琴声,顾倾城悲哀地想,她这一生,只要她愿意,多的是男人愿意娶她做新娘,可惜,她却只想做秦仲恩一个人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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