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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FAMOUS_shallow7【完结+番外】(3)

  呵,确实,喝完酒第二天肿的像个猪头,叫一声老舅也算是便宜他了。费驰对他很没有好感。

  第三类,资源咖。对,说的就是那个叫梁宇赫的骚包。他爸是老牌知名影帝梁声,梁宇赫遗传了影帝的好皮囊,头顶星二代光环长大,长成了一个干啥啥不行、空有一张骚包脸的花花公子。这货是星光娱乐老板直接带到费驰面前来的,妥妥的关系户,资源咖。费驰问他会什么乐器,他回答:“听说你吉他弹的好,那也能教我弹贝斯吧?”

  费驰:“你现在什么水平?”

  梁二代:“家里有五把贝斯了。”

  费驰:“然后呢?”

  梁二代:“如果有需要,可以再买第六把。”

  费驰:“我问你弹的怎么样!”

  梁二代:“啊?哦。这不是打算找你学嘛。”

  费驰:“所以你还没入门?”

  梁二代勾勾嘴角,绽放开一个不知廉耻的骚包笑容。

  费驰当场气到冒烟。

  第四类,颜值过关,业务水平过关,但加入乐队的动机不纯。

  有比费驰还狂妄自大、明确表示要当乐队核心的;有狮子大开口、要求主唱分成比其他乐手高的;有根本不爱摇滚、加入乐队只为跟自己前男友决一死战的。

  前两个触了费驰的逆鳞,直接免谈。最后一个……费驰也很想让他滚,但这人嗓子是真的好,音域极广、音色自带法兹效果、张力十足,完美适配费驰的乐队风格。

  可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不热爱摇滚,这说出去不是个笑话么?

  更何况,这还是个费驰最反感的恋爱脑!还是个死GAY!

  这人不肯说自己前男友是谁,反正就是乐坛一个明星,也是唱歌的,混的还不错,所以恋爱脑也要出道,也要成名,要比前男友红,气死他。

  这个叫林森的男生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作为乐队Frontman应该是颜值过关的,可费驰就是看他不顺眼。

  但凡能找到第二个嗓音跟他不相上下的,哪怕长的稍微差一点,费驰也不会选他。

  可是,没有了,面试了这么多主唱,林森的嗓音条件得天独厚,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

  够了够了,真的够了,费驰觉得有三个固定队友就够自己头疼的了,节奏吉他和键盘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放弃了,录音和演出需要时再找兼职乐手合作吧。

  FAMOUS(中文名:费莫斯)乐队成立的那一天,是费驰非常闹心的一天。

  这支乐队,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不爱摇滚的恋爱脑主唱,不会弹贝斯的星二代骚包贝斯手,成员首次见面就迟到、还满嘴大蒜味的宿醉鼓手。

  三个队友没一个他能看上的。

  费驰很绝望。

  在经纪人郎哥的鼓励下,他决定勇敢面对残酷现实——天才总是要历经一番挫折才能成功,而这些自己看不上的队友就是自己成功路上的虾兵蟹将。

  虽然开局不利,但FAMOUS必须成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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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一个新的乐队文,隔壁迷宫乐队可能会偶尔来客串。

  两支乐队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气质,FAMOUS要勇闯主流乐坛,迷宫坚持跟娱乐圈划清界限。都是认真搞事业,没有好坏之分,只是选择不同,祝他们都成功

  ——

  本章BGM:Keane - Spiralling

  “你想当个赢家吗?你想当个偶像吗??你想要出名吗?”

  ——

  网易云歌单:「To Be Famous」BGM

  (搜“to be famous”应该可以搜到)

  每章一首BGM,序号一一对应,持续更新~

  第2章 天才费驰的烦恼

  FAMOUS乐队成立三个月,费驰觉得,自己为这支傻X乐队操碎了心。

  他理想中的乐队是大家以他为核心共同创作,很多乐队都这样,一起排练过程中产生灵感,有了创作动机、有了一段Riff或一段副歌旋律,大家就开始分工协作,各写各的谱,写的差不多了就试着打合,然后由乐队领袖(也就是费驰本人)拍板,定下来一首歌的完整结构,并进一步打磨细节,最终在制作人的辅助下,完成一首优质作品。

  在签约星光之前,费驰就组过几个乐队,也遇到过有创作能力、能分工协作的队友,但最终都不欢而散。他知道自己强势,喜欢给队友施压,并把那些不愉快的合作都归因为别人对自己的嫉妒。归根结底,是那些人太弱了。

  他原以为,签了大公司,有了平台资源和团队支持,这支被寄予厚望的FAMOUS乐队会不一样,虽然不指望队友都跟自己一样优秀吧,但总不能差距太悬殊。

  他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鼓手老酒非科班出身,以前一直是干酒吧乐队的,技术比较全面,现场也很稳,可这掩盖不了他的诸多缺点:

  光是爱喝酒、爱迟到这两个问题已经够把费驰气炸了,可他还不止这些,他爱吃重口味食物,好几次在排练室点螺蛳粉外卖,把整个屋子搞得臭气熏天。在被队友们数次警告以后,他委屈地放弃了螺蛳粉,但没过几天,费驰在他的鼓架旁边竟然发现一包大蒜!

  这货每顿饭都要就蒜!生蒜!一颗就能保他口臭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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