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穿着和那天见到时一样灰扑扑的衣服,沾着泥土的运动鞋。浑身上下唯一的亮色,就是那枚胡萝卜夹。
凌猎走过去,挥手打招呼,“晶晶。”
淡晶也挥手,“胡萝卜。”
“我不叫胡萝卜,我叫猎人。”凌猎在纸上写下名字,“算了,我叫你小名,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
“你小名叫什么?”
“豆豆。”
淡晶眼睛微微亮了些,小心地说:“奇怪的名字。”
凌猎说:“喜欢胡萝卜夹?”
淡晶点点头,“好看。”
“那我们去买更多的夹子?”
淡晶却看向窗外,眼中空洞。
“我去换身衣服,你觉得好看的话,我们就去逛街。”凌猎说:“好么?”
淡晶想了很久,这才点点头。
半小时后,头上顶着两个髻,身穿打鼓功夫袍,脚踩绣花布鞋,还涂着口红的凌猎出现在淡晶面前。
淡晶惊讶得张开嘴,这般生动的神情第一次出现在她脸上。
“走么?”凌猎说:“出去逛逛!”
淡晶从角落里走出来,“我们去哪里?”
“嗯……晶晶想去哪里?”
淡晶的视线落在凌猎的绣花布鞋上,小声说:“想,看鞋。”
凌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线索,凶手杀死王洪强时,正是穿着高跟鞋。穿高跟鞋作案非常不明智,此前的分析已经得出结论——凶手是故意这么做,好让警方认为作案的是女人。
凌猎说:“好,我们去买鞋!”
席晚当然不可能让凌猎单独带着淡晶去逛商场,和另外两名女警穿着私服跟在后面,以应付突发情况。
凌猎在路边买了两串冰糖草莓,一串自己吃,一串递给淡晶,“给!”
淡晶起初不敢收,他于是吃给淡晶看,“超甜的!”
淡晶又弯了下唇角,接过来,声音很低,“谢谢豆豆。”
现在实体商场大多萧条,此时又是工作日白天,顾客更少,凌猎带着淡晶在前面走,吸引了几乎整个商场导购的目光。
这一层都是女鞋,凌猎起初带淡晶看民族风浓郁的布鞋。淡晶虽然在每一个专卖铺前停下,但都没有试过。
布鞋专卖铺到底少,不久他们就来到大众女鞋区,琳琅满目全是皮鞋,平底的高跟的,长筒靴小船鞋,应有尽有。
这时淡晶就开始伸出手,触摸那些鞋子了。她注视最久的几乎都是高跟鞋。但凌猎问她要不要试,她却都怯怯地摇头。
淡晶再次在一双五厘米高跟鞋前停下,想拿,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凌猎一眼看出问题。这双高跟鞋在他们挑过的鞋子中算最普通的,它是深褐色,款式老旧,有一圈小水钻,适合上了年纪的妇女。
淡晶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怎么会看上这种鞋子?
导购热情地介绍:“这双鞋子我们卖得很好的,你们是给家里长辈买吧?别看它是高跟,但这种粗细的跟走路很舒服……”
不等导购说完,凌猎就问:“你是给自己选吧?”
淡晶哆嗦起来,含糊不清地说:“我,我喜欢这双。”
凌猎拿过那双鞋仔细端详,脑中飞快过着席晚根据足迹给出的建模。
凶手穿的高跟鞋,跟高也是五厘米,粗细相似。和这双不同的是,那是一双四十二码的大码鞋。
淡晶精神有问题,审美不能以正常标准去判断,她会在这么多的鞋子中看中这一双,也许说明,她在别处看到过相似的,或者同样的。她的意识里认定这就是美,是她想要的!
凌猎立即让导购开单子,淡晶扯扯他的衣袖,“豆豆,我们真的要买吗?”
“晶晶喜欢,当然要买了。”凌猎换上在幼儿园哄小朋友的语气,“晶晶,你是不是在别的地方见过这双鞋?”
淡晶默不作声。
凌猎:“好朋友之间发现漂亮东西都要分享哦,刚才我是不是分享了一串冰糖草莓给你?”
淡晶犹豫几秒,点头。
“这双鞋子我也很喜欢,但我不能和你穿一样的,会被笑话,所以我想知道,你在哪里发现这么好看的鞋,还有没有类似的?”
淡晶说:“你穿,好看。”
这话有些无厘头,凌猎想了会儿,不太确定道:“因为我比晶晶高?”
淡晶又不说话了。
凌猎又把冰糖草莓搬出来,“晶晶,草莓甜不甜?我们是不是好朋友?”
“是,是。”淡晶吞吞吐吐,“哥哥穿,才好看,我矮,坏,坏掉了。”
凌猎脑中飞快拼凑出一个画面——淡晶见过淡金穿高跟鞋和女装,在她与社会脱节的认知里,淡金的装扮意味着漂亮。因为某个原因,她在淡金不知道的情况下得到了那双高跟鞋,但鞋子太大,她根本穿不上,尝试中,鞋子坏了。
那这双鞋子在哪里?
凌猎立即说:“我会修鞋子,晶晶,这双鞋子现在在哪里?”
淡晶不相信地看着他。
“真的。”凌猎伸出右脚,“你看,这双布鞋你哪里都找不到一样的,因为它是我自己做的。我会做,还不会修吗?”
淡晶将信将疑,凌猎忽然眯了眯眼,“鞋子坏了,晶晶很害怕吧?修好了,晶晶就可以将它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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