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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氧化的人_绯色分析【完结+番外】(54)

  秋天的阳光金灿灿的,把周克云的头发映得融融的发亮,浓墨重彩的一张脸,没有构图也好看。

  季星回做贼心虚,又拍了一堆别的同学的照片,假装周克云那一张也只是他随手拍到的。

  今天听到周克云这么说,季星回才知道,那次偷拍可能被周克云看到了。

  但时间已经跨过十年,季星回打算抵赖到底。

  “我不记得了。”季星回装傻。

  “说起来,那些照片还在吗?”周克云侧着身,膝盖碰到季星回的腿,挺认真地问。

  季星回抿了下唇,慢吞吞地说:“班级群里都有的,唐城最念旧了,群相册一大堆。”

  “给我看看。”周克云说。

  季星回就拿出手机,QQ已经很久不用,群消息也是免打扰,他点进群。

  智能手机在他们大学的时候才大规模流行,这些照片都是唐城后来分门别类地传上去的。

  季星回点进那个标题是高二校运会的相册,周克云凑过来看,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拉得很近。

  照片比回忆要清晰,熟悉又陌生的脸,扑面而来的青春和青涩。

  季星回不爱回忆过去,而高中算不上快乐,但这会儿回看,又觉得十分珍贵。

  周克云滑到季星回偷拍他的那一张,笑着说:“是这张吗?”

  季星回装傻:“不记得了。”

  “少骗人。”周克云十分不要脸地点了保存。

  季星回心跳变快了,他嘀咕一句:“这是我的手机。”

  周克云低低地笑了一声:“你可以删掉。”

  季星回“切”一声,到底没舍得删。

  周克云看了眼手机:“时间差不多了,走吧。”

  周克云站起来,无比自然地朝季星回伸出手,季星回愣了一下,然后握住了他的手。

  周克云的掌心很温暖,握的力度有些重,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问:“所以那时候你拍我,是因为在意吗?”

  作话:

  这里林若恒和陶治云还没在一起,本文时间线是《风光一时》的一年前

  第32章 32

  “看你帅,行了吧。”季星回干巴巴地说。

  周克云看起来很高兴,他低下头,吻了一下季星回的头发。

  “一头的定型喷雾。”周克云嫌弃地说。

  季星回就笑了。

  来接他们的车已经到了,路程很短,五分钟就到达宴会厅。

  白露会馆的宴会厅保留上个世纪的装潢特色,一水儿的红木,宽大的拱形窗,中央水晶吊灯,因为材质上乘,看起来格外高级。

  乐声悠扬,舞池里已经很热闹。

  周克云给季星回拿了杯气泡水,侧过脸和他咬耳朵:“你今天不能喝酒的。”

  季星回还没回应,就有人径直走到他们面前,来人看着有四十多岁,头发有些稀疏,一身的logo,身边跟着一个漂亮的Omega,这人笑起来嘴巴挤得很扁:“周总,好久不见,今天这场秀可真让我大开眼界。”

  周克云颔首,假模假样地回他:“多谢郑总赏识。”

  那人的目光落在季星回身上,眼神有些好奇和审视,似乎在判断季星回的身份。

  周克云明摆着不想理他,他揽了一下季星回的肩膀:“郑总,我还约了人,就先过去了。”

  这个郑总的眼神让季星回觉得不舒服,他很清楚,那个人对他的身份有不好联想,多半以为他是周克云的小情儿。

  周克云自然也读得懂那人的目光,他不高兴地撇了下嘴,有点孩子气地说:“应该给你换个大钻戒,一眼就能看到的那种。”

  季星回碰了碰他的肩膀,反倒是安慰他:“那人以己度人而已,你又不是私生活混乱的人。”

  周克云拿了杯红酒,抿了一口。

  突然有个高挑的男人蹿了出来,先拍周克云的肩膀,然后笑眯眯地看向季星回,热络地说:“嫂子好!”

  周克云脸上没表情,脚底下却不动声色地给了这人一脚。

  季星回见过这个人,是那天他去兴洋给周克云送汤,看到的和周克云一起进办公室的那个男人。

  “嫂子好,我叫程默。”程默递出一张名片,笑着说,“程度的程,沉默的默,也可以叫我Steven。”

  季星回礼貌接过,程默的名片十分简约,白色木棉纸,背面印了FG的logo,他是FG品牌的设计总监。

  “您好,季星回。”

  程默端着杯红酒,客气地说:“我必须得敬嫂子一杯。”

  周克云直接说:“他胃不好,我代劳。”

  周克云说谎不眨眼,季星回就安心躲酒。

  程默十分稀奇:“平时应酬也不见你喝,有家室就是不一样哦。”

  周克云看起来很愉快,痛快地干了一杯。

  认识周克云的人太多,过来聊天的人不少,中国人的人情和生意都在酒里,一杯一杯敬过来,周克云今天很给面子,都喝了。

  季星回有点担心他的酒量,轻声说:“你少喝点。”

  周克云微笑着,冲季星回眨眼:“没事儿。”

  程默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就你这酒量,再喝要被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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