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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被陌生毛子打得半死_mooner【完结】(5)

  我舀起一个棉花糖含在嘴里,含糊不清地小声说:“……你为什么救我呢?”

  他不吭声,我就慢慢嚼棉花糖,里头吸满了巧克力,爆出浓浆,十分甜蜜,甜蜜得又让我心软,觉得他可能没有说谎。于是我又问:

  “你是我朋友吗?”

  他还是一动不动,显得有些颓然,我一边观察他一边想,如果车祸是真的,我的头痛就说得通了,只是“失忆”此事对我来说还是太难以置信,我二十几年日子什么时候像个偶像剧了。这一切也有可能只是他在哄我玩罢了,我不信他真敢说他是我朋友,我又不认识——

  “是。”他出乎我意料地哼哼。

  可是他拿不出任何证据。

  “照片?短信?你连我联系人都没存?”我质疑他,“你是我哪门子朋友?”

  “老子现在就给你背出来!”他哗啦站起来,叽里呱啦说了一串数字,同时掏出手机啪嗒按,隔了两秒,床头柜上就诡异地响起音乐,和着人的哈气声——听这chorus,该是the cure的the lovecats,倒确实是我的手机。

  我翻身去拿,只见来电显示着三个巨大的粉心,顿时吓了一大跳,又疑又羞,往床上一扣,装模作样道:“那可说不准,最多算你跟我认识,可能只是熟人。”

  “哪个他妈的熟人没事背你电话号码!”他气得发疯,狂抓头发,“操|你的伊万,你真是不可理喻!天啊,我当初拣你做什么,不如让你死在马路上得了!我真的有病……”

  我将手机翻过来,又偷偷瞅了瞅那三颗爱心,心中隐隐有个大胆的猜疑,此念头一出我便脸红心跳,心内大悚,不敢再看屏幕,也不敢再看他眼睛。瓦连京拿我没辙,最终败下阵:“算了,随便你吧。反正你也醒了,爱走不走。你护照钱包都在床头柜底下,自己看看过没过期;这几天下雪,机场关了,路也封了,你非要去只有自己去,我是不会送你的。”

  说着他蹲下来给我收拾东西,此时太阳又要落山了,房间里射进来一道金光,照在他两只手臂上,皮肤金黄,显出筋脉的纹理,从肩膀延伸至手肘;铜发乱糟糟堆在头顶,一看就从不打理;他心里有气,放东西乒乒乓乓的,结果不小心撞到手,痛得大声咒骂,我听不懂,大概是他的家乡话。瓦连京站起来,挡住了窗户,光线从他脖颈射出来,给他镶了个柔和的光圈,形容模糊,不似真实;说不清为什么,我一下心慌气短,静静仰头望他,胸口渐渐汹涌起来,就快要忍不住了。

  “看我干什么?”他背光,面庞隐在黑暗里,看不清表情;窗外天空上传来飞机遥远的轰鸣,而屋子里很静,像沉在另一个世界。我鬼使神差把手机递过去,盯着他说:“这是谁的号码?”

  屏幕照亮了瓦连京的脸,他的眉毛先是拧在一起,随后逐渐舒开,再高高挑上去,最终抬起眼睛回望我。我不知为何从他眼里读出了心碎,他一个闯入我生活的陌生人,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看着那三颗心,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呢?

  “你到底是谁呀……”我不自觉地喃喃道。屏幕熄灭了,瓦连京的脸再次隐入晦暗,我不再期待他能给我什么答复。

  可他突然一扯后领,开始脱衣服,露出整个上身,如我所想一般——肌肉匀称而饱满,胸口稀疏缀着浅色绒毛。他将背心往地上一扔,转而来扒我衣服,我吓得直往后躲:“你这是要做什么?!”

  他一边扯我衣服一边指着腰侧,神情狠戾:“老子不信这个你还能抵赖。”我垂目一看,见他肋骨下方奇大一个“莞”字,正是平日街上所见的老外爱纹的楷体字样,还不精细,有点晕墨。

  我简直目瞪口呆,他趁我不注意,把我衣服掀起来,指着我相同的肋骨下方说:“你自己看。”

  只见我那肋骨下方一个裸|男纹身,背上两只大翅膀,线条简单,唯腿长腰细,瞧着与瓦连京有几分相似。我倒吸一口凉气,猛地抬头,又猛地低头,来来回回看了好几次,还是不敢相信,抖着声音问:“这,这是什么意思?”

  瓦连京冷笑两声,从地上捡起背心套头一穿,遮住那个“莞”字,目露凶光,恶声道:“老子是你男人的意思。”

  第4章 鬼迷心窍

  我被这大胆炙热的疑似求爱给震惊了,半天说不出话,瓦连京倒像出了口恶气似的,面带挑衅,站在那儿瞅我。等我反应过来才觉得有些脸烫,四处躲闪他的目光:“你这人,瞎说些啥……”我的心卜卜直跳,脑里更是擂鼓作响,斜着眼去瞄瓦连京,他嘴唇紧闭,活像个美神,让人第一眼就挪不开目光,生些见不得光的念头;偏偏这念头在我这儿成了真,叫我整个儿快乐得几乎癫狂,面上却不敢显露一丝情意,生怕他是在逗我。

  他见我声如细蚊,自知赢了,将我那堆玩意儿往地上一摔,不再理我,转头抽烟生闷气去了。我啪啪拍两下脸,不知怎么接话,气氛有些尴尬。如今,我有太多记不得的事,说是失忆也说得通,然此事还待观望;更重要,更重要的是——我紧紧盯着瓦连京的背影,他身近一米九,脸蛋美绝,脾气还坏透,这样一个骄傲得要命的俄罗斯男人,竟然亲口说我与他早生情愫,并且愿为此留下永恒的印记。我想起那个惊为天人的“莞”字,歪儿八扭,不可谓不丑,刺在他的皮肤上,真算是暴殄天物;我活了二十几年,从未有人夸过我的名字,更从未有人正儿八经写过,实际上写错别字的人不在少数,可这个陌生人,就那样刻着我的名字突然出现,像是时空穿梭,又像是命中注定。我将手伸进衣服,偷偷抚摩肋骨下方的裸|男天使,我不记得是怎么刺上去的,又是在哪里刺的,那样拙劣歪曲的线条,那样不完美的人形,绝无可能让我纹在身上,可又的的确确在我的皮肤里,血肉间,靠近肋骨,是人体最浪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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