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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_四面风【完结+番外】(39)

  余初紧紧地握着手机,脖子都被谭知静的训斥掐住了,声音如蚊蚋般细小:“我不知道这些……那我不让我爸给我弄那些还不行吗?我靠我自己考……”

  电话里传来一声冷笑,代表两个字:“凭你?”

  余初用力揪住自己胸口的衣服,等最难受的那股劲儿过去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地吐出去,轻轻地,因为怕被电话那头听到,然后小心地问:“你是不是又心情不好了?他们又灌你酒了是吗?还说了你不爱听的?……知静哥哥,你可不可以别把我看成和他们一拨的?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不喜欢那样的……你刚才说的那些我都听进去了,以前没人教过我,我不懂,但是你告诉我以后我就知道了……你不喜欢的,我都改,行吗?我学东西可快了,你看我学习进步那么快,只要我用心学,就肯定能学会,你教我的我都能学会……”

  谭知静不说话了。

  余初又做了一次深呼吸,“……你要是不想见我,就算了……就是,我给你带了点儿热粥,我家阿姨晚饭的时候刚熬的,准备给我爸晚上回去喝的……喝了酒再喝这个粥,能舒服点儿……你就出来一趟把粥给喝了,我怕你又胃疼……要不我上去找你也行,或者我找个服务员让他给你拿上去,你要是实在不想看见我的话……我其实……”他无意中扫见饭店大厅里有眼熟的服务员,赶紧往角落里躲了躲,从亮处进到暗处,忽然就想哭了。

  可是不能再让知静哥哥知道自己爱哭了,会被瞧不起。他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把眼泪憋回去,使劲稳住声带,说:“我就是……想跟你道个歉,我知道我之前那么做,又不对了,我现在知道当时不该那么说……”

  “你现在在饭店门口?”

  “啊!”余初瞬间有了精神,使劲点头,又想起电话那边看不见,就一边点头一边不住说:“嗯!嗯!”

  “你知道我们在哪个饭店嘛,就直接跑过来。”

  余初一下子就笑了,声音也瞬间饱满甜美起来:“我知道呀,我这么聪明!”

  “等我。”谭知静挂了电话。

  余初抱着手机,不确定刚才那句话是不是听清楚了。谭知静说得太快了。

  他不敢眨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饭店门口,盯出了幻觉,每一秒钟都有一个谭知静从里面走出来,直到那个他最爱的身影真的穿透想象,出现在他现实的视野里。

  谭知静走出来,左右看看,然后走下台阶,再次用眼神寻找。余初从黑暗里冲出来,扑到他身上。

  第29章 想一直喜欢你

  谭知静险被他扑个趔趄,下意识抱住,回头去看大厅里面,没有人注意这里。余初又像上次那样双手紧紧地搂着他,一副不肯撒手的架势。谭知静双手架到余初的腋下,像抬一个人体模特似的把余初抬到他刚刚藏身的那个小角落里。

  被放到地上后余初才觉出痒,“咯咯”笑着乱扭着身子从谭知静身上离开,冲他咧着嘴傻笑起来。

  谭知静像是让他气着了才肯笑了,说他:“你可真行。”

  余初笑得更厉害了,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你先喝点儿粥。”他递给谭知静一只保温杯,又强调:“杯子是干净的,我家阿姨特别讲卫生。”

  谭知静接过来,打量了两眼,拧开盖,尝了一小口,像是对味道满意,又接连喝了好几口,才问:“你们家是用保温杯盛饭吗?”

  余初不解地问:“不对吗?那应该用什么?”

  谭知静又笑了,没理他,把一杯子粥都喝完了。

  大抵是因为吃人手短,也可能是吃饱了心情好,谭知静的神色和语气都柔和了很多,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对不起。”

  谭知静又不说“没关系”。

  余初趁从他手里接过杯子的时候握住了他的手,见他没有躲开,就更大胆了,握住了,轻轻地摇晃起来,“你得说礼貌用语,‘对不起’后面是什么来着?”

  谭知静又做了一个让余初着迷的表情:眯着眼瞧着他,两片嘴唇分开,舌尖碰了一下唇角。

  余初受不了了,怕再多一丝碰触就要爆炸了,自动松开了手。

  谭知静把手揣进兜里,把之前问过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怎么就相中我了呢?”

  “因为喜欢你啊……”余初的回答不像上次那么理所当然了,变得有些低落,“你不信吗?还是觉得我比你小,我的喜欢就不值钱。”

  谭知静像是感到荒唐地摇了下头,“你喜欢我什么?你一共才见过我几次?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就敢说喜欢?”

  “我知道你不喜欢应酬,你讨厌他们,就像我也讨厌他们,我们都觉得那些人蠢透了,中午一顿饭两个小时,晚上一顿饭又两个小时,一天到晚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饭店的路上,生命就这么浪费掉了……但是我们都没有办法,很多事就是这样一直进行的,社会的规则就是这样的,就像大自然的法则,你和我只是其中的两个小小的人,改变不了它,只能适应……你觉得我在食物链的更上层,是命好,但其实不是,大草原上的狮子也很辛苦,狮子不一定比羚羊更幸福。所以你才是真的厉害,你虽然也在食物链里,但是你已经看透了这些规则,你比那些看不透的人厉害多了!……我还知道你特别爱你的家人,还特别有责任感。从你爸爸那里接手了工厂,就负责地替他做好,但是你其实更喜欢念书……你其实一点儿都不喜欢这里,你更想回你之前的大学。我猜你念博士的时候,你身边的人都更聪明、也更善良……我不知道你是学什么的,但是我敢肯定,你觉得你学的那些东西比人更有意思;我还知道你不喜欢烟味儿,也不喜欢自己的洁癖,你不太希望让别人发现你喜欢洗手,但又不是特别介意,因为你一直控制得很好,表现出来的症状其实不是特别严重;但是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容易觉得手脏,心情好的时候就不会……你心情好的时候走路姿势都和平时不一样,步子会迈得更大……哦对了,你还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你的外套和裤子老是黑色的,你是不是碰到喜欢的衣服会一口气买好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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