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他和燕惊秋在后院搭建的小型泳池里玩水。
燕惊秋趴在火烈鸟游泳圈上,在泳池里飘来飘去,他没有下去,坐在池边,看着浸在水里的双脚发呆。
然后燕惊秋游过来,毫无预兆地,握住了他的脚踝,说:“啊,是瘢痂。”
他恍恍惚惚,思绪粘稠得像被汗水浸湿后粘在背上的T恤,脚踝上燕惊秋的手指带来的凉意迅速攻城略地,电光火石之间俘获了他的身心。
他打了个冷噤,问:“你要搬家?”
燕惊秋松开手,笑倒在游泳圈上,火烈鸟的粉红色映衬在他颊上,低垂的睫羽覆下一片羸弱优雅的阴影,水珠挂在他发梢,反射着午时烈日的盛光,摇摇欲坠。
“不是那个搬家,我……你的脚背上……疤痕……”
燕惊秋的声音忽远忽近,他没办法去认真地听,神思已经被他那张完美无缺的脸占据,只是本能地随着他的视线一起看向自己的脚背,那儿确实有一个疤痕,假如燕惊秋不提起,他自己都要忘了。
“怎么在发呆呀?”燕惊秋朝他泼水,等他回过神,又说:“我问你怎么有个疤。”
他动了动腿,答:“去年去海边玩,被蚊子咬了,特别痒,一直抓,结了痂就忍不住剥掉,剥掉后流血了又结痂,反反复复很久都没好。”
他把脚抬上来,踩在池边,用手去摸那个疤痕,它凸起在皮肤表面,一个小小的圆,颜色略深,边缘附着着浅浅一层白色的不知名物质。
“是会这样的。”燕惊秋简短地评价了一句,摆动着手臂游到了泳池另一头。
他仍是没有下去,抚摸着那个疤痕,不知不觉间再次将它抠破了,伤口流出血来。
那时候,他甚至不知道“瘢痂”两个字怎么写。
*
大三下学期,他和燕惊秋一同住在桃湾医院,病房紧挨着。
燕惊秋将将做完手术,骨折的右臂用吊带挂在脖子上。
他伤得重一些,断了一边的锁骨和几根肋骨,嵌进脖子里的异物也才被取出来,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梁鹤洲离开之前,两人有过一次谈话,他告知了赌局一事,但梁鹤洲似乎并没有很惊讶,面色平静。
如此反应,他害怕梁鹤洲不走,那么燕惊秋只能一直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想做拯救公主的骑士,为燕惊秋排除一切万难。
他记得自己讲了很多话,利弊全部分析了一遍,最后梁鹤洲点了点头。
本以为这会是一切事情的终结,但没想到却是开始。
梁鹤洲走得悄无声息,一个字都没留下。他确实想要他走,但不是这样不明不白地走。
突如其来地消失,让燕惊秋陷入了名为“梁鹤洲去了哪里”的地狱边境。
一开始,他拒绝相信关于梁鹤洲去向的一切信息,因为它们全都漏洞百出。一封用五号宋体字打印出来的诀别信,辨认不出字迹,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署名消息,回电过去永远没有人接。
这些全部都出自舒琼之手。
这时候,她还愿意伸出手拉一拉自己的儿子。
但随着燕惊秋执念的加深,随着他歇斯底里的喊叫怒吼的增多,摔坏的东西甚至来不及买新的替代,随着他的颓废、厌学、厌食,随着他暴力倾向的展露,在一次差点被燕惊秋推倒后,这位母亲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
她帮燕惊秋办理了退学手续,连夜出国,把燕惊秋留在那幢别墅里自生自灭。
他时常去那儿,买一些吃的用的,但燕惊秋每次都只是呆呆地盯着电视,屏幕上是转播的足球比赛。
他见过燕惊秋表露出对梁鹤洲的愤怒,但这些情绪非常短暂,悲伤更多一些,他总是眼神空洞地流泪。
某一天,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他接到燕惊秋的电话,说会去一趟公寓,想要顺便和他一起吃饭。
他以为燕惊秋终于想开了,下了课迫不及待跑过去,不想在公寓大楼前看见一个失魂落魄的燕惊秋,他站在那里,像独独活在雷雨天,阳光透不进他周身厚重的阴霾。
他快步穿过马路,视线不曾离开过燕惊秋,期间燕惊秋动了一下,身体摇摇晃晃,像飘扬在狂风中的塑料袋。
等到了跟前,燕惊秋盈着泪的双眼看过来,他轻而缓地说:“公寓……妈妈卖给别人了。”
他展开手掌,那把钥匙躺在手心,皮肤上有着它轮廓的深深沟壑。
“门锁也换了……我的,我还有东西在里面的……鹤洲给我的衬衫,还有我们的床,还有我没来得及拿出来的东西……”
程庭南一阵心悸,第一次,他没有用爱慕的眼神看向眼前这朵孱弱的病花,他抬手抱住燕惊秋,以朋友的身份。
第一次,他怀疑、否定自己的决定,或许梁鹤洲不走,才是所有困境的解法。
燕惊秋伏在他肩头哭了很久,好像要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干。
夜幕垂下来的时候,马路上迎来了晚高峰。
他开始说一些毫无意义的劝慰的话,保证会带他去看医生,会一直陪着他。但燕惊秋没有看他,眼神滑过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
然后在某一个他没有留神的瞬间,燕惊秋甩开他的手冲了出去。
那把钥匙,“当啷”一声砸在地上,惊醒了他混沌的脑袋。他回过身去追,抓住了燕惊秋的衣角,可是湍急的车流已近在眼前,在一片忙乱之间,他只看见燕惊秋迎上一辆鸣笛疾驰而来的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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