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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_金箍棒不棒【完结】(158)

  杜云峰一抖,打开小布包,原来是一套刀剪理发刮脸用品。

  他胆大而心细,好斗却并不鲁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迟迟不能动手,不是找不到机会,而是先要摸清对方底细才肯伺机而动。

  那套西装礼帽已经丢在桥洞下,他脸上的连鬓胡已经几个月没修剪,没型没款不说,如同扣了个张飞面具,加上他冷静而警觉,帽檐儿压得又低,真是难见真容了。

  所以当他又换成破棉袄棉裤,笼着袖口刻意猫腰驼背的溜达回市郊旅店时,并不起眼,只是远远望见巡捕的时候,他会悄悄绕着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并不起眼。

  脱掉棉袄,里面就剩赤膊了,他对着一盏小镜子修剪胡须,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贴着胡茬硬刮起来。

  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

  “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

  “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

  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

  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

  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

  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

  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

  “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

  “那咋办?”宋书栋本来看他不慌,还以为有啥办法,结果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是瓮中捉鳖彻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来,“咱不能坐以待毙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着等死啊,你也说明后天人就来了,咱往哪躲啊?”

  宋书栋说话间,手里的剃刀没闲着,刮的还挺快,转眼刮了个差不过,杜云峰的胡子太硬,这一番下来,剃刀都有些钝了。

  “说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脸上带伤最容易惹人怀疑了。”杜云峰坐直身体,照了照镜子,拿过宋书栋手里的剃刀,拉过自己腰间一小截皮带,剃刀反正面交替的磨了几把。

  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细细的刮脸,间或鼓着腮帮子和宋书栋说起他的打算。

  他的打算大胆而简单。

  城里不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锃明瓦亮的大灯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着他,怎么转身都看不见他。

  第二天一早,宋书栋就依了杜云峰的主意,虽然他心里打鼓并不认同,但自己也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

  他照旧去了报馆,跟主编汇报说去印刷厂查看印刷进度,便匆匆跑出来,在那戈登道上顶好的一家小洋楼里签了租赁的合同。

  那红色小洋楼的主人最近调去汉口临时公干,一家老小随行,公务收入毕竟有限,而一家老少大概花费都要指望他一个人,那天津的宅子就简单收拾了放租。

  宋书栋签了短期的合同,也因为期限短,那价格也就高出市价,不过宋书栋没还价,因为杜云峰交代他务必要在上午敲定住的地方,那旅馆已经很不安全了。

  一切顺利,当天下午,二人便顺利的搬进了小洋楼。小阳台一共二层,但因为是西班牙式的风格,所以顶层之上,还有一个尖尖的塔楼式阁楼,空间不大,但四面视野都很高。

  宋书栋表面镇静,实则魂不附体的上班。杜云峰倒是很少外出,那一万块,除去房租还剩了不少,够二人花费一段时间。

  塔楼的一面,可以看到侯代英家的宅子,因高度有限,并不能尽收眼底,但能将那宅子的大门进出约略看个一二。

  没几日,那侯家宅子某天就热闹了起来,进进出出的人剧增,杜云峰估摸着那侯代英是出院了。

  他大隐隐于市,隐的还挺成功。

  前几日,尝试出门买报纸,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也没人注意到他。

  七转八转的漫无目的走,一天下来,果真没有人盯他的梢。

  大大方方的进了家门,关好院门,他对自己行凶之后,还能完全不需要藏头露尾的生活,感觉甚是满意。

  至少表面看来,今时今日的他,和行凶当日的他,绝不是一个人。

  别说满街的巡捕和侯氏公司的打手们认不出他,连宋书栋认出他,都是因为和他相识的久。

  那天,他刮完脸理了发,换上一身缎子面的长袍马褂,就一个转身,感觉完全大相径庭。

  妖精一转身化成人,叫花子转身化成了文明人士,窝窝囊囊的大而无当化成了干干净净挺拔健壮。

  剃掉面具,他只剩下隐隐有点青的额角下巴,只是个荷尔蒙旺盛的英俊青年,哪还有半分张飞的影子。

  连续几日的外出,无惊无险,杜云峰本来就大的胆子,越发的膨胀,那侯氏门厅车马熙攘,让他生出了点促狭的心思。

  侯代英出院,不是个光彩的事情,毕竟他是被人揍的,又不是扬名立万负的伤。

  而且他那伤说轻不轻,说重也谈不上。

  被手下和巡捕们山呼海啸的送到医院时,人是不大清醒,还血葫芦似的,但医生大张旗鼓的检查后,才战战兢兢跟各位爷交代,侯爷只是头上的皮外伤,连续撞击导致伤口出血,只要剃掉头发缝上一缝,便可消灾解难。

  猴子猴孙们抓不到劫匪,捧着无处安放的忠心,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知和侯爷如何交代,听医生这么一说,可下找到了表达关切的突破口,一时之间,竟然在医院里大呼小叫起来。

  院长亲自出山也没能平息事态,硬是把半迷糊半清醒的侯代英又推进了爱克斯光机钱从头到脚咔咔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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