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乱世行_金箍棒不棒【完结】(200)

  这是多事之春,光从东站的繁忙就可见一斑。北平已经驻守了29军,但是华北情势吃紧,日本人已经整个吃进了热河,虎视眈眈的望着平津。

  中华民国的心脏,早已经在敌人的触手可及之处,只要挥起贪婪的爪子,这个古老的国家就会受到致命一击。

  驻扎华北的29军是一只杂牌军,中原大战后,冯玉祥的西北军全部被张司令收编改制,然而张将军只给了这只庞大的部队五十万粮饷便撒手不管了,这只东拼西凑的军队从此过上了东拼西凑的生活,连军装不统一,基本的军容都不能保证,刚从冀东调遣过来的时候,有的师的士兵白天不敢上街,衣服太破烂,老百姓还以为是残匪。

  武器装备更是参差不齐,有中正式,还有仿的三八大盖,甚至汉阳造,承德沦陷后,子弹吃紧,军里竟然人手配了一把大刀,倒是和西北军人的彪悍、骁勇十分相得益彰。

  列车停稳,车门立即从里面打开,训练有素的小兵鱼跃跳出车厢,飞快在列车两侧列起警卫长队。他们个个精神带劲,军装整齐划一的棕黄色,与迎接在站台上的29军灰色系泾渭分明,昭示出他们中央军嫡系的身份。

  随着列兵一声立正口令,一水德式装备的小兵们抬头挺胸,雄赳赳气昂昂的目视前方。

  锃亮的黑色皮鞋踏下车门的铁台阶,一步一响,军裤裤线笔直,衬出主人的两条腿长而直,再往上,赭石红的武装带勾勒出他的宽阔的肩膀和挺直的后背。

  红色领章和肩章在深灰军装上明艳动人,将这位陆军上校衬得愈发面目清朗,英姿勃勃。

  下了最后一级台阶,他大步踏上站台,与一拥而上迎接的大批军官迎面相逢了。

  “杜旅长,久闻大名!”车站一众迎接的高级军官,为首一人众星捧月地跨上前几大步,把这位年轻有为的旅长堵在了刚下火车的的地方。

  杜旅长的目光坦然扫过对方肩章胸牌,随即抬起右手,敬出一个齐眉的军礼,刚刚退下白手套,双手就被对方紧紧握住了,

  对方边用力摇晃,说:“哎呀,千里迢迢,一路颠簸,辛苦辛苦啊!鄙人29军总参谋长田连山,恭候多时啦!”

  头也不回地向后递出雪白手套,杜云峰握着田连山的手,他个子高,站得如同一棵扎地百米的青松,坚定而放松,微笑着说:“田参谋长,太客气了,让大家久等了,我杜某人惭愧呀。”说罢他抬手一拱,向后面一群军官致意。

  田参谋长将身后几位重要人物做了简单简绍,随着他的话语,杜云峰微笑,等着他们上来一一握手。

  他的手有力,眼神诚恳,不卑不吭,纵使对方来迎接的这位参谋长是少将军衔,年纪也比他长,他也没有一丝逢迎的意思。

  他有这个资本。

  他自西北而来,带来了张将军最精锐的一个混成旅,全德式的装备。而他本人不仅是张将军的爱将,更是西北剿匪的功臣,他的显赫战功屡屡全军通报。

  如今他带着一支中央军劲旅踏上平津的土地,不仅是南京政府刻意增加华北的武装力量,更标志着政府向华北的政策倾斜,他就是政府的特使,意味重大的信号。

  月台只适合简单寒暄,众人随即簇拥着田杜二人往汽车方向走。

  几辆高级轿车和军用吉普车早已驶进车站月台,训练有素的士兵正打开车门严阵以待。

  “旅座,慢点,”一名副官一手掐着白手套,一手挡着车门框,杜云峰个子高,这种新式的福特汽车样子更加摩登,高度却矮一些。

  杜云峰坐进后排,这时才抬眼看向宋书栋,他言简意赅的吩咐:“带好兵!”

  “是,旅座放心。”宋书栋肃穆地回答,随即姿势端正的关上了车门。

  三辆军用吉普荷枪实弹的开道,黑色福特跟着开出了站台。

  宋副官不能随行,因为他马上要把好几车皮的小兵安顿好,一千多号人,这只是先期人马,护卫重型武器。接下来的两天,这样的专列还有陆续好几车皮,半个月后,还有陆陆续续的军用卡车队伍。

  这才是一个完整的杜旅。

  以营、连、班为单位迅速整队,他指挥着各个营各司其职,轻点人数武器数,再将武器陆陆续续运往丰台兵营。

  先到的这批小兵是学员训练团,有文化基础,在保定等各个军校受训的学员兵。一直忙活到灯火通明,终于将武器装备入库。

  宋书栋从容不迫有条不紊地指挥营地各个事项,连年纪大的营长都服从他的管理。

  乍一看他是个脑筋脑筋清楚的军官,然而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手下的学生兵单纯好管,那些老兵油子,他就不好对付了。

  露天营地支着大灯泡子,他背着手看着小兵将弹药库锁好才回了自己的营房。

  赵小龙为首的几名勤务兵已经打扫好了旅部,他以前在张司令麾下服役,因为机灵会看眼色,张司令就御赐给了爱将杜云峰。

  所谓旅部,不过是一溜宽敞的大平房。他们驻扎的兵营由前朝的练兵场改建而成,地方很大,建筑不多,营房都是工程兵自己盖的,盖得又多又快,外表看起来很新,其实很不扎实,勉强能住人而已。

  29军能腾出表面体面的房子给杜旅,已经是给了天大面子了。

  和那崭新的营房相比,旅部倒是颇有前清遗韵,陈旧的雕梁画栋结构,色彩不清楚了,是幢灰扑扑的老房子。

  宋书栋抬腿迈高到小腿的门槛,体会到了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这一趟大房正南正北,大窗大门,屋里的柱子是整根榉木的,暗红老漆,实心得很,敲起来如同铁柱。

  条石的地面磨损了多年,平整如新,皮鞋站在上面平坦舒适。

  “杜副官,”小赵放下水桶,走过来汇报:“东边最大的房子给旅座收拾出来了,就是屋里还是大炕的,挺旧的,不过我看隔壁屋里有个香樟木的单人床,我就搬过来放屋里了,赶明得闲了,我们把大炕拆了。”

  小赵江南人士,第一次来北平,还没见过占半个屋的炕。他貌似随口的感慨,真是开了眼界,好家伙,旅座一个人哪需要那么大地方。

  宋书栋脸上就有点挂不住了。

  “我看看,”他越过小赵往大屋走,前清的屋子格局,屋子和屋子之间没有门板,只挂了门帘。掀帘子进屋,他看到了对方所说的大炕。

  确实是大,和关外满清的习俗一样,大炕从东墙到西墙,宽敞的很。

  小赵也随后跟进来了,他说:“是吧?占地方,我看那个大单人床旅座绰绰有余了。”

  “没必要,”宋书栋只打量了一眼那床,便不再多看,“旅座是北方人,喜欢睡炕,赶紧把床搬出去,省得他回来碍眼。”

  “可是,”赵小龙还想说旅座可是在西北都一直睡床的,挺舒服适应的样子,不过他转脸再一看宋副官那表情,觉得添柴加油也得适可而止,“行,我马上搬,搬哪去呢?隔壁是李参谋他们几个,都是上下铺。”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