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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着我_大风不是木偶【CP完结】(14)

  “你赶紧的,去九坊街的荒人酒吧,”梁与仪没好气:“陈朔喝多了走不动,找你又找不着,电话打我这儿来了!”

  第十八章

  两点半,荒人酒吧。

  元一平拨开酒气熏熏的中年男人,躲开主动蹭过来的男孩儿,终于在荒人酒吧的角落里,找到了半眯着眼的陈朔。

  这酒吧简直是狂魔乱舞——且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元一平简直气笑了,陈朔这人有意思,既然在gay吧喝醉了,何必还让他来接?直接找个男人春宵一度不好吗?

  陈朔歪着脑袋靠在沙发上,脸上一点儿表情都没有。直到元一平弯下腰把脸凑到他面前,他的目光才闪了一下——但也就是一下,之后陈朔又恢复了那面无表情的样子,仿佛电量耗尽的手电筒,忽然亮了一瞬,随即又黑下去。

  “陈朔?”元一平险些伸手一把提溜起陈朔的领子,可目光对上陈朔半露的锁骨,手又硬生生收了回去。

  “……”陈朔的目光像铁块,纹丝不动地压在元一平身上。

  “你喝傻了?!”元一平怒上心头,狠狠抓住陈朔的肩膀:“别他妈的跟我装!”

  “哎哟……”身后传来一个粗糙的声音:“兄弟,你悠着点,他是喝了不少。”

  元一平扭头,这才发现身后的沙发上还瘫着个人——这人穿了一身黑,恰好被隐没在角落灯光照不到的黑暗里。

  元一平皱起眉:“他喝了多少?”

  对方晃晃悠悠站起来,抖了抖被西装紧裹着的肚子:“白酒,喝了得一两吧……”

  元一平目光一缩,猛地反应过来:这人不就是那天晚上在长沙的酒吧里,差点和陈朔去开房的那个胖子?!

  所以陈朔说的那个可以陪他玩的朋友,就是这玩意儿?

  这他妈,是陪玩还是陪睡?!陈朔——可真行,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啊。

  此时此刻元一平站在人声嘈杂的酒吧里,感觉却像被绑在十字架上,周围挤满了指指点点的人,都盯着他,不约而同地说,这傻逼。

  元一平一拳挥向陈朔的脸!

  陈朔“嘶”一声,被元一平揍得捂住左颊,侧倒在沙发上。

  “哎哥们!”就在元一平再次举起拳头的时候,忽然不知从哪儿蹿出两个服务生,一左一右架住元一平:“别动手啊哥,出来玩是不是,有话好好说,咱们这儿可是市级文明单位。”

  元一平紧握的拳头颤抖着:“放开我。”

  服务生只当他们俩醉酒滋事,语速飞快地劝说道:“哥,都喝多了是不是?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给你叫个车……”

  “不用,”陈朔大着舌头打断服务生,直起了身子,但仍捂着脸:“他是我……弟弟,我们……出去。”

  说完他放下手,凌乱着脚步往门口走去。

  元一平一言不发地跟上。

  酒吧街上正是热闹的时候,各色的霓虹灯流光溢彩。对面酒吧的亮绿色大灯打在陈朔脸上,他的左颊已经明显肿起来了。

  “一平,”陈朔含混地说:“你来了,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他这话让元一平简直想再砸一拳上去,可到底没动手,只是神色复杂地看着陈朔。元一平不知道陈朔为什么要这样:故意让他碰上那个约炮的胖子来恶心他;可就在刚才,对着那两个服务生,却又说道:他是我弟弟。

  “弟弟”这个词发音时,嘴唇微微开合,舌面触碰上颌。这发音绵密得近乎柔情似水,简直像某种时刻的,呢喃细语。

  眼前这个人,就那么大着舌头说,他是我弟弟。如果他说“这是我朋友”,或者哪怕“这是我炮友”,元一平都能毫不犹豫地把这一拳砸下去。

  可他说,他是我弟弟。这一声“弟弟”,元一平上一次听到,是十年前。

  简直像一声咒语,把时间倏然拉回去,十年前那个弯着眼睛笑着问“弟弟想吃什么”的人,和眼前这个颓废的醉汉,就这么毫无缝隙地重叠在一起了。

  ——陈朔啊。

  “一平,”陈朔笑了一下,因为左颊高高肿起的缘故,他只弯了弯右边的嘴角:“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你会来,就是因为你喜欢我……对不对?”

  第十九章

  元一平没说话。

  这时那胖子也跟出来了,揣着胳膊站在两三米外的墙根儿,表情轻松自在,看戏般看着元一平和陈朔。

  陈朔向着元一平迈了两步,有些踉跄。他的目光几乎是紧紧锁在元一平脸上,哑着嗓子问:“元一平,你一直就喜欢我,对吧?”

  那句“对吧”尾音向下,与其说是询问,不如当作宣告。

  元一平嗤笑出声:“陈朔,要点脸行不行?或者你应该去看看脑子?”

  陈朔却一脸固执,无视元一平的嘲讽,慢慢地说:“一平……我昨天……说得都是真的,你还年轻,我已经……三十多了,我想和你在——”

  “你昨天说的是真的?你喜欢我?”元一平狠狠打断陈朔,心脏猛跳一下,几秒后,他冷笑着说:“就因为我长得像元一智吗?陈朔,你原来这么痴情的?”

  陈朔骤然色变:“不是!你是你,一智是一智!元一平,你……”他忽然噤声,后退一步,微微偏了脸,目光落在元一平脚下:“你……你记不记得,当时——2007年的时候,二中旁边的平安社区有一个篮球场……”

  元一平愣住:“你说什么?”

  陈朔的声音越来越小:“有好几次,我下班骑自行车,路过那个篮球场……看见一个男孩子,穿着二中的校服,一个人在那里打篮球,打完篮球就自己坐着,吃一个肉夹馍……”

  “我当时就总是想,”陈朔的声音隐隐颤抖:“那么高一个男孩子,吃一个肉夹馍,能吃饱吗?我要是……有理由请他吃饭,就好了。”

  陈朔的话像一盆开水劈头盖脸砸下来,元一平一个哆嗦,猛地回忆起那时的事。

  2007年他读高一,刚开学不久,没什么朋友。晚自习开始前的晚餐时间,他偶尔会去学校旁边的废弃篮球场打球。那个篮球场旧得连篮筐都摇摇欲坠,不远处又是小区的垃圾站,所以平时没人会来。

  他会提前买好一个肉夹馍——加鸡蛋加肉的,四块五,比他的巴掌小一点。这就是他的晚餐。2007年老妈的鼻子做了个小手术,把鼻炎引起的肥大的腺样体切掉了,说是小手术,也花了四千多块钱。

  虽然下课时已经很饿了,但元一平还是会把肉夹馍留到打完球之后再吃——先吃的话,打完球还会饿。

  他想起自己满头大汗狼吞虎咽的样子,那肉夹馍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肉夹馍,因为饿。

  所以这一切,都曾被另一个人,沉默地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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