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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白深渊4暗棋_DNAX【完结】(6)

  又是凌晨,麦克站在这个死寂的街区,等著露比安排的接头人到来。

  4:55。

  一辆铁灰色轿车停在对面港口的长街上,从车上走下一个穿灰色驼毛夹克的男人,他站在吊车的阴影中,先向两边看了一眼,双手插在口袋里,接著穿过马路向麦克走来。

  这个人有一张终日不见阳光的脸,皮肤惨白,眼眶因为头发的阴影有些发黑。他走到麦克面前说:“琼斯先生的车。”

  这是约定的暗号,麦克说:“你早了五分锺。”

  “哦。”灰夹克对此不太感兴趣。他们一起往铁灰色轿车边走,马路两头看不见任何人,只有各种吊车的安全指示灯忽明忽暗地闪烁著。麦克走近那辆车,往驾驶座旁的座位看了一眼,他看到一片黑影,本能的警惕使他往後车门的方向走了一步,这时手臂忽然被灰夹克抓住,接著上半身重重撞在车门上。一支史密斯威森手枪抵住了他的後脑,麦克趁他还没有开枪,猛然往後撞去,手枪因为冲击撞上了灰夹克的鼻梁,使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呻吟。

  麦克挣脱出来,转身一只手抓住枪,一只手抓住灰夹克的脖子。一瞬间情况就扭转了,现在轮到灰夹克被按在车窗上。麦克夺下他的手枪,驾驶座上的人钻了出来,但迎接他的是一声枪响,一串血花从他的额头冒出来。他往後退了两步,被码头铁柱的粗绳绊住,上身後仰,扑通一声从岸边掉了下去。

  麦克回头看一眼身後,另一辆车停在路边,一个穿黑衣的男子从驾驶座里探出身,手中的枪正对著灰夹克的脑袋。又是一枪,黑衣人迅速缩回车座,对麦克挥了一下手。滚烫的鲜血溅满麦克的脸颊,铁灰色轿车的车窗玻璃上全是血和碎肉,灰夹克的脑袋成了一个血淋淋的肉球,像个假人一样跪在地上。

  麦克擦了擦脸庞,转身走向对面的车。上车後,黑衣人向他扔了一条毛巾和一个旅行包。这个人穿著黑外套,脖子上戴著一条银色的十字架项链,从後视镜中反映出来的脸十分慈祥,脸上有一些和蔼的皱纹。麦克注意到黑外套上用金线绣著莫特利福音教会的字样,他是个牧师。

  车开了,牧师直视前方,旁边的座位上放著他的手枪,一支柯尔特M1911A1,麦克想到刚才迅速果断的两声枪响,他的准头可非比寻常,稳定性和控制力也相当出色。

  “琼斯先生。”

  牧师指了指自己,微微一笑,难以想象他才刚杀了两个人。

  麦克没再和他交谈,擦掉了粘稠的血浆後,他开始翻教士给他的背包。背包里有一本护照,一张标著萨伦基尔字样的城市地图,一本旅游指南,一瓶水,一部手机,一个打火机,几件衣服,还有一个装著信用卡和现金的钱包。麦克翻开护照,虽然一切都是假的,但陈旧的封面和几乎用完的空白页让假象看起来很真实。护照上他的名字叫亚当.弗格斯,25岁,是个爱好旅行的年轻人。

  十分锺後,牧师把车停在一家汽车旅店门外,旅店老板的女儿心照不宣地为他开了个小房间,麦克把身上的血洗干净,换上一件衣服。这是个突发事件,他们本来不该在这停留。

  琼斯先生在车里等他,然後他们继续上路。

  麦克在洗澡时想,那辆铁灰色轿车里的人是谁?露比的安排向来不出意外,至少以前从没有过。一个出色的情报贩子首先要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的秘密,而聪明的情报人员知道保守秘密非常困难,因此为了避免被对手获取,总是会在秘密形成前散布一些听起来挺像回事的假消息。琼斯先生的车是准时到的,铁灰色轿车早了五分锺。显然,这五分锺并不是由於错误的情报,而是为了避开琼斯先生的枪。如果麦克迟钝一些,他们可能已经打烂他的脑袋,开车扬长而去。

  谁要阻止他?他和露比商量的结果甚至只是个模糊的雏形,一个算不上计划的计划,但对手似乎已经竖起了耳朵,在暗中窥听著他们的一举一动。

  一辆巡逻警车拉响了警笛迎面而来,等它擦身而过後,麦克松了口气,开始回想什麽时候起他对警方如此防备。现在还不能肯定是不是已经有人为刚才在码头上的枪击案报案,但他和琼斯先生都明白,这是个永远的悬案,职业杀手是不会留下任何线索的,哪怕他们成了尸体。

  “第一批杀手很弱。”牧师忽然开口。在此之前他们都显得有点冷淡,现在琼斯先生十分和蔼地对他说:“你要多保重。”

  “谢谢。”麦克说,“我会的。”

  琼斯先生从镜子里望了他一眼:“你看起来不太像。”

  “不太像什麽?”

  牧师慈祥地笑了笑,要不是他的枪一直在行驶途中轻轻撞击著安全带的卡扣,他将是一个多麽完美的神职者。麦克从他温柔和善的笑容中读出了含义,你看起来不太像顶尖杀手,凶多吉少,愿主保佑你。麦克没有为自己辩解,“看起来不太像”并不全是贬义,况且他习惯了第一秒的警告,永远不会成为先开枪後思考的人,也不想做个“看起来很像那麽一回事”的职业杀手,或者说,这是杀人狂和杀手之间微妙的区别,因此对於牧师意味深长的笑容他仅仅报以微笑。

  车子安静地穿过城市,没有音乐,没有凌晨新闻,没有更多对话。

  第6章 .画像

  这位先生大约三十五岁左右,穿著件红黑格子的棉布衬衣,袖口和手臂上染著黄黑色的油污,身上散发出一股海鱼的气味。他面容疲倦,脸颊瘦削,但四肢十分有力,坐在这张并不太舒服的凳子上大约有两小时,来来往往的人让他感到十分紧张和焦虑。

  “肯特先生?”

  “是。”听到有人叫他,托比.肯特把双手放在膝盖上搓揉了一下,似乎想站起来,但是因为面前的人递给他一杯热咖啡而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谢。”他说。

  “吃过早饭吗?”

  “还没有。”托比老实回答,“什麽时候能开始做笔录?”

  “很快。”对方说,“马上就开始,你想吃一个百吉饼吗?这是给塞缪尔警官买的,可以分给你。”

  “好的,谢谢。”

  “别客气。”於是对方又递来一个纸袋,里面有几个夹著烟肉、洋葱和蔬菜的百吉饼。托比咬了一口,他确实饿了,经过一晚上的码头工作,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家享受妻子为他端来的一份炒蛋和热狗香肠,而不是在陈旧阴暗的警局里等待那个什麽迟迟不见人影的塞缪尔警官。

  “味道怎麽样?”

  “真不错,但我更喜欢奶酪。”

  对方笑了笑说:“谁不喜欢呢?”这位友善的陌生人没有穿警服,只穿著件蓝色宽大的带帽衫,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等到托比吃完整个百吉饼,喝掉最後一点咖啡时,传说中的塞缪尔警官终於向他们走来。他是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穿一件旧牛仔布衬衫,外面套著棕色夹克,一边走一边摸著自己的後脑勺,正试图把凌乱浓密的头发弄得整齐一些。托比看到他另一只手上拿著块记录板,一支红黄相间的铅笔夹在铁夹上,当他走到门口时因为注意力全都在後脑勺上,所以和迎面而来的金发女郎撞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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