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周佩弦没能好心放过她。
刚刚还抚着她后脑的手,悄然向下卡住她后颈,不由分说地吻得她几欲窒息。
她在濒死间看见眼前有白光闪过,理智再度回归了大脑。
偏偏周佩弦也适时结束了这个吻,让她甚至失去了挣扎的机会。
宋千翎横臂抹过嘴唇,愤恨地咬紧牙根。
眼前的人唇角还淌着血,昏暗灯光下,它像是黑色的毒液,蜿蜒向下。
她不愿承认这是自己制造出来的。
“混蛋。”她用力丢下这两个其实轻飘飘的字,不由分说地扭头离开。
这次,周佩弦给了她自由。
她一定是醉了。
刚刚是一场梦,是酒后的幻觉,不是真的。
宋千翎在心底洗脑式地重复着,脚步匆匆,先周佩弦一步回到卡座。
看不到他在这里,她便能假装一切都未发生。
“不好意思,明天轮到我值班早读,就先回去了。”
宋千翎甚至来不及坐下,拿起包便道。
没听完众人的回应,她便已经逃也似的向club外跑去。
一脚踏入屋外冷风中,耳膜得到了清净,头脑也随之清醒几分。
清醒的结果,便是刚刚的洗脑统统作废。
宋千翎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喉口僵硬到发疼。
没有人会知道的……吧?
她用力按住心口,试图让它安静下来。
等到呼吸和心跳一道变得平稳,宋千翎开始向地铁站走去。
只是没了肾上腺素的帮忙,忍受一路的脚疼愈发显著。
她低头望向脚上美丽的黑色钻链高跟鞋,足尖的缎面泛着细闪,在夜色中,它绚烂得像一段星空。
十八岁那年,宋千翎给自己买了一双高跟鞋作为成年礼。
它看起来纤细、精致、美丽,带着成熟女人的优雅风韵,是她这种被高三摧残到灰头土脸的小不点所不能驾驭的。
可她还是怀揣着美好的希冀,在家反复练习,不知摔过多少跤。
后来,她终于鼓起勇气,穿上它去和周佩韦约会。
那天她穿着刚刚及膝的纱裙,披散着束了十几年的头发,偷偷抹了妈妈的口红,脚踩那双高跟鞋。
看起来有几分不伦不类,可在镜前转圈时,她感到无比欢欣。
她一路都是笑着的,直到见到周佩韦,他眼里的惊讶和细密的嫌弃,让她的笑僵在了嘴角。
“小翎,你不觉得这样不太合适吗?”周佩韦委婉道。
宋千翎不知该说什么,她只觉得丢人。
一到家,她就把那双高跟鞋丢进了衣柜角落。
上了大学后,室友总说她打扮得保守,她也只是笑笑,对一切建议置若罔闻。
虽然保守,可是很安全,一种不会被嫌弃、被审视的安全。
最恣意张扬的青春年华,她把自己活成了一株无人问津的小草。
直到她提了分手后。
回去的路上,宋千翎看到了一个姑娘。
大波浪,浓妆,吊带裙,高跟鞋,打扮得是那么耀眼夺目,令她频频回头。
她忽然想买一双高跟鞋,告慰这八年的自己。
一番检索后她才知道,当年自己买的那双是jimmy choo。
在盛行的消费主义下,它被包装成“所有女人这辈子必须拥有的一双鞋”。
当然,年少无知的她买的是高仿。
那是双经典款,现在还在卖,望着稍显奢侈的价格,她咬咬牙还是下单了。
此刻,它就穿在宋千翎脚上。
买是买了,迫于职业要求,能穿出门的机会可怜。
她万没想到,这双因为和周佩韦分手买的鞋,她第一次穿出门,就和他的弟弟拥吻了。
多讽刺。
不知是她不会穿,还是设计本就如此,每走一步便是钻心的疼痛,难怪都称它为美丽刑具。
出大价钱给自己上刑具,甚是有趣。
实在无法坚持的宋千翎,低头脱下了高跟鞋。
双脚终于失去了束缚,她舒心地迈出第一步,却痛到叫出声。
脆弱的足底直接踩上了尖利的石子,和高跟鞋比,竟不知哪个更疼。
穿鞋不成,不穿鞋也不成。
宋千翎拎着高跟鞋,无措地站在原地。
“鞋坏了吗?”冷风挟着男声吹向她。
未待她回头,那个她最不想看到的人,已经来到了她面前。
那种丢脸的感觉,时隔数年,又涌上她心头。
当初是面对周佩韦,这次是面对周佩弦。
宋千翎说不出话,别开眼不去看她。
偏偏受制于双脚,她甚至都没法跑离他。
她听到周佩弦又道:“脚疼?”
宋千翎犹豫许久,最终还是闷闷地“嗯”了一声。
身子忽而一轻,待她回过神来时,已被周佩弦打横抱起。
“放开我!”她惊慌失措地搏力挣扎。
宋千翎以为自己会抗争很久,可是没有。
她将将施力,周佩弦便顺从地松开了手,倒没狠心到将她整个儿扔下,而是先松开她蹬个不停的腿。
她一脚踏上粗糙的水泥地,坚硬的石子毫不留情地又硌上她足心,疼得她跌坐在地,生生逼出了两滴泪。
是她要他放手的,她甚至都没资格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