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莫名的就让人对未来有了信心。
清水湾的片场位置较偏,还没有公车通到这里,公司自行开了班车,通往市区,大概一小时一班,方便职员通行办事。
宋浣溪刚好赶上了十二点的班车,一上车,肚子就叫了起来,算一算,她一大早出门,先去浅水湾,又到清水湾,奔波了五六个钟,不饿才怪。
车子一到市区,她就找了家推车的小吃摊,要了碗车仔面,加了两个咖喱鱼蛋,又加了多多的牛肉萝卜!
她今天凭本事赚了二十二块,现在正是财大气粗的时候,吃的起!
路边的小吃车就是便宜,同样的份量,比池记便宜了三分之一。
宋浣溪吃的心满意足,索性沿街慢慢向家走去。
一路上,叫卖声不断,人来人往,她不时停下脚步,看一看街边商店橱窗里展示的东西。
直到她路过一处报摊——
坏了,她还有一摞旧报没有查阅!
从池叔那里借走旧报,是她想看看陈校的伦敦佳人,究竟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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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伦敦佳人
一天过去,在陈校办公桌上见到的那纸支票,上面的数字,依然在宋浣溪脑中萦绕不去——
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她一个月的苦工,关键是还不需要什么成本,一支笔,一张纸,即可开工,简直是无本暴利!
宋浣溪回到家中,换下身上的青花瓷旗袍,把那一摞旧报纸搬到桌前,立刻翻找起来。
她记得,郭汉桑提到,陈校的那篇伦敦佳人,是发表在快报上的。
她便从这一摞尺高的旧报中,先把快报挑拣出来。
份数不多,寥寥七八份——最近美酒和咖啡的神雕侠侣大火,明报热销,连带其他报纸买的人都少了很多。
宋浣溪现在只担心,这七八份快报中,没有陈校的那篇文章。
幸好,在第五份快报上,她终于找到了这一篇伦敦佳人!
宋浣溪立刻读了起来:
刚到雾都,就格外的怀念起港城的碧海蓝天,长久弥漫不散的雾气,让一切都变的灰蒙蒙:街角,长椅,路灯。
目之所及,甚至街边的树,路上的行人,都带了雾的颜色。
看的久了,人的心中不免烦躁,或许,这就是雾都的居民热爱舞会的原因吧!
因了一年四季的阴雨天,伦敦的绅士们,出门时人手一把黑色雨伞,还可当文明杖使用。
路上碰到熟人,抬一抬礼帽,便算打过招呼。
我只有一事不明,戴着帽子,再打起伞,伞顶会不会时常碰到头?
……
看到这里,宋浣溪会心一笑,陈校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一副异邦景象,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后这一幽小默更是点睛之笔,她仿佛看到了阴雨连绵的伦敦街头——
一把把黑伞下,戴着黑色礼帽的伦敦绅士们,彼此擦肩而过,忽地两个熟人撞面,其中一个下意识的抬起礼帽,手一动,啊,撞到伞了!
……
上学,返家,渐渐熟悉了雾都的生活,我也终于碰到了伦敦的第一束光。
她叫温妮,是面包店主的女儿。
和她那沉默寡言专注做面包的父亲,以及喋喋不休总是抱怨的母亲不同,温妮的话不多,却总能让人感到别样的温暖:
“陈,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呢!”
“今天还有一点昨天卖剩的面包,我给你装上吧?便宜很多的。”
“新出炉的司康,您一定要尝一尝!”
她会偷偷瞥一眼尖酸刻薄的母亲,然后偷偷的拿一点刚出炉的边角料给我——她的父亲通常会纵容她的小任性,对此视而不见。
于是,我陆续吃到了热乎乎的司康,刚出炉的白面包,充满香气的松饼——
投桃报李,我经常会给她带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个苹果,有时是在校园里随手折下的一枝花,有时是绣球,有时是蔷薇,要看季节而定。
交换礼物,成了我和温妮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
宋浣溪看的有些入了迷,她没想到,陈校,也有如此浪漫的过往,只是陈校的妻子她见过,那是一位十分能干的华人女性,所以,这个故事最后,会是个悲剧?
带着对结局的些许担心,宋浣溪继续看了下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温妮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的呢?
哦,对了,就从我的新室友罗伯特搬来开始。
他有一头英国人最常见的浅金头发,是学校里兄弟会的成员,非常的活泼,搬来第二天,就邀请我参加晚上的舞会。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客厅,难以置信:“这里?晚上?舞会?”
他大笑着揽住我的肩:“哈哈,我的兄弟,你就等着美酒和佳人上门吧!”
他没有骗我,到了晚上,客人们陆续到来:每个客人,都带了礼物,或是半瓶红酒,或是一盘蛋糕,也有带了水果的。
一位来自印度的留学生甚至带了一份咖喱!我们现煮了一锅米饭来配他的咖喱!
舞会通宵达旦,漂亮姑娘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外一个男生怀里,等到大家都喝的醉醺醺,不漂亮的姑娘也开始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一个男生怀里。
总之,大家一直在旋转,旋转,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