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下意识地伸手, 好似想要帮她捡书。
即刻, 手又飞速,缩了回去。
这人,阿靓简直不敢看第二眼。
实在是太丑了。
她差点没有将隔夜的早饭,都吐出来。
不过,这个乞丐, 肯定不可能是,她心中刚刚以为那个人。
阿靓松一口气, 赶紧拾了书就走。
看她背对着他, 往来时的路走。
乞丐才缓缓转过脸来,用一双浑浊的眼睛,努力地看着阿靓的背影。
他张了张嘴,似是想要说什么。
却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他连声带, 都早已经毁坏。
乞丐努力伸手,去拾那张碗里的五十元港纸。
他根本坐都坐不直, 站都站不起。
原来,他的腿骨和腰骨,都是折断的。
正在这时,阿靓突然又折返了回来。
她重新走回这个乞丐面前,皱着眉,上上下下打量他。
心头,驱之不散的,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怖感。
这个乞丐,这样丑陋。
为什么,她总觉得好眼熟?
她定睛去看。
那张丑陋的脸上,她又真是看不出,一点熟悉的痕迹。
忽然,她的目光,凝注在那个瘦得皮包骨的身躯上。
乞丐的衣衫,又单薄,又破破烂烂。
透过褴褛的衣衫,她分明看见——
这个乞丐的胸膛上,有好多伤痕。
仿佛是被谁用皮鞭打了。
伤痕中间,还有好几个圆圆的黑印子。
不过,乞丐本身就好污糟。
不仔细看,根本都看不出,伤痕和污迹的区别。
阿靓猛然连连后退。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当然记得。
这些伤痕,她曾经抚摸过,亲吻过。
那几个黑黑的圆印子,她还曾经偷偷问过医生。
医生告诉她,那是未熄灭的烟头,被骤然按下去,形成的烫伤。
“阿……”阿靓连声音都在颤抖,她好半天,才冷静下来,低声问,“你是不是钟星鹏?”
连她自己,将这个名字说出口,都充满了不可置信感。
曾经,那个皮肤白到,成个人都好似在发光。
面容靓到,让全香江的师奶和少女,都为之倾倒的大帅哥。
而今,真会是眼前这个,丑过鬼的乞丐?
阿靓不敢相信。
又不能不相信。
因为她对他是最熟悉的呀。
她曾经爱了他好久。
又曾经恨了他好久。
如今,容颜扭曲,腿骨、腰骨断折,一身污糟,也挡不住那种浓浓的熟悉感。
那乞丐拼命低着头,根本不肯给她看上一眼。
他最爱美,又怎么允许,这样的丑样,被昔日深爱过自己的少女看见?
人人都希望,永存于别人心中的,是自己闪闪发亮的形象。
“哈哈哈。”阿靓骤然爆发出疯狂大笑。
她走上前一步,自那个破碗里,将自己放下那张五十块港纸,拿出来。
当场撕个粉碎。
“钟星鹏,死人渣,你都有今日?我的钱就算喂狗,都不会施舍你。”她一边畅快大笑,一边眼泪落下。
钟星鹏的头埋得更低,几乎要贴到地上去。
她猛然朝他吐了口口水,捂住脸狂奔而去。
地上的乞丐。
不,钟星鹏这才缓缓抬头。
看向阿靓的方向,看着她跑走的背影。
仿佛看见,永远离他而去的往昔岁月。
他有没有后悔?
应该没有吧?
他想。
他只是技不如人,斗不过蒲家那阴狠毒辣的三兄妹。
他的脸上,腿上还有腰上,都是蒲家的杰作。
他们骂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因为他,害得他们,在股市里,被群鲨撕走好几块大肉。
又被成香江的人千夫所指。
他们必须要即刻交出他,给香江市民一个交代。
但是,又怕他将他所知道的他们蒲家的秘密,一次性抖落给世人。
毕竟这两年,钟星鹏同蒲天颖实在走得太近。
所以,蒲家指使烂仔,将他毁容、毒哑、打断手骨、腰骨、腿骨。
丢他到郊野,任他自生自灭。
反正,无论是谁遇见他,都绝对认不出他是大明星钟星鹏。
他说不出话,也写不出字。
任他多做几年乞丐,挨饿受冻中,自然死亡。
可比杀人灭口,更加不会引起警方注意。
何况,他们就是故意的。
故意要夺走,他最骄傲的一切。
他甚至怀疑,蒲大已经察觉。
察觉——
在这个局中,他是故意的。
是啊,他是故意的!
一开始,他本来打算用阿靓的人命做局,借机入赘蒲家。
再一步步,挑唆蒲三,同蒲大、蒲二斗到底。
自己见招拆招,非把“天下娱乐”弄垮不可。
只可惜,功亏一篑。
对方请来了高人,把他们的局,破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