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可以!”花如海也瞬间了然,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自己倒不是很想要方子,买几盒药也可以,“不用劳烦花小姐给方子了。”
花之走到落地窗前的书桌旁,站在大木桌前,“方子只是家里人随便配的,也是为了救人,谁用都一样,就当是感谢昨天封亦的信任了,”她抬头看了看感到的藏书架,“有没有纸笔?”
……
花如海去书房拿纸笔,封亦跟花之烟在大厅等着。
三十年前的顶流是真的有实力啊!不仅仅是作曲还是作词,还有编舞,都有自己的元素跟想法,完全是亲力亲为,这个时候的流量男明星,真的是凭本事有粉丝,当然这粉丝的粘性也就很大了。
花之烟是上辈子挣了钱,有了一笔不小的积蓄,才买了这里的豪宅,都还没有怎么布置,而穿到三十年后,家里的布置,算得上豪华,但是更多的应该是原身的喜好。
封亦这套房子,就更符合她三十年后的眼光。
不是装修好看与否的问题,而是设局布局,她很喜欢,可是如今,以原身这样的状况,就是住进这套豪宅,她也无法去弹琴,画画、练字……
每一处布局都到了她的心坎里去了。
封亦这套房子,也不经常住,所以会有专门的保洁来定期打理。而无论是钢琴架上,乐器房里甚至是书桌上,都有他最近住过的痕迹。
“这是你写得歌词吗?”花之烟看到一旁纸张上,潇洒飘逸的字体排成的词语后问道。
她上辈子只是知道封亦是当时红极一时的男明星,知道他是唱跳歌手,开过自己的演唱会,就是三十年后,依旧有许多人听他的歌,还保留着他的照片。但是花之烟很少去关注这些,她可以说是拍戏前后,完全的与外界脱轨一般,专注至极。
有颜值。
自己作曲作词。
自己编舞。
没有黑料,不说多余的话。
从不作妖。
这样的人物,不仅仅粉丝喜欢吧。
是可以当做信仰的人。
“是随便写的,还没有曲子。”封亦将盖着一半的用来练字的纸拿开,上面随笔写的歌词显露。
“……”
“写的很好,大家把你当经典,是有原因的。”花之烟评价。
上辈子,花之烟只是看到有粉丝屏保是他,还说是花之烟的事业粉,也是封亦的颜值粉。
“封亦就是经典。”
她当时就一直以为,封亦在他的粉丝那里,经典的主要原因是颜值呢。
没想到会来到三十年前,见到封亦。
诗词歌赋,看来他都是有能力,有才华的。
“谢谢您的评价。”封亦笑着回复,没有扭扭捏捏,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他就这样大方自然的微笑,就让人觉得很阳光。
其实,封亦是一个阳光且很于情商的人,他很少会有不好意思的时候,也会谦虚待人,但是面对自己青春时候的执念,说话做事,总是会有些不好意思。
花如海走了过来。
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竹木笔筒,里面放了很多笔,可以供给花之烟选择。
其中还有两只笔头不太一样的毛笔。
“这么多!”花之烟笑了,其实一个普通的签字笔就可以。
花如海把笔筒放在了木桌上,“花小姐提点条件吧,不然我家小家伙咬了封亦一口,最后还沾了封亦的光,实在是不好意思,你放心……我有钱。”
他那句有钱,虽然带着开玩笑的语气,但是自己好歹也算得上是个富二代,是真的不差钱。
“有了!”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样,“我请花小姐给我的一个品牌代言吧~”
花之烟一个家里的药方,得到了一个合作代言。
稳赚不赔啊!
但是她却不是这样想的。荭镂书原
小叔叔这个时候的代言……她大概知道是什么了。
百分之百得倒闭……
现在,花之烟还只是被网友们骂,帮叔叔代言以后,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她还要加上一个罪名,叔叔也应该那个时候没有少被爷爷训斥吧?他自己有没有受到打击花之烟不知道,但是她也不希望叔叔继续项目。
“嗯……我现在的身份,其实花先生也是知道的,”她得赶紧拒绝,“就算了吧。”她现在的名声并不好,恐怕会越代言越无人问津,这是婉拒的意思。
哪知道花如海以为她是对自己身份的否定,“就这么决定了,正好我还想宣传呢!”
花之烟只得陪笑:“呵呵呵……”
内心有些想哭,自己本就是人人喊打的程度,如今再加上小叔叔这个‘倒霉’的项目。她估计又会被骂上一阵子。
“她没有时间跟着你瞎闹。”
封亦从笔筒里掏出其中一只软细笔头的毛笔,递给花之烟,“用这个试试吧。”
花之烟猝不及防接过笔,“啊?”了一声,有些蒙。
原来,封亦见她看着那笔看了很久,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用这种娟细的毛笔写字也是有的,但是写药方的话,可能只有古代有了。
她确实是在看那两根毛笔,倒不是因为她经常用毛笔练字,她上辈子是喜欢练字,但是最主要还是因为,这两根笔本身。
这两根本下方刻有一个“周”字,是一个小品牌,叫“周氏文书”的一家店铺,三十年后早就已经没有几十年了,这还是爷爷跟她讲的。因为爷爷有几个是那里制作的,宝贝的很,她小时候练字,只有在正是提字的时候,爷爷才会她用,后来,自己的字体练成了,爷爷也就给了她一根周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