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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的宠妃_悠世【3部完结+番外】(262)

  我不知道商船要驶向哪里,我其实也不在乎。随波逐流,或许不是件坏事。没有食物,没有水,白天有酷热的高温,夜晚又冻得让人睡不着。我在又窄又挤的货舱里,过了两天两夜。意识在清醒和模糊之间游dàng。

  我想,就算我死了也没关系。

  母亲无法将我留在身边,我不是埃及人,却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待在她的身边,或许只会让她为难。

  在极端的疲惫中,我渐渐失去了意识。一片黑暗中,似乎有谁把我拎了起来。

  “怎么办?怎么会有个希伯来的小孩儿在这里?”

  “拿到市集上卖了吧,最近有人在收这些。”

  “收希伯来人?不会是要……”

  “啊啊,这些人反正活着也是làng费。”

  我被qiáng迫地灌下了水和不知是什么的食物。然后再次被放在什么地方颠簸。我任xing地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不睁开眼睛,我就可以幻想自己还躺在母亲的腿上,听她慢慢地讲着古老的故事。

  不知过了多久,冰冷的水一股脑地洒在我的脸上,我一个激灵,猛地醒了过来。

  脸上留着疤痕的男人,垂着和我一样颜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看我醒了,他拿出几块碎金子,扔给旁边商人打扮的埃及人。然后他走过来,将我拎起来,拖着往外走。

  他说:“好了,从现在开始,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我们从下船的地方又辗转,最后来到了一望无垠沙漠里的绿洲。在那里,我见到了数个从我这个年纪到十几岁不等的、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们。疤痕男对我说:“我买回了你的命,现在开始,就要你自己从我手里一点点把命赎回去了。”

  我,一点点把命,赎回去?

  听不懂。

  但听不懂,事qíng还要继续。他为我换上白色的短衣,然后骑马带着我,跑进了沙漠里。

  我们走了不知有多久,他将我扔了下去,我吃了一嘴沙子,一边咳嗽,一边不解地抬起头。从马背上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周遭数里,只有你刚才看到的唯一一个绿洲。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自己走回去。”

  我来不及问任何问题,他转身策马就绝尘而去。

  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我开始哭。

  十余天来的奔波、恐惧、不安,在这一刻化为了难以抑制的泪水。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再也回不到家了。我还……杀了人。我就坐在原地哭,哭了好久,哭到连抽泣嗓子都会觉得疼痛。天空上的星星仿佛一成不变,夜晚的沙漠开始变得寒冷起来。我抖着,环顾四周。但是除了沙子,我什么都看不到。

  如果我不走回去,又会怎样?我就死在这里,反正也没人在意。

  我这样想着,放弃了求生的yù望。可就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当时救下我的那个女子,我想起了她身后倾斜下来的光芒,我记起她拼命地保护我,被士兵刺伤。她从不认识我,她却愿意为我流血。

  这世上,至少是有人希望我活下来的。

  想着她,我觉得我总要试着延续自己的生命。这样我或许会再见到她,我想对她说:“谢谢。”

  想到这里,我支撑着爬起来,拼命地回忆着那个骑马的人离去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当时坐着马,不觉得远,可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走起路来,则觉得这段十分辛苦。因为缺水,嘴唇已经gān裂,而每次呼吸都觉得异常辛苦。

  每一步都沉重而艰难。每迈出一步,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再迈出下一步。就在这样的怀疑中,我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太阳逐渐升了起来,我在地上看到了自己疲惫不堪的影子。而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天际,我看到了当时匆匆路过的绿洲。几个穿着白衣的孩子,向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看到了我,叫了起来:“他,是他!他回来了。”

  听到这句话,我突然感到异常的放松。

  就如此,失去了意识。

  母亲说,每个人都有擅长的事qíng。

  有些人会成为伟大的音乐家,有些人擅长书写曼妙的文字。我也会有自己擅长的东西,在我长大的某一天,我就会发现,神准令我来到这个世上,必然有他的意义。

  我不知道我这一生,是否还有机会发现我所擅长的事qíng。

  从沙漠寻回绿洲,我不知道应该是生命开始,还是终结。每日醒来,我都被要求做着非人道的训练。在沙漠里长跑,在夜晚的河水里练习闭气,学习使用各种武器。偶尔那个疤痕男会带来一些动物,让我们用不同的武器杀死它们,并感受不同生物肌ròu的纹理与血管的脉络。

  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qíng?

  “过了这么久,你都不知道吗?我们是要被训练成杀手的。”

  两年之后,有天晚上,一直睡在我旁边的小孩转过身来,对我如是说。

  她的眼睛与我是一样的胡桃色,白皙的皮肤、深陷的眼眶。我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因为她的手腕处刻着一个小小的莲花纹。只有女儿家,才会被刻下如此的文身。

  她看我懵懂的样子,笑着回复:“gān什么,你真不知道啊?”

  她说,我们都是希伯来人。埃及王室对外国人的政策比较开明,但是因为希伯来人与腓尼基人类似,是很会做生意的一批人,赚了不少埃及人的钱。所以国民本身对希伯来人十分排斥。有些排斥希伯来人的贵族曾经在埃及边界制造过小规模的屠杀,但因为整个国家对这个人种都十分不友好,地方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把这件事压下了。

  这样的事qíng发生了几次,有些极端分子就对埃及王室产生了迁怒。他们从全国各地搜集了希伯来人的遗孤,加以培训,然后有计划地对王室和贵族们进行刺杀。

  “难怪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人离开绿洲。”我喃喃地说。

  “是啊,他们去执行任务了。”她轻轻地回答,“一般去了,不管成功与否,都很难再回来。”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顿了一下。在这个绿洲里,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编号,从未有人问过我的名字。母亲给我的名字,好遥远。我抚着头,然后说:“我叫……冬。”

  “冬。”她脆脆地重复了一遍,“我叫菲坦。”

  菲坦比我大两岁,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如师如姐。

  虽然是个女孩子,她却是我们这群人里表现最出色的。她用短剑的技巧非常好,有的时候她把一匹马切开,过好久,鲜血才会溢出来。

  而我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方式。在指头上戴着与指甲大小相仿的寸铁,手臂与指尖qiáng化硬度,就算没有武器,我的手指也可以达到如刀般的力量。很快,我在与我年龄差不多的孩子里,开始逐渐脱颖而出。

  就连疤痕男也震惊地看着我,说:“当年我就觉得你有这个天分。”

  是吗?那或许是我的天分。我在五岁的时候,就打死了一个十几岁的贵族少年。仔细想想,不管是出于冲动还是愤怒,本身能做到这件事,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讽刺的是,我作为一个人所擅长的事qíng,竟是杀人。

  时光飞逝,菲坦第一次去执行任务。

  临行前,菲坦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并不是每个去执行任务的人都不能回来。冬,你等我,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给你看。”

  菲坦和三四个出色的杀手一起离开了绿洲,我则持续着每日枯燥的训练。

  一天下午,疤痕男拖着一个麻袋走了进来。

  “冬,练练手吧。”

  他把麻袋和我一起关进了一个屋子里。我对这样的把戏已经司空见惯。狗、小马、骆驼,随着我的技艺不断jīng进,我杀死的动物越来越多。从起初看到血还会想呕吐,到后来,把手随便一擦就可以吃东西,就连菲坦都会为我如此极速变得冷漠麻木而惊叹。

  我垂着眼,迅速地解着麻袋。

  袋口刚刚松动,里面的生物就挣扎着想要爬出来。我退后了一步,指节却绷得紧紧的,它一出来,我就会将它一击杀死。

  可出来的,不是什么狗、小马或者骆驼,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埃及人!他与我相仿的年纪,眼睛却被弄瞎了,黑色的窟窿里流出深红色的血。

  “这里,是哪里?”他颤抖着,哭叫着。

  我要杀了他吗?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失去视觉的人,听觉总会是异常的灵敏。他感受到了我的存在。他磕磕巴巴地说:“是谁?……是谁?求求你,放我走。”

  “求求你!我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我必须回去!不回去的话,我的母亲怎么办?”

  开什么玩笑,这个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埃及老百姓。我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把手一收,丧气地向外面走,可门被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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