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生气,她能感觉得出来。
…
暑假到头,学生们都返校了,林铛店里的生意也忙碌起来,她从早到晚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一个手指还不小心被灶火燎出个血泡,晚上算账按计算器都疼得使不上劲。
她一个人坐在店里,才意识到沈恕已经一连好几天都没到店里来了。
她发了会儿呆,还是打算去对面药店买点烫伤膏抹一抹。店里的营业款还在抽屉里,但她多少有些侥幸,卷帘铁门只拉下一半,反正一眨眼工夫就要回来的,就没锁。
等她买了烫伤膏回来,却发现有人从门下钻了进去,正翻收银台的抽屉。
“你干什么?有小偷!”她边喊边抓起门边的扫帚就去打。
对方抓起钱往外跑,躬身过门的时候慢了半拍被她给揪了回来。
“把钱给我交出来!”明明她才是苦主,这一喊倒像是女土匪了。
狗急跳墙,偷钱的人摸了把□□出来指着她。她冷笑,举高了扫帚对着他一顿乱打。
扫帚长,她力气不小,一顿乱拳打得对方进不了她的身,抱着头往墙角退,手里的刀也只是胡乱挥舞。
没想到退无可退,身后被人挡住,手腕一麻,□□掉在地上,他还想回头去看,胳膊却被反剪住,整个人也被按在了地上。
沈恕用膝盖抵住他,扒下他身上的外套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手给捆住了。
林铛这才放下扫帚,对趴在地上的家伙啐了一口:“算你倒霉!”
偷她的钱不说,还遇上了特警。
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了,林铛回到厨房冲了冲烫伤的手指,准备上药。
“你受伤了?”沈恕问。
“没有,我自己烫伤的,擦点药就好了。”
“我帮你。”
他不容拒绝,拉他在桌边坐下,仔细地给她处理伤口。
林铛就怔怔地看他侧脸,越看越觉得这种人就是天生贵胄,同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他就比人家好看。
沈恕不知道她在看他,他的注意力全在她的手上。她的手很粗糙,跟如今那些注重保养的都市女孩儿一点也不一样,一看就是经常洗洗涮涮干粗活的人,被时光和生活磨砺成这样。
可她手指却像水葱般白而细,假如能有条件,说不定是学钢琴和舞蹈的好材料。
他握着她的指尖忘了放开,林铛把手抽/出来:“好了吧……今天麻烦你了。”
“以后要小心一点,不管是做事还是抓贼,量力而为。你知不知道今天这样有多危险?”
林铛没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翌晖教过我怎么应付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
对,他怎么会忘记,她曾经的未婚夫也是特警。他气了一个礼拜,不就是气她那么快将人当过去式吗?
可是真正见到她,看她那么拼命地活,又觉得这样一点错处也没有。人死不能复生,她早点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到底是希望她记着翌晖,还是趁早放下。
原来郑翌晖也帮她赶跑过到店里捣乱的流氓,沈恕听她讲完,问她:“他还帮你做过些什么?”
一箱一箱的饮料从送货车上卸下来搬进店里,招牌的灯箱坏了要换,临时开很远的车到近郊水库去收购新鲜的鲢鱼回来打鱼茸……这些事郑翌晖都帮她做过,沈恕也都帮她做了。
中秋的时候,队上发了月饼,他拿来给林铛,她很高兴,拆开来当夜宵,一个月饼切四块,请他留下来陪她一块儿吃。
“我奶奶去世以后,我都好久没跟人一起吃过月饼了。”
“翌晖呢,他也没有陪你一起过过节?”
林铛差点被噎到,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没……没有啊,他工作忙嘛。”
沈恕这才拿起一块月饼放进嘴里,竟然意外地觉得香甜可口。
原来也有许多事是翌晖不曾为她做过的,比如请她看电影,比如开车送她回家。特警工作太忙,机动性太强,这些看似稀松平常的事很多战友都做不到,并不稀奇。
林铛的店打烊太晚,天气转凉后夜里路上行人也少了,她家虽然住的不远,但也不安全。沈恕正好参加完家族聚会,父亲打完球自己开车过去的,却又在席间喝了酒,就叫他先把车开回去,他跟叔伯们还要去玩牌。回去正好顺路,他就想开车把林铛送回去,天气预报说夜里会下雨。
他到的时候,林铛正独自对着一个诺大的包裹出神,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没见过的失落。
不过林铛就是林铛,看到他开的车又哇哇叫起来:“这是宾利吗?真的是宾利?真不错哎,难怪小说里的霸道总裁都爱开这款车!听说它的座椅都是特别挑选过的小牛皮做的,真的吗?”
沈恕好笑:“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可以吗,我可以坐?那我不客气了啊!”
她拉开后排座椅坐进去,左顾右盼:“咦,前后排之间不是应该有挡板吗?可以升起来那种啊,方便总裁和女主说悄悄话——女人,坐上来自己动之类的……”
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对,脸颊应该是红了,幸好黑灯瞎火的他应该也看不见。
沈恕把她那个包裹放进后备箱,然后扶着后门说:“你下来,坐前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