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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_尼罗【完结】(83)

  进入饭店大门之后,西崽上前服侍茉喜脱下了外面的黑大氅。大氅一除,显露出了茉喜里面这一身杏huáng色的旗袍。旗袍做得太合身了,将她胸前腰后大起大伏的曲线bào露了个淋漓尽致,但她并不害羞,在这个新时代,在这个大上海,她知道自己是美的。

  脚踏着一双银色高跟皮鞋,她摇曳生姿地走向大跳舞厅,宾客们在她面前分列开来,因为她是鼎鼎大名的唐小姐,比电影明星更招人看,比jiāo际花更出风头。

  坚硬鞋跟叩击地板,她走得一步一响,小武紧跟在她的后方——本是紧跟着的,然而跟着跟着就跟散了,茉喜头上的小蝴蝶在他眼前一闪,便淹没在了衣香鬓影的海洋中。

  这乃是常有的事qíng,所以小武忙而不乱。而赶在舞会结束之前,在楼上的一片大露台上,他终于看到了茉喜。

  茉喜松松地披了斗篷,意态慵懒地倚着栏杆向远望。闻声向后望过去,她见来者乃是小武,便漫不经心地转回了前方。

  小武走到了她的近前,低声问道:“不冷吗?”

  茉喜一摇头,懒洋洋地回答:“刚才连着跳了几个piece,累得我出了一身汗。”

  最近她很喜欢这么懒洋洋地说话,懒洋洋中显出声音的软糯甜蜜,虽然不是她的真面目,但是伪声音也有伪声音的动人。

  小武沉默了片刻,随即问道:“王经理你真不管了?他愿意让你开个价,你要多少他拿多少,只要你替他在huáng老板那里说句好话,让他能把工厂继续办下去。”

  茉喜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要管他,再吊他几天,这一次,我要让他乖乖地自己把钱送到我面前来,求着我收。”

  小武忽然笑了一下,轻声说道:“斗气的话。”

  然后他顿了顿,又道:“别和姓huáng的走太近,那种大流氓,你招惹不起。”

  茉喜点了点头,“知道,我加着小心呢。”

  说完这话,她继续举目远眺,身体保持着慵懒的姿态,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光。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是凤瑶没有见识过的,是陈文德没有享受过的,她来见识了,也来享受了,可是这还不够,她所求更多!

  过去的一切都不算了,也不要了。她渐渐地不再怕死,因为每死一次,都要重生!

  一阵夜风席卷而来,夹着零零星星、若有若无的雪花。茉喜忽然扭头望向了身边的小武,看小武穿一身笔挺的暗色西装,面色苍白,身材修长,倒也是个体面洁净的好模样。

  她看小武,小武也看她,看她在突如其来的风雪之中对着自己微微一笑,身后的大氅被寒风高高chuī起,是黑色滔天的涛。

  ——全文完

  后记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xing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qíng,也都是以男xing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rǔ含泪的女xing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qiáng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gān什么?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qíng。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qíng,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qíng,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qíng,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qíng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qiáng。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qíng。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gān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qíng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发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gān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qíng、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xingqíng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jī鸭鹅,jī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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