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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勾勾缠_裘梦【完结】(2)

    爱qíng啊爱qíng裘梦

    想起前几天一时兴起去读古代文言文小说,当时的感受基本上与以前曾看到网路人士编写的俏皮打油诗(应该算这种体裁吧,==|||)一样——(读书)一个头两个大熬三更背四书五颜六色七荤八素九成不懂十分郁闷,(只好)找点时(十)间喝酒(九)泡吧(八)沏(七)茶遛(六)鸟五湖四海神游解闷三天两头奢侈一顿。

    有没有意思?偶第一次看到这两句时简直惊艳到死,真是与星爷有得拚噢,遥想当年,风采翩翩的唐伯虎犀利睿智的单挑对穿肠,那几句极经典的台词,噢,太帅了……

    不好意思,裘梦又开始魂不守舍了,汗!

    帅哥、美女,谁不爱,站出来。

    很好,没人。

    才子、佳人谁不爱,站出来。

    很好,还是没人。

    笑咪咪,所以偶得出结论——爱美是天xing,花痴是王道。继续魂不守舍……

    偶前几天上街无意中瞥到一神仙一样的美人,口水啊口水流了出来,同时内心极度嫉妒……

    头上被人敲了,偶忏侮,偶又习惯xing不知所云了……接着写序。

    笑话是快乐的起点,假话是美丽的诺言,闲话是生活的体验,qíng话是爱qíng的贡献。

    综上所述呢,嗯,你就可以在这本书中看到令人捧腹的笑话,家族为掩藏残酷事实而编织出的美丽谎言,高来高去江湖客的闲言碎语(让你完全印证天下无人不八卦的真理^_^)。当然了,最最重要的就是有爱就一定有qíng话,所以这里必不可少的男主角qíng话也是无处不在。什么?你没看到。用心去体会,qíng话有时用眼神、动作来进行高难度的诠释。什么不可能?厚,别忘了爱qíng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的。

    爱qíng啊,仰头望天,其实每个人都有爱的憧憬,也都有爱的失落。酸也好,甜也好,苦也好,咸也罢,总之爱qíng原来就没道理,也不讲道理。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爱qíng之于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祝天下有qíng人终成眷属。

    汗!写着写着就又开始语无伦次起来了,每次写序总是会这样,可能是想说的太多,一时之间就会出现混乱,然后大家就会看到裘梦在满纸讲傻话。呵呵!

    好了,这次就写这些吧,下次再见哦。

第一章

    和煦的阳光洒落在田间小径,糙木欣欣向荣,一派恬静的田园风光。

    「人之初,xing本善,xing相近,习相远……」琅琅的读书声由轻风送向四面八方,为闲适的乡村添上几许波纹。

    那是间甚为简陋的私塾,坐落于村头一片宽阔的平地上。简单经过处理的橼木支撑起屋宇,色泽金huáng而gān燥的稻糙铺满了屋顶,就连窗户都只是空有一个框架,而没有任何遮蔽物,从外面就可以将屋内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与教室相连的两间屋子是先生的卧房与书室,与教室不同的是,这儿的窗上全都贴上了厚实的麻纸。

    柴扉发出「吱呀」声,一个布衣书生走出了书室。

    粗布青衣,同色系的宽带东腰,脚下是一双厚实的千层底鞋子,而书生的相貌只能用四字评价——平淡无奇,全身上下唯一足以引人注意的只有那一头乌黑平顺的长发了。

    踏着稳定的步伐定近教室,听着屋内琅琅的读书声,书生的嘴角微扬,但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教他平凡的面容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感觉,仿佛平凡的他突然之间变得英挺不凡起来。

    「少、少……少爷!」一声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唤自院门传来,只见一个略显黝黑的书僮扶在门栏处大口喘着气。

    「三木,家里没有人会饿死,你实在不必如此拚命赶回来。」书生的语气带了点打趣。

    唤作三木的书僮瞪着自家少爷,努力缓和喘息,「我忘了带钱了。」

    书生微扬的嘴角霎时往下垂,一脸的不悦。

    「五里地啊!」三木发出痛苦的呻吟,来回一趟要赶十里地,再多跑一趟的话,今天他就要走二十里地,脸色顿时看来比苦瓜还苦。

    书生看了自己的书僮一眼,用平板的声音说:「拿了钱去买米。」

    书僮目送主子走进教室,神qíng哀怨极了,好狠啊!他以为少爷至少会说明天去买也行,明明厨房米缸里的米还够吃三、五日的。

    唐平平是槐树村新来的私塾先生,虽是个平凡无奇的书生,不过也是唯一一个不嫌弃私塾条件简陋的先生。而质朴的村民回报他的是,以最快的速度搭建起先生的卧房、书室、厨房、杂物间,几间房舍连同教室一起形成了如今的私塾院落,院子中央还有一口水井,十分的方便。

    而做任何事都有条不紊的唐平平,唯一的败笔就是有一个做任何事都毛毛躁躁的小书僮,这让槐树林的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

    当落日的余晖洒满小小院落的时候,三木终于扛着小半袋的米粮走进了大门。

    正站在院子里欣赏夕阳的唐平平瞟了一眼过去,「做饭吧,我饿了。」

    三木的肩膀顿时沉了下去,他才刚刚走完二十里路耶!当初他真的不应该为了一顿饱饭而将自己的未来糊里糊涂的jiāo到唐平平手里。

    回想三个月前的某曰,当他快乐的在街上行乞时,因为一时正义心泛滥,帮忙被抢走钱袋的少爷追回被抢的银袋,而得到少爷盛qíng的款待一顿大鱼大ròu后,他现在着实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要求少爷收留他,以期能顿顿饱饭。

    而看起来温文善良的少爷,当时亦笑得非常和蔼可亲,让他在一张卖身契上按上了手印,从此他就成了唐家的苦命小书僮。虽然不愁温饱了,但是以前快乐惬意的生活也从此一去不回头。

    想到这,三木心头再次的为自己一时鲁莽叹气,其实讨饭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啊!

    炊烟自厨房烟囱袅袅升起,院中的唐平平不知何时拿了节竹筒在手里摆弄着。

    离井中不远的地方用石板搭成的一方石桌,是唐平平跟书僮用来吃饭的地方。

    当三木将一桶白米饭提到桌上,摆好一碟炒脆瓜和拌三鲜时,他就看到了唐平平的一件成品——竹碗,完全依照竹节的外形打磨修整出来的。

    这让三木感到有些惊诧,因为他一直以为少爷除了肚里有些墨水之外,其他完全是一无是处,可是今天他觉得自己先前的认知可能太过武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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