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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归隐_小蛮无细腰【完结】(39)

  虽然柿子树生长的地方,里大青山村只有不到半个时辰的路程,可是敢于把琉夏带到山里去,也算是穆滨城艺高人胆大。

  因为很多时候,要从聚拢的树枝糙丛里经过,所以有穆滨城在前面开路,琉夏只需要跟在后面走就可以了。

  ,由于穆滨城的开路,琉夏行路过程中,除了觉得在耳边嗡嗡乱飞的蚊子很扰人之外,就没有什么不适应的感受了。

  她还有闲qíng跟穆滨城jiāo谈,“硬的柿子,真的只需要放在糙堆里,就能孵熟吗。”

  穆滨城也没有孵柿子的经验,“周胜昨天就是这么跟我说的,而且怕我记不住,还反复说了几次。他还说如果想要柿子熟的快一点,可以在柿子蒂上点上酒,我们不都照做了吗,你就放心吧。”

  又走了一段时间,由于道路的崎岖不平,像琉夏这样平时疏于锻炼的人,就不免感到一些疲累了。

  起先她还能跟穆滨城有说有笑,现在就只能听见她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穆滨城道没有丝毫感到疲累的意思,但是看到琉夏喘着粗气,他停下来说,“休息一下再走吧。”

  穆滨城从自己的背篓里拿出竹筒装的水给琉夏喝,琉夏喝了水,将背篓倒扣下来坐着休息。

  chuī着山间拂过的清风,点点细碎的,早晨刚刚升起的鲜红的阳光洒下来。直到此时,琉夏感觉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平稳下来。

  “走吧。我们还得赶在中午之前回去呢。”琉夏背起自己的背篓,两个人继续上路。

  所幸今天出发之前,穆滨城就是打定主意是陪琉夏到山上转转,并没有什么qiáng烈的目的xing。

  这种穆滨城放开速度跑起来,用不了一刻钟就能到,就算跟周胜一起,也最多半个时辰的地方,生生在路上耗了一个时辰。要是有什么事qíng的话,能把人给急死。

  采摘柿子的的过程,非常的顺利。

  穆滨城跳上树枝,将柿子摘下来,放在一个布褡裢里。装满一褡裢,就拿下来到在地上,琉夏就负责将柿子一层层整齐的放在背篓里。

  看到两个背篓全都放满,树上的柿子还有许多,琉夏就让穆滨城别再采摘了。

  她说,“剩下的就留给鸟儿吃吧,反正都是野生的东西,也不能叫我们把好处全占了。”

  穆滨城说,“我不摘了,我就在树上看看远处。你要不要也来看看,我觉得这根枝桠挺高大,这里的视野也很好。”

  琉夏听到这话,很是心动,可又有些犹豫,她说,“我不会爬树。”

  穆滨城在琉夏说话的功夫,已经从树上一跃而下,他走到琉夏身边,“你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上去。”

  这次琉夏没有任何犹豫,依言趴到了穆滨城的背上。

  穆滨城说,“抓紧了。”

  琉夏刚刚想去注意自己的手上有没有抓紧,没想到穆滨城已经脚下用力一跳,手臂抓住一根树枝再用力一拉,整个人就已经到了柿子树顶上。

  速度非常之快,机会在琉夏刚开始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个人就已经在树上了。

  琉夏不知道说什么了,“你,你。吓死我了。”

  “速战速决。”穆滨城语调正经的说。

  但是琉夏并没有上他的当,因为分明从他眯起的眼睛里,看到了调皮的光芒。一如拿虫子吓唬女孩子的少年。

  不等琉夏发难,穆滨城就指着远方道,“你看,很美吧。”

  顺着穆滨城的手指,穿过几根小树枝的遮挡,琉夏看到了眼前的美景。

  那是一座高山,至少高达千丈,上顶的位置被云雾缭绕,视线被遮挡所以看不到,山下与大青山山脉相连。

  顺着穆滨城的指尖,映入琉夏眼帘的,是山腰之上,层层叠叠的红叶,那是一抹瑰丽的画卷,将一种红色细分出来数之不尽的层次。

  看到这大自然对色彩的演绎,琉夏简直自惭形秽。

  因为从前她一直以为刺绣所用的丝线渐变的色彩,是jīng妙绝伦的。可是当她看到这自然的色彩,才知道自己以前简直就是井底之蛙。

  琉夏良久没有说话,穆滨城也就安静的陪着她,享受这静逸的时光。

  终于,琉夏开口说话了。“我要把这个画面绣出来。”

  穆滨城半眯着眼睛,任由阳光晒在身上,听到琉夏的话,也只是淡淡的“嗯~”

  但是琉夏的好兴致并没有因此消褪,而是越加兴奋的说,“我绣来自己看,不想卖。”

  穆滨城继续说,“咱家不缺钱。”

  很长一段时间,琉夏的几近痴迷的目光一直盯着前面的这座山。

  穆滨城开始解说,“这座山叫做莽山,是区分南北的标志之一,咱们青洲这边属于南方。咱们所在的这座大青山,也是属于这座莽山的支脉。”

  这次换作琉夏,“嗯~”

  四周再次恢复安静,只剩下蝉鸣和偶尔的鸟鸣。

  琉夏就这样靠着穆滨城的肩膀,在树枝上做了近一个时辰。并且在接下来的冬天,chūn天,夏天,穆滨城都带她去看莽山。

  于是耗时一年的时间,四副一组的传世绣屏问世,后世称作《莽山四季图》,但是作为创作者,琉夏没有给自己的绣品取名字,而且做出屏风日常使用。

  不去管未来的事qíng,现在的问题是,两背篓柿子,全都需要穆滨城一个人搬回去。

  因为琉夏一背三十几斤重的背篓,才走了没几步,就感觉背篓的绳子,要勒进自己的皮肤里去。

  起先穆滨城没发现什么异常,因为对于他来说,背篓的份量简直不值一提。直到看到琉夏痛苦,但还是咬牙隐忍的表qíng。

  带点愤怒的声音响起,“你当我是死人吗,背不动还不知道叫我。”

  琉夏弱弱道,“我只是想试试。”

  他们在村里住了二十天了,虽然接触的人有限,但是偶尔那些人看她时不信任的表qíng,还是让她意识到自己gān活不太在行。

  尤其是在别人看到她将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去种菜时,那yù言又止的样子。让琉夏记忆深刻,又不明白自己到底那里做的不好,于是总想找机会证明自己。

  穆滨城将琉夏的那个背篓轻松的抱在怀里,叹口气道,“你别太在意别人怎么想。你只要知道,只要明天把那十张手绢拿去卖掉,所得的钱,就比很多人一年到头的收入都多,就行了。

  不过我们也不要大肆张扬,免得惹来不必要的人生红眼病。”

  “你呢,你力气那么大,也不会嫌弃我吗。”琉夏有些自我怀疑。

  任何人都会在某个莫名其妙的时候,产生出这种低落的qíng绪。即使琉夏刚刚被美景所震撼,也不能不能避免她的意识到自己的缺点时,意识瞬间落入低谷。

  因为琉夏是从小就经常被否定的人,而且从人格上的全盘否定,其实她很容易不自信。

  就算偶尔有胆大包天的言行,那也是因为她用了长久积攒起来的勇气。

  可是穆滨城一手抱着背篓,还能腾出一只手摸摸琉夏的头顶,语调温和的说,“傻瓜。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事qíng,你叫我去拿针,我也是拿不起来的,难道你也要嫌弃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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