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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归隐_小蛮无细腰【完结】(53)

  这一夜穆滨城和琉夏依旧相拥而眠,睡得很好。沈宣经过奔波和惊吓的一天,同样很快就在客房睡着了。

  只有杨家,不管是杨文礼,还是他刚刚意外杀人的儿子,甚或是家中的管事奴仆,都是一夜未眠。

  杨文礼这边,也不是没人劝告他,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应该主动出击。

  可是不管是在刘威口中,还是在县衙看守沈宣,被石子打伤的三个人,都从在证明,说要杀自己儿子的人,是一个万中无一的高手。

  对独生儿子太过在意,关心则乱,还有就是出于一个年老者的谨慎,杨文礼不想出现任何意外,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死守。

  第46章 惊喜

  次日清晨, 沈宣就骑着村长的驴子, 独自上路了。

  他穿着穆滨城借给他的粗布麻衣, 远远看去, 就是一个骑着驴子的农家子,这样走在路上就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

  虽然破绽还是很明显, 比如沈宣过于细嫩的皮ròu, 比如他一开口说话,就能听出跟本地口音不同。

  但是这些破绽都需要近距离接触才能发现, 所以就连沈宣本人也没有太过担心。

  只是当穆滨城去向村长借驴子的时候,村长立刻就发现了沈宣的异常,他说,“这位公子身上这件衣服是穆小子的吧, 有点长了。我们家猛子的身量跟你差不多,不如让他借一套衣服给你穿吧。”

  沈宣拒绝了村长的好意,并且从身上掏出一两银子来给村长,“银子您拿着,就当是这头驴的租金。”

  其实沈宣身上的钱也不多,衙役们抓住他的时候,就收过他的身,将他身上的钱包口袋都收走了。

  也许是有点久病成医的意思, 因为沈宣刚去京城, 出去逛街的时候,就被人偷过钱袋。此后他自己的贵重东西,都是贴身fèng在衣服里, 以此来保证安全。

  因为任命书被fèng在衣服里的原因,他才能保住自己的任命书,还有一点为数不多的钱财。

  衙役们在拿走沈宣的荷包口袋的的时候,也是万没想到,一个堂堂县太爷,竟然会像一个村妇一样,将贵重的东西fèng在衣服里。

  村长拒绝了沈宣的银子,说是对穆滨城很放心,只是叮嘱他说,“别让这牲口太累着了,隔两个时辰就让它去吃糙。”

  村长虽然没有收沈宣的银子,可是沈宣看到自己手里的银子,心中却是感慨万千。他想起了自己无辜惨死的书童。因为那任命书和银子,都是书童帮他fèng在衣服上的。

  而且沈宣在京城被偷的时候,也幸好还有一半的财物放在书童身上,否则他在京城就要饿死了。

  虽然最后没有饿死,也将他累的半死,沈宣还记得,那是他跟自己的书童一起度过的一段艰苦时光。

  因为钱不够花,书童去给人抗米,最后就连沈宣都只能去找活儿gān。

  幸好沈宣因为字写的不错,勉qiáng找到一份抄书的活计,不用gān体力活儿。

  因为那份抄书的工作,可能沈宣真的要感谢那个小偷。以沈宣的学识和年纪,想要得中同进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qíng。

  可是因为抄书,让他阅读到了很多往年得中进士之人的文章。要知道,科考近在眼前,还有什么比上两届得中之人的文章选辑,卖的更好的书。

  直到上考场的时候,沈宣对于这些文章的熟悉程度,简直已经到了厌烦的程度。因为他在五个月的时间,抄了整整两百本文选,每抄一本,他能获得二十文钱,勉qiáng够他和书童两天的食宿费。

  如果不是因为抄书,如果自己还有一点闲钱的话,沈宣觉得他可能也会买一本那样的文选来看。不过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看的那样透彻,仔细。

  真正到了考试的时候,沈宣才觉察出,将那些文选背的滚瓜烂熟的好处。虽然很可耻,但是他可以借鉴引用前人的观点。其实以他的阅历,对考试题目的见解本来就不深刻,但是东拼西凑之下,竟然也能写出一篇能看得过眼的文章,再加上引用一些华美的词句,最终成就了沈宣的同进士身份。

  可能因为沈宣写的文章中,大量的观点并非出于自己的感悟,终究还是有些生涩,在加上之前就有人提及,又显得不太新鲜,所以沈宣最后所得的名次实在很低。

  在最后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中,沈宣只得了一个倒数第五名。

  说起殿试,就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沈宣根本没有见过皇帝,在会试中,他取得贡士的名次就很靠后。在参加殿试的时候,他的位置被安排在大殿之外的广场上。

  也许是因为紧张,那一天的记忆,在他的脑海里有些模糊。他只记得,先是跟着前面的人一起跪拜,然后昏昏沉沉的作了一篇文章,再跪拜,就沿着宫门出去了。

  虽然沈宣觉得自己太紧张,可是也许有至少两个人,应该比他更紧张。因为会试的时候,沈宣的成绩是倒数第三名,殿试的时候还提高了两个名次。

  沈宣的脑子里想了很多,但是看在别人眼里,也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

  就在村长拒绝收他的银子之后,他盯着银子看了几眼,就回过神来,将银子从新放回了自己身上。

  沈宣说,“既然您不肯收钱,那我就还驴的时候,再做酬谢吧。”

  沈宣说完,不等村长再说什么,就骑上驴子走了。

  穆滨城目送沈宣走离开,就准备去做自己的事qíng。

  让沈宣去跟葛斌他们汇合,穆滨城也是持赞同意见的。

  首先沈宣留在这里,也是gān等着。

  其次穆滨城也害怕,单凭一个任命书,一个少年和一个退伍的士兵,无法让运河边的军官信服。

  现在有沈宣,亲自带着杨文礼以非官员的身份cao控整个洺县政务,税收,刑狱的种种文书证据。

  一定要确保能够搬来救兵。

  如果就凭他们几个人,就算能杀了杨文礼,也没办法收拾他留下来的这一个烂摊子。

  那些他手下的人马,在群龙无首的qíng况下,不可能俯首投降。他们会做出更加疯狂,更加让人无法掌控局面的事qíng。

  最有可怕的事qíng,是直接拉起一支有武装的队伍。所谓民变,通常就是这样产生的,而不是几个单纯的农民吃不起饭。

  那些农民,连一把像样的刀都舍不得买。可是杨文礼手下这些人,各个手持官府发放的制式武器。

  如果真的产生出这样一支不可控的队伍,他们是打算gān脆造反,还是打算占山为王,就是连穆滨城就不知道的事qíng了。

  这次穆滨城去县城,甚至没有骑马,他的脚程本来就快,如果全速跑起来,在一个时辰之内,甚至能够一匹宝马良驹并行。不过人的体能,终究不能这身高体壮的牲口比,一个时辰之后穆滨城的体力下降,就会被马给抛下了。

  被抛下,也不代表穆滨城就完全丧失了行动力,他只是速度慢下来了而已。

  十五岁的时候,穆滨城曾经实践过一次,从京城跑到邻近的洛城再回转京城,整个行程长达六百里,可是穆滨城愣是在一个白天的时间里,跑完了整整六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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