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长安还是担心,“万一...”
在东城人生地不熟的,万一遇到事情,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周锦和与她对视,“长安,我若是前怕狼后怕虎的人,你还会喜欢我吗?”
陆长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从她和周锦和相识开始,他先是下河救她,在她被蛇咬的时候二话不说吸毒,王双溺水他第一个冲上去,二瘸子绑人他第一个冲上去,沈苗姐出事他还是第一个冲上去。
他做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得她都数不清。
正是因为见过那么勇敢的周锦和,才会越来越喜欢他。
陆长安吸了吸鼻子,“我知道了,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你独自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
“等几天我问问王双,他要是愿意,我们就一起。”周锦和扯了下嘴角,柔声哄她,“别担心,等你什么时候放假我去南城找你。”
陆长安知道自己劝不动,叹了一口气,“家里的地址你知道,我要你每周...不,每月给我写一封信。”
万一到时候太忙没有时间写信,还是一个月一封比较保险。
“好,只要你别嫌弃我字写的丑。”
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马上就要分别,四人十分不舍,这两年多来她们朝夕相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莫小华拉着她们的手,“好羡慕你们啊,能在一个市上学以后可以经常见面。”
陈兰嘿嘿一笑,“你和红霞放假就去南城找我们呗,到时候吃喝全包。”
“这可是你说的。”王红霞笑道,“到时候可别嫌我们烦。”
陆长安笑了起来,“哪里会嫌弃啊,不过你考的比较近,随时都可以回家。”
几人又闲聊了一会,正好陆长逸开车回来。
陈春霞打算去王双家和张雷家坐一坐,毕竟救过她女儿,于情于理都该亲自谢谢。
昨天知道陆长安的身份后,王双一家三口在房间里枯坐半夜,天蒙蒙亮才睡,这会刚醒没多久,眼角还带着眼屎,“娘,我想吃包子。”
刘爱花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吃吃吃,你看看你的脸脏成什么样了,我还想着年后找媒婆给你相相亲呢,就这样的哪个姑娘能看上你。”
“哎呀,我不想相亲。”
“你还不想相亲...”
刘爱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满院子跑,差点和迎面而来的人相撞。
来人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来人。
昨天老远就看到过,没想到他们会来这里。
陆长安拉着他们做了个自我介绍,几人聊了会,把礼物放好又去到张雷家。
张雷也是昨天知道他们来这里的,本想过去当面感谢一番,又担心他们不乐意被人知道,便一直没去。
沈苗现在身体恢复的很好,能吃能喝比之前胖了一圈,平常没事还能去上工赚点钱。
要不是陆长安和陈春霞,等待他们的不知道会是什么,如今再次见到恩人,二人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陈春霞性格好,很容易让人亲近,几人没有什么距离感,还说了不少知心话。
陆长逸担心天黑不安全,“妈,咱们先去县城吧,等天再黑不好走。”
这一走,怕是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一想到这,陆长安的眼泪根本止不住。
王想、沈苗和思思也哭成了泪人。
聚散终有时。
有缘总有再见的那天。
陆长安轻扯着周锦和的衣袖,“别忘了我说的话。”
周锦和同样眼眶红红,重重点头,“不会忘。”
车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直到变成一个黑点消失不见。
王双擦了擦眼泪,“锦和,走吧。”
周锦和双眼通红,“抽烟不?”
一向不沾烟酒的周锦和也会主动说出这种话?
王双怔愣了片刻,“你有?”
“供销社。”
王双连忙朝着刘爱花走的方向喊了一声,“娘,别留我的饭。”
第九十四章
周锦和没有抽过烟, 第一口差点呛个半死,王双也没抽过,二人咳嗽的一声比一声大。
吸完最后一口, 周锦和踩灭烟头,“我打算过了年去东城, 你要不要去?”
“好,我陪你一起。”
周锦和被烟呛的还没缓过来,轻咳了两声,“你不问我为什么?”
王双摇摇头, 目光却无比坚定, “从你救我命的那天起, 我就把你当成了亲兄弟, 我信你。”
陆长逸和安洁轮流开车连夜离开了常市。
陈春霞来到这里的消息不胫而走, 早上已经有人送礼到招待所, 担心夜长梦多, 只能连夜赶路。
凌晨三四点终于到了家,一家人累的谁都不想说话, 睡到半下午才醒。
陆长安也没闲着,和夏天他们聚了聚, 几个人成绩中等,考上了南城中专的师范专业,不过他们已经很知足,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这么多天都摆了好几桌喜宴。
陆长安考的大学简称南大, 坐落在东郊,骑四十分钟自行车就能到。
她不想住校, 一是想多陪陪陈春霞,二是不想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