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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的爱情/浮世爱_白饭如霜【完结】(11)

  致寒调整了一下坐姿,冷冷说:“有人打电话给你。”

  “电话?”

  一只手抓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沈庆平瞥了一眼,果然在震啊震,是许臻的号码,他都没反应过来,天晓得致寒是怎么察觉的,他也懒得戴耳机,直接接起来:“喂。”

  许臻知道致寒一定在旁边,声音刻意压得很低:“沈先生,胡小姐这里很麻烦。”

  许臻送完周致寒出来,一路驱车到环市东丽柏商场,进大门右边就是PRADA的专卖店,他走进去,售货员抬起头,慧眼如炬,对他做了一个简单的价值评估,当即自顾自忙,任他自生自灭。

  对类似的遭遇许臻早已习惯,他拿出口袋里的小纸条,径直到架子上对了一圈,果然看到一个好大的渐变金色包,无比矜贵地摆在聚光灯下,闪耀幽幽暗光,召唤着世上那些冤大头白生生的脖子。

  “小姐,帮我把这个包起来。”

  服务台后穿黑色精致制服的导购小姐明显迟疑了一下,但职业操守还是战胜了把价钱报出来吓死这个乡巴佬的冲动,取货,打单,收银,许臻从钱包里取出一张招商银行的白金卡,刷卡,顺利刷出来了,签字,对数目看都没有看,临场脱逃的可能性都一一消灭了,导购小姐悄悄松了一口气,笑容甜美起来,对许臻刮目相看,送到门口,对方的身影一消失,她便对同事摇摇头:“人不可貌相吧,怎么看得出这种人有白金卡。”

  许臻当然用不起最低额度十五万的白金卡,但是他老板用得起,许臻也招惹不起要买prada包包的女人,但招惹他老板的女人喜欢的品牌都差不多。

  他刚才一时冲动,撒谎说这个包是沈庆平买给周致寒的,车子一开出来他就后悔得想去撞墙,原因很简单――他跟了沈庆平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过周致寒用PRADA,考虑到她没有买不起的问题,显然这个牌子不是她那杯茶。

  连他都知道,怎么沈庆平会不知道。

  一路越想越多,许臻就越觉得自己愚笨透顶,这样多生枝节,是明明白白在致寒面前说你的男人有其他女人,而且连我这个司机都知道。

  亏得致寒还对他微笑,说谢谢,越发让许臻惭愧,感觉自己没劲透了。

  这种懊恼感伴随着许臻,一直到开出丽柏停车场的门,开上了去美院的路,都挥之不去,但是他终于打起精神来,因为还有更麻烦的事要去对付。

  他要去见胡蔚。

  单独见胡蔚。

  按道理说是一桩快事,美人如玉,笑颜如花,哪怕不能亵玩只可交谈,也是寻常人绞尽脑汁寻求的艳遇,偏生许臻最怕。

  要他单独去见胡蔚,必定是沈庆平无论如何抽不开身,而胡蔚却无论如何要见面,两人电话里谈不拢,沈庆平只好应下来,却差遣许臻去赴约,带一件不大不小的礼物,也是许臻去买。只要胡蔚一接下礼物,许臻便算大功告成。

  也不仅仅是胡蔚,所有沈庆平另外的女朋友,或多或少,都有和许臻举办交接仪式的时候。许臻手里为什么会有一张附属于沈庆平的白金卡,一半原因在此,干来干去,无他,唯手熟耳,但始终难以坦然面对,那些女人们脸上极力压抑的失望,伤感,以及无可奈何。

  而一切女人中,许臻私下评选,胡蔚乃是有史以来,最难对付的那一个。

  事先通过电话,十分钟后到达美院门口,许臻选了一个可以直接观察大门口的地方停好车,而后偷空发起愁来。胡蔚在电话里声音很冷静,真见到了就难说了。女人都是不可理喻之辈,上一秒犹自海晏河清,下一秒却又地动山摇,绝无规律可言。

  不到一根烟的功夫,他就看到胡蔚高挑健美的身影从学校里面走出来,极短,但修剪精心的头发,铅笔牛仔裤,简单的黑上衣,干脆利落, 艳光四射,站在门口四处张望,今天那么守时,估计是心有点慌了,以前许臻送沈庆平过来找她,常常要在门口耗上十多二十分钟空等,那时候沈庆平就会说:“我这辈子,还真只认识一个守时的女人。”

  那唯一一个守时的女人,是周致寒,但据她自己说,她年轻的时候其实比谁都要糊涂,人家是不尊重时间安排,她根本不知道时间安排为何物。

  沈庆平评论道:因此人家是轻浮,她却变成了矜贵。偏心昭然若揭。

  不管怎么样,轻浮是大部分人共享的标签,胡蔚也不是例外,走出来看了几眼没有发现许臻,打电话过来:“你在哪?”

  许臻告诉她位置,对方立刻收线,多一句都没有,须臾走过来,拉开车门坐下,看了许臻一眼:“他呢。”

  许臻把PRADA的袋子递过去,照沈庆平吩咐过的台词说:“沈先生很忙。他叫我把你要的东西拿给你,说过两天再见。”

  胡蔚看着那个袋子,良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忙?”

  “他今天在哪?”

  “一直在公司,没有出去,晚上应酬去了。”

  女孩子又哼一声:“应酬?他以前有应酬都带我去的。”

  许臻心想那要看什么样的应酬,沈庆平的圈子杂,酒肉朋友的应酬,大家带女孩子出去本来就是晒命,广东话,意思是炫耀自己的福气,胡蔚每次pk,赢多输少,胜在是搞艺术的,精神层次上比模特和小歌星的好像来得更奇货可居,但真正和生意人情有关的场合,沈庆平从来没让第二个女人露过面。

  这话当然不能跟胡蔚说,不想变成替罪羊,许臻只能保持沉默。

  见他不再出声,胡蔚越发恼,劈手把包拿过去,看都没打开看,硬邦邦地说:“他还有什么要给我吗?”

  许臻忙点头:“有的。”

  从夹克内袋里拿出装了五千块现金的信封,递过去,胡蔚吃惊地看了一眼,等明白过来那是什么,猛然就变了脸,尖叫一声:“他当我是什么?”

  把prada那个袋子当头就对许臻砸过去,许臻偏头让开,看她还想来第二下,急忙抓住她手腕,没奈何地说:“胡小姐,你有什么事,等沈先生有空再和他说,我只是代他送东西给你。”

  胡蔚恶狠狠瞪着许臻,想必是怀了见沈庆平的侥幸,化了精心的妆,金碧色交叠的眼影衬得她的眼睛又深邃又明艳,却一点一点濡湿了,抽开手坐正身子,哽咽着喃喃:“我觉得他永远都不会有空来见我了。”

  许臻不怕女人泼辣,所谓恶狗怕粗蛮,他乃是粗蛮的代言人,唯独看不得对方梨花带雨,一下就慌了手脚,四处找了一圈,纸巾盒已经空了,总不能拿座椅垫去给人家擦眼泪,只好呆着脸,一迭声说:“别哭,别哭,不要哭。”

  胡蔚的眼泪收不住,一点点滑下俊俏脸庞,良久,抽噎了一下,忽然拉过许臻的衣袖,硬,还拽出里层全棉的T恤,把自己的鼻涕眼泪轻轻沾去,许臻哭笑不得,只好由她去,眼泪沾完了,胡蔚又瞪他一眼,说:“他不陪我,你陪。”

  沈庆平和胡蔚每次见面的时间都不会太久,他已经过了生理上的高峰期,既无体力也无兴趣坚持长时间的卿卿我我,通常是吃饭,到某个安静场所坐一下,送她回租住的公寓,有时他上楼,大多数时候他不,尽管她每次都盛情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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